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现如今,看直播是很多人的日常娱乐活动。有些人为了表达对主播的喜爱,愿意对主播进行打赏。而如果这位打赏的人,是个已婚人士,在另一半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打赏主播。配偶发现后,是否能起诉主播要回打赏?我们把这个问题作进一步分析,可以得到更本质的问题:
1、打赏是不是赠与?
2、配偶花钱打赏主播,是否超出日常生活必要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3、打赏行为是否无效?
带着这几个问题,我们一起来看最高院分享的一则案例:
案 情 介 绍

一妻子在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某直播平台运营的虚拟货币“A币”。妻子花费了人民币141512.5元购买“A币”,用于购买虚拟礼物,打赏某主播。
丈夫发现后,将妻子、某主播和某直播平台一并诉至法院,主张妻子与某主播之间系赠与合同关系,妻子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且属于非日常共同生活必要,该赠与行为无效。同时,妻子与某主播存在不正当关系,违反公序良俗。
丈夫诉请:1、要求确认妻子与某主播的赠与行为无效;2、要求某主播、某直播平台连带返还141512.5元。
焦点问题分析
1、打赏是不是赠与?
法院认为:妻子观看某主播提供的游戏直播服务。妻子花费“A币”购买虚拟礼物,打赏某主播的同时也享受到了精神利益,该打赏行为属于一种非强制性对价支付,因此妻子打赏某主播的行为不属于赠与合同关系,而是网络服务合同关系。
2、妻子花钱打赏主播,是否超出日常生活必要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认为:丈夫主张妻子超出日常生活必要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但妻子的打赏行为具有长期、小额、高频的特点,是否超出日常生活必要不能累积评价,且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除物质需求外,正当途径的娱乐活动追求的精神愉悦也属于日常生活的部分,在合理限度内精神需求消费产生的支出并未超出家事代理的范畴。故妻子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打赏,虽累积数额较大,但单次打赏行为并未超出正常日常生活消费范畴。
3、打赏行为是否无效?
没有证据证明存在其他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丈夫主张妻子和某主播存在不正当关系,但并未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予以证实,且该项意见亦不是导致合同无效的当然事由。故本案亦不存在其他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丈夫)的全部诉讼请求。
衍生问题:什么情况下,配偶可以要求主播退回打赏?
经检索,目前司法实践中,法院支持配偶主张退回打赏的,主要有两种情形:
(一)主播与用户存在事实上不正当男女关系,违反了公序良俗的,支持退回打赏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中,被告A与原告在婚姻存续期间,其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计人民币402391元,属于非法处置,且金额巨大,超出了某主播的正常收入及合理的打赏金额;同时该行为系出于对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追求,违反了公序良俗,应属无效,二被告理应返还该部分财产。而某主播对被告A与原告的夫妻关系是明知的,因此,被告不属于善意第三人。被告A非法处置夫妻共有财产的行为无效,二被告基于该无效行为获取的利益,亦应予返还。审理中,原告方对涉案夫妻共有财产的一半即201195.5元进行主张,合理合法,本院予以支持。
案号:(2020)浙0702民初3102号
(二)事实上超出主播与粉丝(用户)之间的互动关系,可以酌情支持退回打赏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认为:鉴于被告A与某主播之间成立网络服务合同关系,某主播作为网络服务的提供者,与被告A在直播间之外频繁互动,多次要求被告A进行直播打赏,并线下接受被告A赠送的手链,以上行为与被告A的频繁打赏行为之间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某主播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本院酌情判令某主播向原告返还打赏款项10万元。
案号:(2021)粤0403民初925号
律师提示
网络直播作为目前新型业态,符合当今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大众日常娱乐需求。对于直播观看用户,特别是已经成家的成年人,在享受直播带来的精神娱乐的同时,也有义务保护好家庭内部关系和理性处置夫妻共同财产。切忌激情消费,冲动打赏。
对于直播机构,有义务约束好旗下主播。自2022年6月30日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开始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直播机构作为主播的经纪机构,不得为主播参与危害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通过虚假消费、带头打赏、应援集资等方式诱导粉丝消费的行为;如果放任“饭圈”乱象的,经纪人员还将被查处。足以见得,目前直播行业的监管趋势已然认定直接机构在管理好主播的同时,也有义务规范好主播和粉丝之间的互动。
关联文章:2022年6月30日起,经纪机构(含直播机构)这些行为可不能再发生了!
对于主播,更有义务处理好与粉丝之间的关系。主播应当清楚知道,法律的天枰将不会偏向一切超出直播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随着《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等监管文件陆续发布,监管机构及直播平台对主播行为的监督将愈来愈严。对于有违反公序良俗“案底”的主播,不仅将面临前述案例“人财两空”局面,还将受到直播平台的禁止出镜直播抵制,断送职业生涯。
现如今,看直播是很多人的日常娱乐活动。有些人为了表达对主播的喜爱,愿意对主播进行打赏。而如果这位打赏的人,是个已婚人士,在另一半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打赏主播。配偶发现后,是否能起诉主播要回打赏?我们把这个问题作进一步分析,可以得到更本质的问题:
1、打赏是不是赠与?
