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货物送达却无人签字确认,这小小的疏忽可能决定案件胜败。
案情回顾
2023年,原告向被告出售农产品三次,共计9985元,其中两张送货单有被告签名,一张没有收货人签名。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货款无果,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全部货款。被告经本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原告就无被告签字的送货单主张货款,能否得到支持。法院生效裁判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案中,原告为被告提供货物,被告在送货单上签字,共计货款金额7825元,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合法;原告据此主张货款及合理逾期付款利息,应予支持;另有送货单2160元,无人签名,且原告未提供其他证据证明,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法官心语
本案涉及原告因送货单无人签名,且被告在诉讼中未确认收货,导致原告未能完成举证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解释的规定,当事人需对其主张提供证据,未能有效举证将承担不利后果。法官提醒:交易双方应规范操作流程,保留完整证据,确保在争议时能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送货单无买方签名,卖方能否主张货款?
作者:和县法院来源:诗城法苑

以案释法 货物送达却无人签字确认,这小小的疏忽可能决定案件胜败。 案情回顾 2023年,原告向被告出售农产品三次,共计9985元,其中两张送货单有被告签名,一张没有收货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