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孩子在外债台高筑,父母有没有责任为其还债?近年来,老年人因为子女的借贷纠纷而惹上麻烦的情况逐渐增多,有的甚至也背上高额债务。
在此,法官提醒:
老年人勿听信“子债父还”的不实说法,不要轻易在任何借贷合同上签名
典型案例
01、为“守法”,四代同堂不再有
家住城郊的七旬老人刘老伯和老伴,还没来得及从重孙诞生的喜悦中缓过劲来,就被儿子在外欠下的100多万元债务吓了个透心凉。刘老伯的儿子在外经商,资金周转出现问题,遂听从了朋友的建议借了高利贷。但事业不仅毫无起色,欠下的债务却在几个月的时间里“利滚利”变成120多万元。
儿子向老两口求救,债权人也多次上门告知刘老伯“法律规定‘子债父还’”,无奈之下,刘老伯同意成为儿子的担保人,想办法为儿子还债。为此,刘老伯不得不将四代人共同居住的产权房低价出售,一大半用来归还儿子的借款,余下的一小部分给儿子儿媳买了一套小面积的住房,而自己和老伴则住进了远郊的一家养老院,四代同堂的天伦之乐逐渐远离。
最近,养老院请来律师为住养老人讲解法律知识,刘老伯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所谓的“子债父还”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02、为“形式”,晚年生活一团乱
而家住市区的孔阿姨也遭遇了和刘老伯同样的事情。孔阿姨有个引以为豪的高材生女儿,一辈子几乎都没怎么为女儿操过心。直到不久前债权人找上门来,孔阿姨才知道女儿不知道为何在外借下了50多万元的高利贷。债权人哄骗她在借贷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作为女儿借款和还贷的担保人。
“对方说,我名下没有产权房,可以视作没有偿还能力,签个名只是走个形式。同时还可以让他们放心,因为有我们老两口监督女儿还款。 ”孔阿姨和老伴不及细思签了名,没多久却被债权人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尽管孔阿姨无房无车,但每月有养老金,因此女儿欠下的钱将从老两口的养老金账户中按月扣除。
“原本我和老伴加起来每月有7000多元的养老金,我们甚至设想好了今后旅游、度假等各种计划,而现在的收入却仅够日常生活的开销。 ”更让孔阿姨害怕的是,这种生活兴许还将持续十几年乃至二十几年。
03、为“诚信”,替狱中儿子还清债务
2017年3月15日上午,何老一大早就拿着8000元现金来到大新县人民法院雷平法庭,替儿子还上民事调解书上确定的履行款。债权人陈某从老人手上接过履行款时很是感动,没想到去年老人说过家里会按时还款的话如今真的兑现了。
何老的家建在雷平镇品现村村头,一栋两层楼,以种田为生,还带着一个年幼的孙子。2014年,何老儿子何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随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何某某入狱后,某汽车租赁公司的经营者陈某拿着租金欠条起诉到法院,要求偿还尚欠租金8000元。原来何某某入狱前,租用了出租公司的车辆用于做生意,后没能付清租金就被抓入狱。
何老在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为了能减轻儿子的负担,让其能安心在狱中改造,故主动向出租公司承诺其愿意替子还债。2015年3月,主办法官来到监狱调解了该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何某某与出租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2017年3月还清租金。何老爷子当初是这样说了,如今也是这样做了,毅然替儿子还清了租金。
爱延续了诚信,爱亦铸就了诚信,或许何老并没有思考过诚与虚、得与失、苦与乐,他坚守的是一条面朝黄土漫漫不屈的还债之路。即使明知不需要替儿子承担债务,但何老依然选择如此,这不是他应该替子还债,而是他想要替子还债。法律上依然没有“子债父还”的依据。
近年来老年人因为子女的借贷纠纷而惹上官司的情况呈上升趋势。绝大多数老年人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子女的借款合同或借条上签了名,而一旦成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只要借款人无法还款,担保人就需承担连带责任。
法官提醒
我国的法律从未有过任何“父债子还”或“子债父还”的条款,任何债务均由债务人承担,债权人也没有权利找父母为子女还债,老年人千万莫因一时心软或为息事宁人就糊里糊涂在各种借贷合同上签了名。殊不知,你一落笔,就把自己的晚年生活给套了进去。
法律规定“子债父还”??无稽之谈!
作者:叶发强来源:广西高院

如果孩子在外债台高筑,父母有没有责任为其还债?近年来,老年人因为子女的借贷纠纷而惹上麻烦的情况逐渐增多,有的甚至也背上高额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