2、配偶花钱打赏主播,是否超出日常生活必要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3、打赏行为是否无效?
带着这几个问题,我们一起来看最高院分享的一则案例:
案 情 介 绍

一妻子在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某直播平台运营的虚拟货币“A币”。妻子花费了人民币141512.5元购买“A币”,用于购买虚拟礼物,打赏某主播。
丈夫发现后,将妻子、某主播和某直播平台一并诉至法院,主张妻子与某主播之间系赠与合同关系,妻子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且属于非日常共同生活必要,该赠与行为无效。同时,妻子与某主播存在不正当关系,违反公序良俗。
丈夫诉请:1、要求确认妻子与某主播的赠与行为无效;2、要求某主播、某直播平台连带返还141512.5元。
焦点问题分析
1、打赏是不是赠与?
法院认为:妻子观看某主播提供的游戏直播服务。妻子花费“A币”购买虚拟礼物,打赏某主播的同时也享受到了精神利益,该打赏行为属于一种非强制性对价支付,因此妻子打赏某主播的行为不属于赠与合同关系,而是网络服务合同关系。
2、妻子花钱打赏主播,是否超出日常生活必要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认为:丈夫主张妻子超出日常生活必要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但妻子的打赏行为具有长期、小额、高频的特点,是否超出日常生活必要不能累积评价,且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除物质需求外,正当途径的娱乐活动追求的精神愉悦也属于日常生活的部分,在合理限度内精神需求消费产生的支出并未超出家事代理的范畴。故妻子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打赏,虽累积数额较大,但单次打赏行为并未超出正常日常生活消费范畴。
3、打赏行为是否无效?
没有证据证明存在其他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丈夫主张妻子和某主播存在不正当关系,但并未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予以证实,且该项意见亦不是导致合同无效的当然事由。故本案亦不存在其他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丈夫)的全部诉讼请求。
衍生问题:什么情况下,配偶可以要求主播退回打赏?
经检索,目前司法实践中,法院支持配偶主张退回打赏的,主要有两种情形:
(一)主播与用户存在事实上不正当男女关系,违反了公序良俗的,支持退回打赏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中,被告A与原告在婚姻存续期间,其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计人民币402391元,属于非法处置,且金额巨大,超出了某主播的正常收入及合理的打赏金额;同时该行为系出于对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追求,违反了公序良俗,应属无效,二被告理应返还该部分财产。而某主播对被告A与原告的夫妻关系是明知的,因此,被告不属于善意第三人。被告A非法处置夫妻共有财产的行为无效,二被告基于该无效行为获取的利益,亦应予返还。审理中,原告方对涉案夫妻共有财产的一半即201195.5元进行主张,合理合法,本院予以支持。
案号:(2020)浙0702民初3102号
(二)事实上超出主播与粉丝(用户)之间的互动关系,可以酌情支持退回打赏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认为:鉴于被告A与某主播之间成立网络服务合同关系,某主播作为网络服务的提供者,与被告A在直播间之外频繁互动,多次要求被告A进行直播打赏,并线下接受被告A赠送的手链,以上行为与被告A的频繁打赏行为之间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某主播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本院酌情判令某主播向原告返还打赏款项10万元。
案号:(2021)粤0403民初925号
律师提示
网络直播作为目前新型业态,符合当今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大众日常娱乐需求。对于直播观看用户,特别是已经成家的成年人,在享受直播带来的精神娱乐的同时,也有义务保护好家庭内部关系和理性处置夫妻共同财产。切忌激情消费,冲动打赏。
对于直播机构,有义务约束好旗下主播。自2022年6月30日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开始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直播机构作为主播的经纪机构,不得为主播参与危害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通过虚假消费、带头打赏、应援集资等方式诱导粉丝消费的行为;如果放任“饭圈”乱象的,经纪人员还将被查处。足以见得,目前直播行业的监管趋势已然认定直接机构在管理好主播的同时,也有义务规范好主播和粉丝之间的互动。
关联文章:2022年6月30日起,经纪机构(含直播机构)这些行为可不能再发生了!
对于主播,更有义务处理好与粉丝之间的关系。主播应当清楚知道,法律的天枰将不会偏向一切超出直播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随着《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等监管文件陆续发布,监管机构及直播平台对主播行为的监督将愈来愈严。对于有违反公序良俗“案底”的主播,不仅将面临前述案例“人财两空”局面,还将受到直播平台的禁止出镜直播抵制,断送职业生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