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看这期负能量爆棚的评论:中国式哄抢

来源:民基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8月24日一辆装载苹果的大货车在焦桐高速泌阳县春水镇段发生侧翻,20吨的苹果散落在地。周围的民众闻讯一拨一拨的赶来,然而他们并不是帮忙救援,而是聚众哄抢苹果。

8月24日一辆装载苹果的大货车在焦桐高速泌阳县春水镇段发生侧翻,20吨的苹果散落在地。周围的民众闻讯一拨一拨的赶来,然而他们并不是帮忙救援,而是聚众哄抢苹果。车主和记者多次极力劝阻,但是并无明显效果,村民只是暂时住手,接警赶来的民警只得采取强制措施。
中国式哄抢,矛头直指国人的道德底线。每当各类物品散落往往有民众闻风而动,或抢或顺总能瓢满钵满“满载而归”,事后隐蔽于大众之间,查无所查,追无可追。此类人着民众外衣,行哄抢之实,姑且称其为“抢民”,其行为在民法上称之为“不当得利”,即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损失的人。
根本原因,是部分民众缺乏最起码的行为准则,没有“助人为乐”,反而“损人利己”。哄抢者过大的强调群体责任,过小的估计个体责任。
从心理学角度讲,参与者“法不责众”的心理称之为“去个体化”。个人在群体情景下就容易激愤,进而有可能突破个体的道德束缚,忘我的投入到群体行为中。
在哄抢的事件个体往往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个体行为,而是非理性的投入到哄抢的洪流之中,也就是为什么一拨一拨的民众受到鼓动和诱惑,加入到哄抢之中。
同时还有“责任分散效应”,单个个体去违法的时候,往往能很快意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但如果加入到群体行为中去,就认为每个人分担的责任就很小了,基本上可以忽略违法成本。这也是为什么记者采访的时候很多人明知道哄抢的违法性,但“你抢我也抢”“不抢白不抢”,还是不断的去加入哄抢的队伍。
哄抢事件的社会影响是恶劣,它向病毒一样,在社会中飞速地传播着负能量。设想,经过这样事情,货车司机还会对这个社会抱有什么好感?抱有什么希望?
狂欢似的哄抢,是国民道德的沦丧!“反法”阅兵刚刚结束,都在称赞祖国给力的国民,是否自己也该给力一把,从我做起,共创“助人为乐”的美好家园?
相关法条:
《中国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聚众哄抢罪”也有相关的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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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抢苹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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