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是指在各种生物学、心理学以及社会环境因素影响下,大脑功能失调,导致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临床表现的疾病。具体到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对于精神疾病劳动者的处理需要理性判断,适度宽容,做到合法、合理、合情。
一、精神疾病与民事行为能力
精神疾病劳动者实施某一民事行为时,是否产生法律效力,或者是否承担该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关键要看行为发生时,其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精神疾病人是医学概念,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法律概念,不能以医学概念替代法律概念。从法律规定来看,精神疾病人可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法典》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民法典》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民事行为能力认定程序:《民法典》第二十四条: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第二百条第二款: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申请有事实根据的,判决该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认定申请没有事实根据的,应当判决予以驳回。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
(一)试用期可以解除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患有精神疾病的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1号)规定:“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间因患精神疾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应按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患有精神疾病的合同制工人医疗期间问题的复函》(劳办力字19925号)的规定执行,即企业招用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精神疾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1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对新招用的职工,在试用期内发现并经有关机构确认有精神疾病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上述规定及精神,用人单位对录用条件有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患有精神疾病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医疗期不得解除
劳动者患精神疾病依法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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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例外
案例: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豫09民终1030号。
赵某某二审提交病例一份,证明赵某某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医疗期期间,不应解除劳动合同。法院认为,银监会及某银行总行规定有劳动者有融资、参与民间借贷、担保、信用卡逾期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赵某某作为金融机构行业从业人员,存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提供担保及信用卡透支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一审法院认定某行濮阳分行作出的某银豫濮发[2019]8号《关于解除赵某某劳动合同关系的决定》合法,符合法律规定,对于赵某某上诉称该处理决定违法的理由本院不予采信。关于赵某某上诉称其仍在生病治疗期,单位依法不应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明确规定,该条适用于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本案系因赵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医疗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对于赵某某的该项上诉理由本院亦不予支持。本案当中劳动者作为银行工作人员违规担保,法院认为属于情节严重,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解除合同即使在医疗期内,也不受劳动法四十二条的限制。
(四)违纪能否解除,关键看违纪时有无辨识控制力
患有精神疾病的劳动者,如可以证实其并未在不可控制自身行为的情况下违纪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2017)津0110民初7467号。
法院认为,任某某民事行为能力鉴定和认定发生在损坏财物和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对任某某损害财物当时的民事行为能力状态不具有证明力,公安机关询问笔录时间点与损害财物行为临近,但询问笔录不能反映任某某的民事行为能力状况,病历中病史系由任某某父母单方叙述而成,不具有客观性,故本院对前述证据均不予采信。任某某曾在本院提起对其2017年6月16日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鉴定,天津市安定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出具退卷函,认为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难以达到鉴定要求。现任某某未能提交证据证实其损害财物行为当时为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且生效行政判决书已经认定,任某某“在一楼损毁物品后直接到二楼找余某理论,可以知道其在事发时思维清晰,在整个过程中并未对其他人或者物采取不当措施初步说明其能够控制自己的行为”,故本院对任之明该项主张不予采纳。劳动者在办公区域内损害公司财务,且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符合《劳动者手册》中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用人单位认为其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解除合同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三、管理建议
一方面,用人单位需要注意劳动者发生违纪行为时的精神状态是否正常,如果用人单位根据一般常识可以判断劳动者在发生违纪行为时已经处于精神不正常、难以控制自己行为,再坚持以劳动者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另一方面,劳动者虽然患有精神疾病,但并非仅因为其患有疾病就一概不承担法律责任,解除精神疾病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最关键的是要找到切实的证据证明,劳动者的行为与精神疾病无关,确实涉嫌违规。那么,用人单位可以认定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再者,由于部分患病劳动者可能会存在被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能性,故用人单位在与患有精神疾病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须关注签订协商解除协议时劳动者是否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视情况要求其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及时予以确认,以避免双方协商解除的协议存在效力瑕疵而出现争议。
用人单位如何对患有精神疾病员工合规管理
作者:张涵笑来源: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

精神疾病是指在各种生物学、心理学以及社会环境因素影响下,大脑功能失调,导致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临床表现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