一文读懂对暗黑模式Dark Patterns的欧盟法律规制体系| 全网首发EPRS《在欧盟规范暗黑模式:迈向数字公平》全文翻译

来源:那一片数据星辰

文章摘要
导读 新开一个深坑,继欧盟AI法后的又一个深坑“数字公平法”!

导读
新开一个深坑,继欧盟AI法后的又一个深坑“数字公平法”!恰好是我追踪多年的暗黑模式(Dark Patterns)规制的主题,跟起来~~期待看到欧盟宏图伟业的数字立法全景图
太长不看版
在 2025 年的数字政策背景下,欧洲议会研究服务处(EPRS)发布了这份名为《RegulatingdarkpatternsintheEU:Towardsdigitalfairness》的简报。欧洲议会正致力于完善数字市场规则、强化对消费者的保护措施并确保公平竞争环境,因此,这一简报的发布既反映了欧盟层面对“暗黑模式”(dark patterns)的关注,也为后续立法提供了具体的研究和建议。下面将结合简报所涵盖的背景、主要机构、核心内容以及可能带来的影响,进行简要分析。
首先,这份简报的发布背景与当前欧盟立法机构为应对数字化挑战而展开的大量立法和评估工作密不可分。“暗黑模式”在互联网和移动应用中十分常见,它们利用消费者心理偏差和信息不对称,以引导或逼迫消费者做出本不情愿的选择。近年来,随着各大在线平台在技术手段与商业策略上不断翻新,监管者开始意识到,传统消费者保护规则和数据保护法规难以充分应对此类数字环境下的新型不正当行为。欧盟希望通过制定更加明确和统一的法律规范,为消费者营造更加透明且公平的数字空间。因此,EPRS 发布这份研究简报,为欧洲议会议员和政策制定者提供前沿的学术和法律信息,也为后续可能出台的立法(如“数字公平法案”)奠定了基础。
从发布机构的角度看,EPRS(欧洲议会研究服务处)是欧洲议会的官方智库。其职能在于为议员及其工作人员提供专业的政策研究和立法参考。由于 EPRS 直接隶属于欧洲议会,这份简报在议会辩论、立法修改及政策评估中具有重要影响力。不同于学术界和行业协会的意见,EPRS 的观点更具官方色彩与权威性,简明扼要的分析也能帮助立法者快速掌握问题关键,并据此提出修订意见。
在主要内容上,该简报聚焦于“暗黑模式”在欧盟现有法律框架下的监管困境。尽管“数字服务法案”(DSA)的序言部分(第67 款)以及近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包括《不正当商业行为指令》(UCPD)和《消费者权利指令》(CRD))和《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的讨论中,都已出现对于暗黑模式的关注,但真正能对其形成直接、统一且可执行的法律定义仍存在困难。简报提及 UCPD 与 GDPR 在执法层面可能出现的重叠或空白,强调若某种暗黑模式手段已受 GDPR 调整,则 DSA 的适用空间可能被挤占;而 UCPD 又并未明确使用“暗黑模式”一词,也缺乏针对数字界面设计的具体规定,导致在实践中仍需逐案判定。
此外,简报对《人工智能法案》(AI Act)和《数字市场法案》(DMA)等新法规与现有法规之间的衔接也作了说明。AI Act 虽然没有直接使用“暗黑模式”概念,但对“潜意识操控”“利用脆弱群体”等情形提出了严格限制。DMA 则通过第13 条“反规避”条款强调对暗黑模式的防范,以避免“守门人”平台利用不当手段影响用户决策。类似地,近期对金融服务领域 CRD 的修订也做出了明文禁止暗黑模式的举措。这些零散的立法尝试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法律真空,但由于缺乏统一的定义与协调,也常常导致监管碎片化的状况。
值得注意的是,面对上述不足,欧盟委员会在评估并发布“数字公平的适用性检查报告”(fitness check for digital fairness)后,正筹备一部更加系统性的“数字公平法”(Digital Fairness Act)。从目前公布的立法意向来看,该法案有望从整体上统一对暗黑模式的界定,将“公平设计”(fairness by design)原则确立为各类在线服务和平台在产品与界面设计阶段必须遵循的义务。欧盟希望藉此打通新旧法规的衔接,降低执法机构在实践中对不同法案相互推诿或解释不一的顾虑,以实现更加全面、有力的监管。
在影响层面,这份简报对政策与立法制定以及公众认知都有显著推动作用。一方面,欧洲议员在进行立法辩论或投票时,往往会引用 EPRS 的分析成果或观点,将其作为决策过程中的重要参考。另一方面,对业内人士、企业合规部门及非政府组织而言,简报所揭示的立法动向也为未来数字业务的合规路径提供了重要信号。尤其在欧盟范围内,随着数字公平法案的立法进程不断推进,各行业在技术研发和商业运营上都需要更严谨地考量自身的用户界面设计是否存在诱导、误导甚至强迫的成分。
