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5日,由人民法院报编辑部评选出的2021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发布,全国首例高空抛物案入选。而近年来,高空抛物时有发生,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焦点。2021年3月1日,高空抛物行为正式入刑。那么,实施高空抛物的行为人到底需要承担责任呢?
一、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这也就是说,从建筑物抛掷物品或致使物品从建筑物上坠落的行为人应当依法直接承担侵权责任;如确无法查明侵权人,除非可以证明自己不可能是侵权人,比如事发时家中无人或可证明家中并无此种物品等,则由可能抛掷物品或致使物品坠落的所有建筑物使用人一并给予受害人补偿。如事后可以查明侵权人为何人,给予补偿的人可再向侵权人追偿。所以,建议在发生高空抛物的第一时间报警,由公安机关配合查清责任人。
另外,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公司应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这是其法定义务。如果其未能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出现高空抛物致害情形时,需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二、行政处罚
目前,我国针对高空抛物的民事、刑事法律规范比较明确,但是针对在行政处罚方面则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至今也没有关于高空抛物行为的明确规定。
具体到实践中,各地执法机构针对高空抛物的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也不一致,有的地方是依据地方性法律作出行政处罚,例如金华市执法机构是依据《金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一条第(七)项“不得从建筑物、构筑物内向外抛洒物品”及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七项规定,从建筑物、构筑物内向外抛洒物品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的地方则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这种较为宽泛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这也就是说,实施高空抛物行为,且情节严重的,构成高空抛物罪来说,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是故意实施高空抛物行为,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还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其法定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具体到司法实践中,高空抛物行为的情节是否严重需要结合行为人的主观认知以及实施该行为时的客观情况(如实施行为的具体场合、危险程度及危害后果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以前文全国首例高空抛物案“徐某某(家住三楼)与王某某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徐某某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抛掷至楼下公共租赁房附近。楼下居民向楼上质问,徐某某听到质问声后,又去厨房拿第二把菜刀,抛掷至楼下公共租赁房附近,楼下居民见状报警”为例,徐某对于其高空抛物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在主观上是明知的,同时其抛掷的菜刀本身属于危险物品,且在楼下居民上楼质问后仍然再次抛掷,该高空抛物行为明显属于“情节严重”,其最终被以高空抛物罪判处相应刑罚。
在此,我们郑重提示大家:请勿从高空抛掷任何物品,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你的随手一抛,不仅会给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自身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旦发现有人高空抛物,一定要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将依法调查处理。
高空抛物,后果很严重
作者:刘江伟来源:稼轩律师

2022年1月5日,由人民法院报编辑部评选出的2021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发布,全国首例高空抛物案入选。而近年来,高空抛物时有发生,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