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建设在近期相继出台多项重磅文件。10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完善绿色发展,建立碳达峰、碳中和标准。10月24日,新华社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制定了总体要求,提出了主要目标。两天后的10月26日,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助力于扎实推动碳达峰行动,10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白皮书。白皮书指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中国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着力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庄严承诺。
与此同时,10月3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以视频方式出席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六次峰会时强调,过去15年,中国碳排放强度大幅超额完成2020年气候行动目标。中方将陆续发布重点领域和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和支撑措施,构建起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持续推进能源、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行业、企业率先达峰,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推动能源转型的努力作出积极贡献。”
一、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的“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在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中发挥统领作用,是党中央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行的系统谋划和总体部署,覆盖碳达峰、碳中和两个阶段,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提出了要求。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二)主要目标
2025年:
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 降13.5%;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 |
森林覆盖率达到24.1%,森林 蓄积量达到180亿立方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
2030年:
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 能耗大幅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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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覆盖率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190亿立方米,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 |
2060年:
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境界。 |
(三)主要内容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项多维、立体、系统的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意见坚持系统观念,提出10方面31项重点任务,明确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路线图。
1、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强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引领,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区域布局,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2、深度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推进农业、工业、服务业绿色低碳转型,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3、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强化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
4、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积极引导低碳出行。
5、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推进城乡建设和管理模式低碳转型,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
6、加强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强化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
7、持续巩固提升碳汇能力,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8、提高对外开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加快建立绿色贸易体系,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9、健全法律法规标准和统计监测体系,完善标准计量体系,提升统计监测能力。
10、完善投资、金融、财税、价格等政策体系,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用能权交易等市场化机制建设。
二、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的“N”
“N”中为首的政策文件应该是《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对碳达峰阶段的总体部署,在目标、原则、方向等方面与《意见》保持有机衔接的同时,更是对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相关指标和任务更加细化、实化、具体化。
(一)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 大幅提升,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控制,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 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 年下降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 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 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煤炭消费逐步减少,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绿色生活方 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碳达峰十大行动”
1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推进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新能源,因地制宜开发水电,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合理调控油气消费,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
2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
3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实现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碳达峰,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
4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
5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6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发展,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7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8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
9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领导干部培训。
10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科学合理确定有序达峰目标,因地制宜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上下联动制定地方达峰方案,组织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
三、地方政府的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
2021年9月17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若干措施》,加快建立健全陕西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一)主要内容
为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生产体系,陕西将加快工业绿色转型,深入推进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确保“十四五”时期全省能耗强度下降13.5%、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18%;开展工业领域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力争到2025年新增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00个以上;深入推进西安、渭南、榆林、韩城等国家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并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
为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我省将扩大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因地制宜发展地热能,支持榆林、渭南、铜川、韩城等建设规模化副产氢纯化项目,形成2—3个千吨级燃料电池级氢气工厂。到2025年,我省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将提高到49.5%,地热能供暖面积将提高到7000万平方米,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将达到16%。
同时,我省将充分依托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支持企业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等力量建立市场化运行的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推广。
四、政策支持和法治保障建设
(一)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深化核算方法研究,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支持行业、企业依据自身特点开展碳排放核算方法学研究,建立健全碳排放计量体系。推进碳排放实测技术发展,加快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应用,提高统计核算水平。积极参与国际碳排放核算方法研究,推动建立更为公平合理的碳排放核算方法体系。
(二)健全法律法规标准。构建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法律体系,推动能源法、节约能源法、电力法、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制定修订。加快节能标准更新,修订一批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提高节能降碳要求。健全可再生能源标准体系,加快相关领域标准制定修订。建立健全氢制、储、输、用标准。完善工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建立重点企业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等标准,探索建立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标准。积极参与国际能效、低碳等标准制定修订,加强国际标准协调。
(三)完善经济政策。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税收政策体系,落实和完善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更好发挥税收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完善绿色电价政策,健全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和分时电价政策,探索建立分时电价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绿色金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大力发展绿色贷款、绿色股权、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碳达峰行动提供长期稳定融资支持。拓展绿色债券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挂牌融资和再融资。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支持传统产业和资源富集地区绿色转型。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
(四)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发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用,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逐步扩大交易行业范围。建设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完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做好与能耗双控制度的衔接。统筹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电力交易等市场建设,加强市场机制间的衔接与协调,将碳排放权、用能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
结 语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它不仅涉及国家经济发展、传统行业转型、新兴领域前瞻性投资,更与个人消费观改变等多方面问题紧密相关,需要我们每个人切实履行。后续,有关部门和单位将根据方案部署制定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领域以及具体行业的碳达峰实施方案,各地区也将按照方案要求制定本地区碳达峰行动方案。除此之外,“N”还包括科技支撑、碳汇能力、统计核算、督察考核等支撑措施和财政、金融、价格等保障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