总体而言,这份由 EPRS 发布的简报反映了欧盟在数字化时代对公平原则和消费者权益的高度重视,并预示了未来数字法律体系将朝着更加协调统一的方向升级。待“数字公平法案”正式落地后,欧盟有望进一步完善消费者保护的整体法律框架,对数字平台上的“暗黑模式”进行更有力的规范与遏制。对从事数字业务的企业而言,此时正是调整设计策略和用户体验的关键时刻,以避免触碰即将收紧的监管红线;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和法律从业者而言,这份简报所提供的研究基础和立法趋势,也必将成为监督行业实践、推进行政与司法救济的重要利器。
全文翻译
在欧盟规范暗黑模式(Dark Patterns):迈向数字公平
EPRS | 欧洲议会研究服务处作者:Polona Car 与 Filippo Cassetti,成员研究服务处,PE 767.191 — 2025 年 1 月
暗黑模式(Dark Patterns)是在线平台使用的欺骗性技术,用于操纵用户行为,通常在用户不知情或未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欧盟针对暗黑模式(Dark Patterns)的监管框架是分散的,缺乏统一的法律定义。这可能导致法律不确定性以及执法不一致。利益相关者和学者呼吁明确定义、加强保障措施以及更有效地执行现有法律。
什么是暗黑模式(Dark Patterns)?
暗黑模式(Dark Patterns)或欺骗性设计模式可以被描述为“网站和应用程序中使用的伎俩,让你做出你本不想做的事情,比如购买或注册某样东西”。它们基于有害的在线选择架构。其目的是影响广泛的消费者决策,阻碍消费者做出知情选择的能力。它们故意影响用户行为以操纵他们。一些暗黑模式(Dark Patterns)旨在通过网站设计或交易“机会”让用户感到被迫购买。例如,通过虚假紧迫性(例如虚假倒计时)给用户施加压力,伪装广告,以及情感操纵,让用户对自己的行为产生怀疑。
缺乏单一法律定义
在欧盟法律框架中,没有关于暗黑模式(Dark Patterns)的共同定义。《数字服务法》(DSA)在其第67 条引言中将其描述为“故意或实际上扭曲或损害服务接受者自主和知情选择或决策能力的实践”。根据 DSA,这些实践是被禁止的。欧盟消费者法关于数字公平的最新适用性检查将暗黑模式(Dark Patterns)定义为“通过数字界面或系统架构的结构、设计或功能部署的不公平商业实践,可能会促使消费者做出他们本不会做出的决策”。尽管这些定义各有不同,但它们有两个共同的关键特征:操纵性或欺骗性的实践;由此产生的负面或有害结果。由于这一描述相当宽泛,为了确定某一特定实践是否应被归类为暗黑模式(Dark Patterns),需要考虑许多指南和实际建议(如EDPB关于社交平台上的欺骗性设计指南)。
现有立法框架的复杂性
暗黑模式(Dark Patterns)是通过《不公平商业实践指令》(UCPD)引入欧盟法律框架的。然而,UCPD 并未使用“暗黑模式(Dark Patterns)”这一术语。它所禁止的是“误导性”和“攻击性”商业实践。UCPD 保护消费者免受广告、销售和售后服务中的不公平商业行为的侵害。在这一“第一层次”的保护之外,随后又增加了一系列法律行为,以在 UCPD 未能为新参与者和技术进步提供充分保护的地方提供保护:UCPD 明确禁止的暗黑模式(Dark Patterns)数量有限,且仅限于其附件 I 中提到的那些,这些禁令并未涉及数字界面。
上述欧盟消费者法关于数字公平的最新适用性检查引发了关于 DSA 第25 条与其他欧盟法律行为之间如何相互作用的担忧。尽管它禁止在线平台使用暗黑模式(Dark Patterns),但它排除了 UCPD 和《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所涵盖的实践。这意味着,如果在线平台提供商的暗黑模式(Dark Patterns)违反了 GDPR,其合法性将根据 GDPR 的要求进行评估,而不是 DSA。这种情况造成了法律不确定性。尽管 GDPR 并未明确提及暗黑模式(Dark Patterns),但某些获取数据用户的同意时采用了暗黑模式可能会影响同意的有效性。这留下了可供解释的空间,可能会削弱 DSA 的影响。同样,UCPD 的范围如此广泛,涵盖了所有商业对消费者(B2C)关系,留给 DSA 的适用空间有限。因此,DSA 中对暗黑模式(Dark Patterns)的明确普遍禁止仍可能导致依赖 UCPD 的逐案分析。作为解决方案,欧盟消费者法关于数字公平的最新适用性检查报告建议在 UCPD 中增加对暗黑模式(Dark Patterns)的具体禁止。这可以通过扩大 UCPD 附件 I 来实现,明确禁止涉及在线界面的实践。
