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借款买房,婚后巨债却要女方承担,这是婚了还是昏了?

来源:广东五美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问: 男友家里婚前借全款买房,婚后需要一起承担经济压力,我应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谈了6年,男友父母借了上百万买了套全款房,写的是男友的名字。房子装修全部弄好。钱是亲戚的,父母已无偿还能力。

问: 男友家里婚前借全款买房,婚后需要一起承担经济压力,我应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谈了6年,男友父母借了上百万买了套全款房,写的是男友的名字。房子装修全部弄好。钱是亲戚的,父母已无偿还能力。跟男友讨论过这个话题,男友表示房子的钱以后他自己一个人还。
男友目前月薪3k左右,工作属于年限越久越吃香的那种。我的工资比男友要高挺多。如果结婚,婚后各方面我需要承担很大一部分经济压力。意味着可能发生他的工资存着还钱我的工资养家情况。等于变相帮助他一起还钱。新婚姻法好像有个婚前财产,房子是他爸妈借钱买的,全都在男友名下。如果真的结婚了,我该如何保障我的权益。
答:这个问题可以参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处理。第十条中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虽然你的情况不完全符合第十条规定的情况,但是我认为该条规定的立法原则是保障夫妻以共同财产对房屋的投入所对应的经济价值。也就是说,婚前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虽然说在离婚时是作为其婚前个人财产,但是,结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对房屋有所投入的,投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应当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结婚后,无论是男方的收入还是你的收入,除非有特别约定,否则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后即使男方以他的收入去偿还当时购房所借的款项,实质上,这以共同财产去还款的行为也应当视为以夫妻共同财产对房屋的经济投入。因此,如果日后离婚,对于婚后以共同财产偿还婚前购房债务的款项及对应的增值部分亦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