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吃人”惨剧法律简评

来源: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近期,各种电梯事故接踵而来,湖北荆州一女子被手扶电梯卷入不幸身亡、江苏无锡电梯卡人身亡、广西梧州一岁男童被自动扶梯卷入左臂致残……一起起惨剧再度引起了人们对电梯安全问题对关注。

近期,各种电梯事故接踵而来,湖北荆州一女子被手扶电梯卷入不幸身亡、江苏无锡电梯卡人身亡、广西梧州一岁男童被自动扶梯卷入左臂致残……一起起惨剧再度引起了人们对电梯安全问题对关注。在此,我们对此类事件进行法律简评,帮助大家正确理性的看待此类事件,分清各方责任。
一、电梯“吃人”惨剧法律简评
(一)电梯事故责任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从目前公布的电梯事故视频中可以看到,受害人是在正常乘坐电梯的情况下发生事故,电梯自身问题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商场应当对电梯事故负责;如有证据证明由于电梯质量问题或检修问题导致事故,应当由电梯生产者、检修方等与电梯相关的第三方承担侵权责任,商场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二)受害人的维权及索赔
1、可采用协商或诉讼方式维权。
在遭遇电梯事故后,受害人或其近亲属(配偶、父母等)可就受害人遭受的损害向相关事故责任主体索赔,可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在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起诉讼。诉讼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包括侵权行为、受害人的遭受的损害、侵权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联系以及责任人的过错等证据资料。目前公布的电梯事故视频足以证明受害者是在事故地点由于电梯自身问题遭遇事故死亡,形成了完整的要求商场或其他责任主体承担侵权责任的证据链。
2、法定赔偿项目及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此次死亡事故的赔偿包括抢救费用、丧葬费用、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费、精神抚慰金以及其他合理费用。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各地判决的标准不同,具体看各地的司法实践。
(三)电梯事故性质的认定及政府责任
1、电梯事故如符合安全生产事故的认定标准,则会被定为安全生产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由县级人民政府初步认定,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认。比如电梯管理方明知电梯需要维护,但出于节省经费或疏忽不对电梯进行维护的,或者在维护过程过没有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标准进行维护,就可能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据该事件新闻发布会通报,事故5分钟前,该商场工作人员发现盖板有松动翘起现象,但并未采取停梯检修等应急措施。初步认定,事故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电梯事故中的政府责任。
政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质检总局下辖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负责监管电梯的安全运行状况。由于电梯分布广泛,各地负责监管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也会授权服务社对电梯运行进行监管。如果负责监管的人没有履行监管职责造成电梯事故的发生,政府应当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直接责任人如涉嫌渎职犯罪,可能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四)探讨:住宅区或写字楼电梯事故如何承担责任?
电梯事故发生后,应由谁来对事故承担首付责任,首先对受害人进行救济和赔偿?这个话题前段时间曾引起广泛争论,也是电梯监管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对此,我们认为,此次湖北荆州电梯事故的责任主体很清楚,就是商场要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是住宅区或写字楼电梯事故,是应由业主还是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责任,其中的责任关系目前一直没有厘清,究其原因是现行法律、法规对于电梯相关各方责任范围并没有明确界定。而在即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在一定程度上明晰了电梯事故的各方责任,该条例中明确规定了电梯使用管理人为首负责任人以及应当履行的13项责任义务。同时明确规定在电梯发生事故以后,电梯使用管理人应当做好受伤人员的救助和安置工作。即如果是业主把电梯委托给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的,那就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首负责任。但该条例仅限于广东地区实施,具有区域局限性,仍期待对此类事故处理的全国统一性法律法规的出台。
二、防范和降低电梯“吃人”惨剧法律风险的建议
1、电梯使用人应选择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商和经营商,以保障电梯产品质量合格。
2、使用管理人需依法办理使用登记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档案,定期对电梯进行维保和自行安检,以保障电梯日常安全运行。
3、引导教育或设置警示标志提示使用人文明合规搭乘电梯,以保障电梯安全运行。
4、使用管理人可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以保障受害人能够获得及时足额的赔偿以及减低使用管理人在发生人身或损失时的费用承担。
三、搭乘电梯注意事项及自救

(图片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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