议会 2023 年 12 月关于在线服务成瘾设计和消费者保护的决议得出了类似的结论。
它呼吁委员会填补与暗黑模式(Dark Patterns)相关的监管空白,并加强透明度条款,因为当前规则不足以减轻不利影响。它认为,许多暗黑模式(Dark Patterns)已经可以在 UCPD 附件 I 中的当前列表下得到解决。然而,它要求委员会紧急评估扩大附件 I 的必要性,以禁止最具危害性的实践。议会觉得开发没有暗黑模式(Dark Patterns)的合乎道德和公平的数字产品应构成合理的专业谨慎。
其他法律行为也涉及暗黑模式(Dark Patterns)。《人工智能法》引入了对暗黑模式(Dark Patterns)的新禁令,尽管没有明确提及这一术语。该法禁止使用潜意识技术、故意操纵性或欺骗性技术或利用基于年龄、残疾或特定社会或经济状况的脆弱性的人工智能系统(第5 条第1 款(a)和(b)),这些行为可能会造成重大伤害。与 DSA 不同,《人工智能法》要求对“潜意识技术”和“故意操纵性或欺骗性”等特定术语进行逐案解释。然而,在《人工智能法》下,某些利用脆弱性的行为(例如情感识别)被归类为高风险人工智能,但并未被禁止。
《数字市场法》(DMA)包含了一项反规避规则(第13 条),旨在捕捉守门人用于非法影响消费者决策的暗黑模式(Dark Patterns)。《数据法》提到禁止在第三方和数据持有者设计其数字界面时使用暗黑模式(Dark Patterns)(第38 条引言)。这些界面不应被设计得让用户做出决策变得不必要地困难。《消费者权益指令》(CRD)2023 年修正案为金融服务引入了对暗黑模式(Dark Patterns)的具体禁止。修正案(第16 条(e)款)禁止交易商在通过远程方式签订金融服务合同时使用暗黑模式(Dark Patterns)。在不同法律行为中用于解决暗黑模式(Dark Patterns)的各种条款可能会导致实施中的不一致性。这一点在上述欧盟消费者法关于数字公平的最新适用性检查报告中被概述,报告指出需要采取进一步行动。基于这一评估,委员会宣布将在 2025 年启动公共咨询,为即将到来的《数字公平法》做准备,以解决这一问题。
学术观点
Inge Graef 警告说,由于欧盟针对暗黑模式(Dark Patterns)的监管框架分散,存在不一致性的风险,这可能导致执法不足。Martin Brenncke 强调了有效监管的困难,因为暗黑模式(Dark Patterns)处于合法说服技巧和非法强迫及操纵方法之间。此外,暗黑模式(Dark Patterns)利用了消费者行为偏见,而欧盟消费者立法假定消费者是理性的经济行为者。Mark Leiser 和 Cristiana Santos 强调了在执法中明确标记暗黑模式(Dark Patterns)的重要性,并且要公开这些行为以阻止欺骗。此外,他们强调了不断更新欧盟法律的必要性,以应对新出现的被禁止的设计和操纵形式(例如超强化引导)。
利益相关者立场
在上述欧盟消费者法关于数字公平的最新适用性检查的公共咨询期间,利益相关者对当前法律框架表示担忧,提到模糊性、复杂性和执法不力。大多数受访者主张加强对暗黑模式(Dark Patterns)和类似欺骗行为的保护,建议明确和更强有力的保障措施。他们建议,除其他事项外,全面禁止暗黑模式(Dark Patterns),明确关键概念的定义以减少不确定性,并要求企业在设计中遵循“公平设计(fairness by design)”义务。
欧洲消费者组织(BEUC)建议加强对暗黑模式(Dark Patterns)的执法,并特别审查 UCPD 和 CRD。对于这两项指令,BEUC 建议引入类似 DMA 的反规避条款。BEUC 2024 年 3 月的报告提出了基于公平设计横向监管解决方案。与此同时,数字行业利益相关者坚持认为,必须区分欺骗行为和合法的在线说服方法,以免危及创新。在最近的一份报告中,Eurocommerce 认为暗黑模式(Dark Patterns)已经足够被现有立法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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