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在图标上标了6元购1.25升可乐,我下单后却只收到了330毫升的可乐,实属欺诈,我不能原谅。”原告张某气愤地说。
“原告下单的是6元330毫升的小可乐,他恶意诉讼索赔506元,实在不公平!我们没有错!”被告某餐饮店代表说。
案情回顾
今年8月,在鼓楼区法院特邀调解员张翼的调解室内,一起因外卖购买可乐引发的纠纷正在上演,原被告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空气中仿佛能擦出火花。
原告张某在某宝APP支付6元下单购买了某餐饮店的一份可乐,但收到货时,发现竟然只有330毫升,而不是商品页面上显示的1.25升。被告客服承认给张某的可乐是330毫升的,并表示原告实付6元就只能得到330毫升的小瓶可乐,1.25升的大瓶可乐要付12元。张某称可乐商品页面上写的是1.25升,却发300毫升的,其行为属欺诈消费者,申请退款被拒后,向鼓楼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退还其购买的货款6元钱,并赔偿500元。
调解员张翼对此案进行了仔细审查,发现被告的产品宣传页面照片上并列了“330毫升易拉罐可乐”和“1.25L塑料大瓶装可乐”二种样品,产品名称标明可乐(1.25L),规格选项标注“6元起”。
张翼分别与原被告做调解工作,告知被告其商品页面在可乐名称后仅标注1.25升,容易引发消费者误解,认为1.25升的可乐为6元。应当在页面分别标注300毫升及1.25升或全部不标注容量,或者将两种不同容量的产品分列举在两个产品项目下。
调解员告知张某,被告的页面已经表明了为“6元起”,并且为300毫升和12.5升两种规格,其在选规格时也存在没有仔细查看不同容量、不同价格的情况,属于审查不仔细。
经耐心细致的分析,原被告心服口服,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向张某退还了货款并赔偿了诉讼成本支出共计100元,同时向张某表达歉意,表示将接受调解员的建议,对产品页面进行更新,以免引起消费者误解。一起因购买外卖引发的纠纷,从立案到结案仅用2天时间。
法官提示
网上购物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的消费习惯,由此产生的纠纷也与日俱增,人民法院均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该类纠纷,但为切实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成本支出,遇到网上购物纠纷时需注意以下关键事项:
一、证据保留。消费者应保存好订单信息、商品详情页截图、聊天记录、物流信息等,这些是维权的核心证据。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拍摄商品照片或视频,记录问题细节。
二、明确维权途径。首先选择与商家协商,尤其对于标的额不大的纠纷,优先通过商家客服沟通。其次可以申请平台介入,若与商家协商无果,申请平台客服介入,要求强制退款或处理。同时,可以选择投诉举报:向12315平台、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提供详细证据。另外,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向买受人住所地、收货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三、商家切忌虚假宣传和欺诈,避免容易引发消费者误解的图片或者二种以上的、容易引发歧义的文字表达;若商家虚假宣传或售假,消费者可根据不同情况主张“退一赔三”或“假一赔十”,同时需确保证据完整或应退商品保证完好。
四、防范风险。消费者应尽可能选择正规平台和信誉良好的商家,多看看买家评论,避免私下交易,收货时先验货再确认收货,防止“虚假发货”,避免因处理纠纷浪费时间和金钱。
6元买的可乐,到底是330毫升,还是1.25升?
作者:王娜 周琪来源:徐州鼓楼法院

“他们在图标上标了6元购1.25升可乐,我下单后却只收到了330毫升的可乐,实属欺诈,我不能原谅。”原告张某气愤地说。 “原告下单的是6元330毫升的小可乐,他恶意诉讼索赔506元,实在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