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诉讼律师的执业之“道”?

来源:建纬长沙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诉讼律师的业务属性很容易走向只重视“术”,而忽视“道”的追求和传承。法律人永远不能让知识技巧超越人类美德的底线,不能忘记天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

诉讼律师的业务属性很容易走向只重视“术”,而忽视“道”的追求和传承。法律人永远不能让知识技巧超越人类美德的底线,不能忘记天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
对于一名诉讼律师而言,“术”可能会让你走得更快,但“道”可以让你走得更远。那么,什么才是诉讼律师的执业之“道”?
在权贵面前不谄媚、在财富面前不卑微、在诱惑面前不失节、在喧嚣面前不迷失,保持职业的理想和价值追求,保持内心的自由和尊严,保持专业的冷静和客观,哪怕有时候有点“任性”,也不随波逐流。
2022年9月7日,第73期“建纬长沙说说”在建纬长沙律师事务所举行。高级合伙人杨慧玲律师为大家带来了主题为《民商事再审案件实务操作要点分享》的分享。在互动点评环节,建纬长沙党支部书记、律所主任戴勇坚,业务合伙人、建设工程业务部部长孙海军律师分别就主题内容进行交流。
民商事再审案件实务操作要点分享
不知不觉建纬长沙说说已经到了73期,由于各种原因我错过了很多精彩的内容,很遗憾!前几天,智慧小美女问我:“杨律师,近期有没有时间参加建纬长沙说说,主题您定。”起初我犹豫了一下,停留几秒后还是决定多跟大家一起交流,所以选择了今天来跟大家做一个简单的分享,主要讲的是民商事再审案件办理的一些实务操作要点。
再审程序,是指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具有法律规定的再审事由时,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原审案件也称“本案”再次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一种特别救济程序。
一、根据法律规定,一个案件启动再审有三种路径
第一条路径:法院内部纠错,即作出生效文书的法院院长发现错误,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二条路径:有权申请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向有再审审查权的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第三条路径:人民检察院以抗诉形式启动再审。
二、案件当事人向有审查权的法院申请再审应注意的方面
1、要知道哪些当事人有权申请再审;
2、要知道申请再审的法定期限;
3、要知道有审查权的法院;
4、要知道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三、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即是否存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13种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或第二百零八条规定的情形。(实践中常用的是第二项、第六项)
四、不能申请再审的情形
1.对再审判决、裁定不能申请再审;
2.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不能再申请再审;
3.对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审理的案件不能申请再审;
4.对发生法律效力的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之外的民事裁定,不能申请再审;
5.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能申请再审;
6.准许撤回再审申请或者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再审申请人无《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的情形的,不能再次申请再审。
五、再审分为再审审查和再审审理两个阶段
再审审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审查再审事由,此阶段的案号为民申字号。除调解、和解结案外,再审审查阶段一般以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结束,结果不外乎两种:一是驳回再审申请,二是提审/指令审理。再审审查是一道门,决定一个案件是否存在改判的机会。该阶段以民事裁定书的方式结案,也意味着在该阶段不会对案件实体作出判决。
如果经过再审审查,案件被提审或者指令审理,案件则进入再审审理阶段,此时案号为民再字号。案件进入再审审理阶段后,法院将根据再审审理程序对案件进行实质审查作出民事判决书(民再字号)或民事裁定书,当然也可能存在调解、和解结案。不管是提审或者指令审理的案件,经过再审审理后,如果确有必要也可以发回一审法院审重,所以提审、指令再审期间也可能以裁定书的形式结束阶段性程序。
六、有关再审审查及再审审理的期限
第二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七、再审期间有关执行的问题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原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法院裁定再审的,原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止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八、有关再审审理的程序适用问题
第二百一十四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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