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案说法 | 欠条名字“差一字”想赖账?法院:证据链完整难逃责

来源: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摘要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 雇用他人干活却拖欠工资,出具欠条后竟以“签名与本名不符”为由试图逃避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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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他人干活却拖欠工资,出具欠条后竟以“签名与本名不符”为由试图逃避还款责任。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通过综合审查证据形成完整链条,最终认定欠款事实,判决被告何某某支付拖欠五名原告的劳务工资及逾期利息,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阮某、张某、周某、刘某南、刘某北五人均为油漆工。2021年至2022年期间,五人受被告何某某雇用,在镇江某工地从事油漆施工工作。工程完工后,双方于2022年年底完成结算,何某某向五人出具了一份欠条,明确载明尚欠五人劳务工资共计9.6万元,并承诺于2023年4月1日前还清。然而,还款期限届满后,何某某却迟迟未履行支付义务。
多次催要无果后,五名原告无奈将何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拖欠的9.6万元工资及相应逾期利息。庭审中,何某某提出了出人意料的辩解:欠条上欠款人名字中间的字为“小”,而其本人户籍姓名中间的字为“家”,辩称欠条并非指向自己,以此否认自身的还款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五名原告为何某某提供了劳务,何某某理应支付相应劳务报酬,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欠条上的签名与被告实际姓名不完全一致时,能否认定何某某为实际债务人。为查清事实,法院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全面细致审查。
审查发现,原告提交的欠条上所载地址与何某某的户籍地址完全一致;诉讼过程中查实,何某某曾通过其实名认证的微信账户向阮某支付过部分劳务费用;此外,原告提供的通话录音以及何某某父亲的相关陈述,均能相互印证何某某就是五名原告的实际雇佣者,亦是涉案欠款的真实债务人。
法院指出,上述各项证据相互关联、彼此印证,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认定五名原告与何某某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务关系,何某某即为欠条所载明的债务人。即便欠条上的签名与户籍姓名存在一字之差,也不能掩盖其拖欠劳务工资的事实。
据此,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被告何某某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五名原告支付拖欠的劳务费9.6万元及相应逾期利息。
承办法官表示,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或个人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和社会义务。本案中,何某某在出具欠条确认债务后,不仅未按期履约,反而试图以签名瑕疵为由逃避责任,既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也触碰了法律底线。

法官说法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不会仅局限于书面凭据的表面信息,而是会综合审查全部证据,透过现象看本质。只要有完整的证据链能够证明劳务关系和欠款事实存在,即便债务人试图通过“小聪明”规避债务,也终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案也提醒广大劳动者,在提供劳务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勇于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共同守护公平诚信的劳动市场环境。
编 辑:赵品轩
校 对:常文金
审 核:孙彩萍
来 源:京江晚报、句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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