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在人类社会中,家庭作为最基本的单位,其核心关系即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然而,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一种特殊情况,即部分父母在生育子女后并未承担起抚养的责任,但在子女成年后却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对抚养与赡养的法律性质进行解析,同时探讨子女对未尽抚养义务的父母是否应支付赡养费及赡养费支付金额如何确定的问题,并为解决赡养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何为抚养、赡养
抚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等方面的照顾和培养。
赡养:成年子女对年老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赡养人的经济上的支持和生活上的照顾。
三、法律中的抚养义务、赡养义务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赡养义务、抚养义务均为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抚养与赡养义务。这些义务不仅是法律规定的责任,更是对未成年子女和老年人的基本保障。
其次,从道德层面来看,抚养与赡养义务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父母抚养子女不仅是责任,也是对子女成长的重要支持;子女赡养父母则是对父母养育之恩的回馈,体现了孝道和感恩之心。
最后,抚养义务、赡养义务具有人身属性,除非出现父母遗弃、虐待、故意杀害子女等特别严重的情形或事由,否则不得以父母未尽抚养义务而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即抚养义务、赡养义务不能完全适用过失相抵、债务抵消等一般原则。这是因为抚养与赡养义务不仅是法律规定的责任,更是家庭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
综上,抚养义务和赡养义务是基于亲情、血缘上的一种扶助义务,二者并非普通民事关系的对等交换义务。即便存在父母生而不养的情况,子女成年以后仍需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
四、关于赡养费金额的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之规定,赡养人对老年人的赡养义务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个方面。其中,经济上的供养义务相较于其他义务而言是最容易履行的部分,但我国目前尚未出台相关法律对赡养费的具体金额作出明确规定。实务中,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时,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当地的经济水平、物价水平,被赡养老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实际情况、经济能力等。
参考案例:王某1与王某2、王某3赡养费纠纷
诉讼请求:1、判令二被告履行赡养义务,每人每月支付原告赡养费500元……
案件事实:××××年,(原告)王某1与韩某某结婚,婚后生育长女王某2(被告)、次女王某3(被告),1986年原告与韩某某离婚,其与二被告再无往来,亦未向二被告支付过抚养费,未尽抚养义务。现原告75岁,并且患有脑血栓后遗症、心功能II级,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月收入不足150元。另查,被告王某2月收入约4000元,被告王某3月收入约4000元。
法院认为:《民法典》第1067条的适用不以父母对子女尽到抚养义务为前提,故二被告以原告对其未尽抚养义务为抗辩,拒绝向原告支付赡养费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原告年事已高,缺乏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二被告作为原告女儿,应给予原告经济上的供养,以便其能维持正常生活。……基于上述,原告请求二被告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500元符合原告需要程度、当地的生活水平、二被告的赡养能力等条件。
法院判决:原告请求被告王某2、王某3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500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
综上,笔者认为,虽然抚养义务与赡养义务不适用过失相抵原则,但在处理个案时,应将“法理情”相融合,既要考虑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子女在情理上的接受程度。并且通过个案方式引导父母担当其抚育之责,教育子女履行其赡养义务,有效减少“父不慈、子不孝”的悲剧,弘扬幼有所养、老有所依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结语
总的来说,“生而不养,仍需赡养”这一主题揭示了亲子关系和赡养问题的复杂性。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来考虑这个问题,并通过诸如法律法规的完善、社会支持体系的建立以及社会文化观念的转变等相应措施,来解决成年子女对未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的赡养问题。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关系的和谐发展。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9条第3款: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6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7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生而不养,仍需赡养
作者:黄丽敏来源:逻英律师事务所

一、前言 在人类社会中,家庭作为最基本的单位,其核心关系即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然而,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一种特殊情况,即部分父母在生育子女后并未承担起抚养的责任,但在子女成年后却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