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年假放对了吗?来聊一聊吧

来源:摩尔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年休假既是员工的基本权益,还涉及企业的日常运营及合规管理。但是,很多企业给员工放了年假,但却没有处理好,引发很多问题及矛盾,甚至闹到劳动仲裁和法院。
那么,如何给员工妥善安排年休假,今天我们就一起来聊聊。
01、员工不申请,可以视为主动放弃年休假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由此可见,休假不仅是员工的权利,也与企业的经营状况息息相关,企业在年休假问题上有一定的决定权。
也就是说,休年休假可以由企业主动安排的,而非必须由劳动者主动提出休年休假申请才实施。休年休假、即使劳动者没有提出休年休假的申请,企业也应当主动安排,而不能视为劳动者自动放弃。
02、员工未休年休假,如何计算报酬?
有部分劳动者由于个人原因或者单位工作安排,当年无法休假,对此《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对于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企业应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一、对于日工资如何计算?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未休年休假补偿的计算方法按照:月固定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天)×天数×倍数的方式计算。
其日工资收入的300%,其中包含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即在“日工资收入的300%”中,包括100%的正常工资和200%的日工资作为未放年休假的补偿。故如果企业每月都正常发了工资,员工未休假的,企业应当支付的200%的日工作作为该员工的补偿。
二、对于未休年休假补偿又如何计算?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未休年休假补偿的计算方法按照月固定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天)×天数×倍数的方式计算。
03、解除劳动合同,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是否需支付?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第一款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一般来说,劳动者是否享有年休假或是企业是否应当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不因双方是因何种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而有所不同。企业需要在劳动合同解除时折算劳动者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举个例子:员工A于2022年5月4日入职,2023年9月19日离职,因其工作已经满一年,故年休假为5天,已休年休假1天,2023年已经过去261天,日薪100元。
员工A当年未休年休假天数=(261÷365)×5-1=2.5天,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无需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故工资天数应为2天,故员工A年休假工资=2天×100元×3倍=600元。
04、精益化法律指引
企业应当重视年休假管理,合理安排员工年休假,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在此提出以下建议:
01丨注意完善企业内部关于年休假的规章制度,确保合法有效。需要注意避免直接规定“员工主动离职则不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该规定容易被认定为无效条款。未休年休假视为自动放弃的截止期限建议可以适当延长至下一年度,并且明确延长年休假的审批程序和逾期仍未休假的后果(视为主动放弃)。
02丨在员工没有明确作出放弃年休假的意思表示的前提下,企业应当安排员工年休假或者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
03丨企业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前,注意核查员工是否存在剩余年休假天数,如员工存在未休年休假的,建议在离职前安排员工相应天数的年休假,此时只需要向员工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
构建完善的年休假制度在法律和人力资源管理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充分地年休假制度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以降低人才流失率,进一步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和优化发展。因此,企业和商业精英可以与法律顾问沟通,共同探索和解决问题构建完善的年休假制度,不断提升企业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让企业健康、稳步、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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