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看点:
今年6月份,河南兰考县惠安街道张贴出一份《惠安街道办红白喜事操办标准》在网上引起热议,该标准第一条规定:订婚彩礼不超过两万元,索要彩礼过多者,交公安机关调查,严重者以贩卖人口或诈骗论处。无独有偶,8月1日,河北省石家庄赵县大安六村也因一纸关于红白事的村规民约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其中一条载明“彩礼超两万元按贩卖妇女或诈骗罪论处”,这份抵制高彩礼的村规民约迅速被当地群众转发到了网上,顿时一片哗然。
1网友既赞成又担心,天价彩礼何时了
有的网友表示赞同:如今低彩礼、零彩礼已然成为新风尚,低彩礼可以让更多农村适龄青年不再为高昂的“老婆本”焦虑。
有的网友却提出担心:提倡少给彩礼,本意是很好的。但现在农村小伙子娶媳妇本来就难,你们村子彩礼不准超过2万,别的村子没限制,那么还有哪个姑娘会嫁到村里来?
还有网友则认为:倡导彩礼不超两万元是好事,但女方要多了就成了诈骗犯,这有点吓人。
近年来,类似的“天价彩礼”事件正成为中国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现实中的确有家庭“因婚返贫”,有些农民家庭可能为儿子结婚攒了半辈子钱,但因数十万彩礼和婚宴花销,加上不止一个儿子,负担不起这么高的花费,婚后迅速成了贫困户。面对连连攀升的婚嫁彩礼,这些奇葩的村规民约本意终归是向好的,其初衷旨在移风易俗,集中治理当地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的不良风气。只不过这些村规民约的语言表达不太合适,同时也侧面反映出该村管理人员缺乏法律意识。
那么,到底彩礼给多少合适?要多少合法?过高了会不会构成犯罪呢?可以从这一纸村规民约中寻找几点答案。
2民约标准具体,效力又当几何
村规民约是在村民自治的条件下,村民基于法律的授权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依照村民集体的意愿,经过民主程序而制定的行为规范。可见,村规民约的法律效力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程序合法,二是内容合法,且二者必须同时具备。“合法性”是对村规民约最基本的要求,这就意味着规约不得含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等合法权利的内容。如果规约中含有侵犯村民权利的条款,即使已经过村民会议的多数同意,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
然而我国《立法法》中已明确:只有人大和各级政府才有权制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其中《立法法》第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上述村规民约中涉及的“贩卖妇女”、“诈骗罪”均属刑事范畴,从立法权角度上看,只有全国人大才可以对其作出规定,村规民约无权规定彩礼过高是属于诈骗还是贩卖妇女。因此,这些抵制高彩礼的村规民约尽管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违背了我国的立法精神及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只能得到一个无效的结果。它仅起到一般的指导性意见作用,并不具备法律强制力。
3天价彩礼法律上该如何认定
古籍《仪礼》上记载:“昏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创始于西周并为历朝所沿袭的“六礼”婚姻制度,是“彩礼”习俗的来源。缔结姻缘时,双方会在婚约基础上达成一个承诺,即男方向女方赠送一定聘金、聘礼,而这个聘金、聘礼完全是按照男女双方意愿、当地风俗习惯以及双方经济条件来确定,只是全国各地的彩礼标准各有不同。
根据人民日报海外版2017年2月发布的最新全国彩礼地图显示:江西省现金金额最高达到了15至20万,广东省现金最低但也要1至2万,北京、上海等地除了现金还要求有一套住房,当然,也有像重庆、西藏这样的“零彩礼”光芒普照地区。但是综合来看,如果按照上述村规的2万元彩礼标准,全国大部分地区都是“彩礼犯罪”的重灾区了。要求女婿给付高价彩礼的丈母娘均属于“贩卖妇女或诈骗罪”,而女婿高价接收出嫁的女儿在刑法上可能会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没有对结婚彩礼作出具体数额的限定,彩礼的高低完全取决于男女双方自我意愿以及缔结婚约时的婚姻约定。所以,只要高彩礼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不法情形,均属合法、有效。
4题外话:后悔给付天价彩礼,可否主张返还?
结婚时男方赠送女方的彩礼完全是自我意思的表达,彩礼一经支付,通常情况下是不会发生返还的,但是也有例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从本条款中可以得知,返还彩礼也是有一定的前提条件的,而最主要的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同时,依据相应的审判实践,法院还会结合双方过错程度、是否同居生活、各自经济状况、当地婚俗习惯等情况综合考量返还彩礼的数额、比例问题。因此,即使后悔给付了天价彩礼,若不属于前述三种返还彩礼情形,法院一般也不予支持。
5破除天价彩礼陋习非一日之功
时至今日,彩礼习俗已有几千年的历史文化积淀,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曹保明表示:“彩礼首先是一种礼节,这种礼节并非由制度约束,而是一种民间习俗。”
治理天价彩礼,不能凭一纸简单粗暴的村规民约强制规范,更需要引导广大青年树立婚恋新风尚,拓宽对幸福的认知度,回归爱情的本质,切莫攀比,不能将婚姻等同于商品买卖。另外,针对农村天价彩礼比城市更繁重的现象,笔者以为应当鼓励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改变部分农村家庭依靠收取彩礼脱贫的错误思想。俗语云:栽下梧桐树,才引得来金凤凰。只有让农村变美变富裕,才可能让外地女青年安心嫁入农村,扎根农村,留得住人也留得住心。
“彩礼超两万按贩卖妇女论处”?奇葩村规背后的法律问题
作者:赖圣栋来源: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

新闻看点: 今年6月份,河南兰考县惠安街道张贴出一份《惠安街道办红白喜事操办标准》在网上引起热议,该标准第一条规定:订婚彩礼不超过两万元,索要彩礼过多者,交公安机关调查,严重者以贩卖人口或诈骗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