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对“家暴”大声说“不”

来源: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2017年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暴法整整一周岁,在此希望更多的妇女、老人、小孩对反家暴法有一个更深度、更全面的了解,从而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家暴远离“你、我、他”。

2017年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暴法整整一周岁,在此希望更多的妇女、老人、小孩对反家暴法有一个更深度、更全面的了解,从而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家暴远离“你、我、他”。
据最高法统计,反家暴法颁布施行前,全国约有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妇联系统每年受理4到5万件家暴投诉;近10%的故意杀人案件涉及家庭暴力。
遇到家庭暴力请务必谨记!
第一,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不能报警的,要大声呼救、逃离现场,保护好自己,事后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第二,进行投诉、反映、求助。可以到双方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求助。
第三,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起诉。起诉前要收集好“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这些是证明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的最直接、最有力证据。
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如果遇到家暴情况,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如果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证据,可以是伤照、出警记录、证人证言、社会机构的相关证明、加害人保证书、加害人带有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微信记录等。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有以下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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