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服务期协议是不少企业在管理员工时会遇到的问题,看似简单,但值得企业考虑的问题依然很多,如何完善服务期协议,实现高效的员工管理与企业发展的,今天通过8个重点问题告诉你。
1、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订立服务期协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约定服务期。这里所说的培训费用包括公司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2、企业提供住房、解决户口等福利,能否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只有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才能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因此,用人单位提供其他特殊福利待遇的,不能约定服务期或违约金。
3、企业提供岗前培训,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吗?
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是约定服务期的唯一情形和条件,可从培训机构、培训内容来分析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是否属于专项培训。若是一般的岗前培训,则用人单位无权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
4、服务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不能,如果公司与劳动者签订了培训协议或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服务期条款的,服务期届满前,劳动者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如果劳动者由于用人单位违法或存在过失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则无需因违反服务期约定而承担赔偿责任。
5、哪些违约情况下劳动者需要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这主要包括以下3种情形:
一、服务期尚未届满,劳动者因个人原因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服务期尚未届满,经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服务期尚未届满,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有下列情形,而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需要支付多少违约金?
违约金的限额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服务期尚未开始的,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2)服务期已经开始的,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确定违约金数额时,可以直接按培训费用总额来约定,如果员工发生实际违约的,再根据违约时间和服务期已履行的时间长短来确定员工应承担的违约金数额。
7、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规定服务期期限吗?
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根据实务经验来看建议公司在订立培训协议时,切忌约定过长的服务期,否则,过长的部分将可能因显失公平,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对劳动者丧失约束力,一般来说服务期以3-5年为宜。
8、服务期可以超过劳动合同期限吗?
可以,二者并不矛盾。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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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极客法律来源:极客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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