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热播剧《三十而已》频频登上了各平台热搜,毕竟,很好看呢!剧中分别介绍了顾佳、王漫妮和钟晓芹三位年龄三十左右的三种状态的女性:顾佳,一位好妈妈,好妻子;王漫妮,一位业务能力超强的奢侈品店柜姐;钟晓芹,一位普通的乐于助人的物业公司职员。其中,王漫妮因为业绩出色得到了公司的奖励——欧洲游轮豪华游的机会,在游艇上邂逅了多金帅气的富二代梁正贤。梁正贤为了追求王漫妮出手极其阔绰,不但送名表、名牌衣服,而且连带车位一起赠送豪车,就问你服不服!
当然,梁正贤对外宣称不婚主义,给不了王漫妮名分,且其未婚妻亲自上门刁难羞辱王漫妮,最终两人不欢而散。那么两人分手后,梁正贤赠送给王漫妮的礼物(财物),王漫妮是否需要返还?
其实,对于情侣之间赠送的礼物(财物)是否需要返还这个问题,我国尚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法院往往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来审理,进而做出相应的裁判。
01、受赠方不需要返还礼物(财物)的情形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受赠人不需返还。因此,如果情侣之间赠送礼物(财物)是一般赠与行为,那么受赠方是不需要返还礼物(财物)的。那么什么样的行为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呢?关键在于情侣之间赠送礼物(财物)是否有特定的涵义,是否属于情侣交往中的正常行为。比如男女双方在恋爱过程中为维系恋爱关系、增进感情,通过微信红包、微信支付、支付宝转账给另一方表达了“我爱你”“一生一世”等特殊涵义的行为就属于情侣交往中的正常行为,受赠方不需要返还礼物(财物)。
02、受赠方需要返还礼物(财物)的情形
1.礼物(财物)被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因此,如果情侣之间赠送礼物是附加条件的,例如附缔结婚姻关系、组建家庭的条件,那么双方一旦未能缔结婚姻关系、组建家庭,则赠与行为无效,受赠方需要返还礼物(财物)。
2.礼物(财物)被认定为彩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从司法实践来看,法院认定情侣之间赠送的礼物(财物)是否属于彩礼,关键在于情侣双方相处期间的感情深浅、款项用途、付款人支付能力及生活经验法则等。如果情侣之间赠送的礼物(财物)被认定为彩礼,那么受赠方需要返还礼物(财物)。
3.礼物(财物)被认定为借款
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具有借贷的合意为基础,即出借人有出借款的意向,借款人也有向出借人借款的意思表示。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有出借款的意向,另一方也有向出借人借款的意思表示,那么该礼物(财物)应认定为借款,受赠方需要返还。
4.礼物(财物)被认定为不当得利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因此,如果法院认定情侣之间赠送的礼物(财物)属于不当得利,那么受赠方有返还义务。
03、总结
实践中,情侣之间赠送的礼物(财物)是否需要返还其实是个很复杂的问题,前文只是将几种比较常见的情形列出,逐一分析该种情形被认定的关键点及理由。总的来说,情侣之间赠送的礼物(财物),受赠方需要返还的概率还是蛮高的,因此收礼需谨慎!回到剧中,梁正贤赠送给王漫妮的名表、名牌衣服、豪车及车位等,王漫妮是否需要返还呢?
首先,从梁正贤与王漫妮的交往过程中来看,梁正贤自始至终宣称自己是不婚主义者,从来就没有过与王漫妮结婚的念头,因此所赠送的礼物(财物)不宜认定为彩礼或者附结婚条件的礼物(财物)。其次,虽说这些礼物(财物)对于普通大众来说价格不菲,但是对于出手阔绰的富二代的梁正贤来说不值一提,况且其也没有出借的意思,因此所赠送的礼物(财物)不宜认定为借款。第三,梁正贤对王漫妮还是真心实意的,有赠与王漫妮上述礼物(财物)的意思表示。
综上,笔者认为梁正贤赠与王漫妮的礼物(财物),王漫妮是没有义务返还的。当然,王漫妮最终还是霸气地把全部礼物(财物)还给了梁正贤,坚决拒绝被小三,真是奥利给!
法条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五条 【附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一百九十六条 【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律师陪您看《三十而已》:梁正贤赠送给王漫妮的礼物(财物),王漫妮需要返还吗
作者:赖健华来源:万益说法

最近热播剧《三十而已》频频登上了各平台热搜,毕竟,很好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