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可能是这样的。
就是之前我们有两个证,一个房产证,一个土地证,但是买卖交易房子办过户的时候,就只过户房产证,国土证有的地方需要过户,有的地方不需要。
有的地方过户国土证还要单独交税。
这两个证,归两个部门管,房产证归住建或者房管局管,土地证归国土局管。
现在,pia,合成一个了,叫不动产证,归国土局管(原来的房产登记大厅,现在改名不动产登记大厅)。
有没有可能现在宣布的是这个改名的事全国范围内办完了?
不动产登记条例其实还包括很多其他内容,但是,可能除了我上面说的两个红本变一个红本外,其他的内容也,还没有用上,也就是标题全国统一了但是正文还没统一。
比如说,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
中国至少有两个地方,上海和郑州,买商品房办“网签”是做预告登记的,这个预告登记2007的物权法就有,不动产登记条例相当于实施细则。
但是现在2023了,大部分烂尾楼业主没有做预告登记。大部分烂尾楼业主的网签用的更早的住建部的规定。现在虽然住建不负责过户,但是他还负责商品房预售。
住建不说开发商卖房子必须给小业主做预告登记,那么自然就没有一个眼里没光的人在不动产登记大厅办了这个预告登记,而预告登记具有准物权效力,相对网签备案而言更具有排他性。
于是,有没有可能到了23年了,依然有来自全国各地,比如首都北京的业主房子突然就被法院查封了。
业主说我有网签凭什么因为开发商欠银行查封我的房子,然后法院说:对不起,没有法律规定网签的房子不可以查封。
我国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具有哪些意义?
作者:徐斌来源:秦兵房产律师团

有没有可能是这样的。 就是之前我们有两个证,一个房产证,一个土地证,但是买卖交易房子办过户的时候,就只过户房产证,国土证有的地方需要过户,有的地方不需要。 有的地方过户国土证还要单独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