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能否主张误工费?

来源:律师哥

文章摘要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从该条文内容可知,误工费的判断标准并非是以是否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作为判断标准。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从该条文内容可知,误工费的判断标准并非是以是否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作为判断标准。
实务中,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受害人在遭受侵权行为侵害的诉讼中,侵权人、保险公司多数会以受害人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丧失劳动能力,不应当支付误工费为由进行抗辩。
面对上述的抗辩,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条规定“老年人参加劳动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结合《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七条规定,即便受害人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并不等同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的劳动和合法劳动所得依然受法律所保护。
若受害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通过实际劳动获得相应的报酬,因侵权行为导致受伤而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进而使其收入减少的事实,应支持误工费损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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