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八月左右,无意见看到这么一篇微博,名为《唐山教科书式耍赖》,作者赵勇记录的是其父亲被肇事司机黄淑芬撞成重伤。
而肇事司机只在事发当天出现一次,当时赵勇的表姐赶到手术室很晚,刚巧跟她们乘同一电梯,听到肇事司机的女儿(也是车主)笑着说:“妈你放心 我刚打听好了,老头就算死了赔不了多少钱,最多五十万,车还有保险呢,听我的,咱一分钱都别掏,你就说咱们得借钱去~耗死他!”。
据悉事发后数月肇事司机为转移财产,用其女儿名义购买了一房一车。并向赵勇表示,“我是有钱,但每个月要还房贷一万多,没有钱赔”;“反正法院判刑也中,至少这钱我不用还了”
所里的老大常说,做律师其实要“看透所有的不美好却依然相信美好;见过所有的不善良却依旧善良”。
是的,但我们“相信美好”“选择善良”的同时,必须要懂得如何保护自己。这种“保护”并不是要跟朋友“见外”或者树立“隔阂”,而是一种[放在包里的小盾牌],只有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找出来使用,使用方式也仅仅是“防御”而非“进攻”。这也是本文想要达到的目的,让善良的人儿拥有善良的“底气”!
那么针对这样的人,我们有什么办法呢?首先我们从最坏的结果出发,借别人钱最怕要不回来,那么有什么情况会导致钱要不回来呢?
归纳一下,主要包括三种情况:第一,诉讼时效届满,打官司都要不回来;第二,没有证明咱俩之间具有借-贷关系的证据或者证据不清、不足,打官司都要不回来;第三,官司打赢了但执行不回来。所以咱们根据上述三种情况,一项一项地弄清楚、弄明白,海涵手把手教大家如何识别常见风险、避免钱“一去不复返”!
因篇幅较长,小编分成两篇作推送。今日先跟大家谈谈很多朋友极易忽视的诉讼时效的问题:
所谓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以国家强制力保护其合法权益而提起诉讼的法定有效期限。直白点就是,这段法定期限内,你没找法院帮忙,以后法院就真的帮不上忙了。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那么,如何避免诉讼时效届满呢?
晦涩的法学理论就不提了,小编直接提供7条具有可行性的延长诉讼时效的自救措施,供朋友们参考。
1、在借条中明确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定多长,由你们双方自己协商,可以是两年、三年甚至五年以上,但最好约定一个确定的期限,这样诉讼时效便从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起才开始计算。相比没有约定期限的情况,诉讼时效大大延长。
2、与债务人对账并签章确认
记住对账单要双方签名或盖章,这样既便于诉讼中证据的认定又能延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从对账之日起重新计算。
3、保留向债务人催款的信息或者邮件
此时,大家会问“我是有发信息或者打电话啊,但如果对方人跟失踪了一样,不接电话不回信息,我该怎么办”,这种情况建议各位债权人,在一开始订立合或者签对账单的同时加入“联系方式”条款,明确双方的联系电话或邮箱等联系方式,约定将相关内容发送至上述联系方式视为对方已接收并知悉,然后就把这些聊天、邮件内容截屏打印出来保存即可。
大家又会问了“那多久打印保存一次呀?”答:三年内至少一次。
4、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
担保的方式包括人保跟物保。人保就是让债务人找个亲友为此债做保证;而物保就是提供有价值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房子、车子、玉石古董。
这样有什么用呢?人保对债务人、债权人都有好处,债务人还不上了保证人顶上,债权人既可以找债务人还债、又可以找保证人还(当然这是在“连带保证”的前提下,一般保证有次序要求,因文字字数限制,再次不予祥述,若有感兴趣的可以在评论中呼唤小编)
物保的作用就是,债务人还不上了,就查封、拍卖做了担保的房子、车子、古董等,债权人就拍卖所得款优先受偿。
5、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委员会起诉或申请仲裁,诉讼时效中断。
6、债务人同意履行
债务人只要对你说“是,我确实欠你钱!”、“能不能晚点还?”、或者提供了担保,支付了利息等都可视为同意履行债务。此时,请要求债务人立字据、签订清偿协议甚至可以制作备忘录。债务人不愿立字据的,可以邀请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最好2人以上)或有关单位见证,见证后要制作书面文件由见证方签名。如果见证人不愿意签名,那你就保存好债务人同意履行的电话记录、录音磁带、信件等证据。小编只能帮你到这儿了,还不行请参考第三条制作“联系方式条款”方法。
7、向机关主张权利
除了上面6种方式外,还有个十分简单且证明效力很高的方法,即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等有关机关提出请求(有关机关包括哪些?都行,只要机关能给你申请书或者提出过请求的证明),从向机关主张权利之日起,诉讼时效中断。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诉讼时效时间即重新计算;如调解达成协议,债务人未按协议规定期限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就从履行期限届满时重新计算。
好了,今天就介绍到这, 欲知如何占领借贷关系证明力的制高点,如何避免官司打赢了但钱要不回来,请听下回分解!
盆友就是不还钱?来来来,手把手教你放大招!(上)
作者:蓝洁玮-海航小组来源:海涵律师事务所

去年八月左右,无意见看到这么一篇微博,名为《唐山教科书式耍赖》,作者赵勇记录的是其父亲被肇事司机黄淑芬撞成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