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条解析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了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形态包括有效、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等。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类型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见第144条),虚假的民事法律行为(见第146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见第153条)、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见第154条)。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类型有: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见第147条),因欺诈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见第148条、第149条),因受胁迫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见第150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见第151条)。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类型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法律行为(见第145条),无代理权人因无权代理而从事的法律行为(见第171条),无处分权人因处分权而从事的法律行为。
根据本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其效力溯及既往,即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案例分析
2021年1月10日,张三和李四到麻将馆进行赌博,赌博之前二人约定,赌博资金二人共同出资,输赢各承担一半。之后,张三与他人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赌局从当日19时持续至次日17时左右。后张三告知李四,其共计输了190000多元,要求李四承担一半的债务,李四当即表示同意。后李四通过手机支付宝和微信转账的方式给张三偿还了部分债务,尚欠73000元未支付,李四以该金额向张三出具了欠条,上面写明了还款的期限和方式,后张三依欠条向李四索要欠款时,一直拖延不付,张三遂起诉至法院,提出前述诉请。法庭经过审理认为,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本案中,李四所欠张三的借款系从事赌博活动而产生的债务,系非法债务,该借贷行为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故张三要求李四偿还借款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主要规定在第153条、第154条,主要包括: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2.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3.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其民事法律行为自始、当然、确定无效,不能按照当事人实施法律行为时的意愿发生其追求、希望的法律效果,其依照法律的规定发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对法律行为无效具有过错的当事人须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缔约过失、返还原物、返还不当得利或者侵权损害赔偿等责任。本案中,张三和李四约定“共同出资,输赢各承担一半”的约定和李四向张三出具的欠条均属于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自始无效,张三无权向李四主张给付欠款,李四已经向张三支付的金额,系因双方的违法行为产生的给付,李四也无权要求其返还。
无效与撤销的法律效力
作者: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来源: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法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条解析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了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