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岗的边界,旷工的真相

来源:朝阳法苑

文章摘要
Part1 案情简介 00:16 小张:我一直都是居家办公,现在要让我通勤往返100公里上班,我该怎么办? 01:38 公司:调岗是公司根据项目情况统一安排的,我们也是按规定办事。

Part1
案情简介
00:16
小张:我一直都是居家办公,现在要让我通勤往返100公里上班,我该怎么办?
01:38
公司:调岗是公司根据项目情况统一安排的,我们也是按规定办事。发出调岗通知后小张不配合,也不报道,根据公司的考勤制度,连续旷工三天,我们是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
Part2
裁判考量
02:09
小张向公司提出调岗异议的邮件,也有所谓“旷工”期间正常工作成果,还有和同事的聊天记录。
02:35
小张虽然没有去公司报到,但每篇画稿都按时交付。
Part3
法官的思考
02:57
小张入职时和公司就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作模式达成了约定,并且已经按照约定持续、稳定地履行了较长一段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如果变更小张的岗位、工作条件,应当有合理理由,并且和小张协商一致。
03:37
公司在认可小张长期居家办公的情况下,没有就调岗的合理性提交证据,反而以旷工为由径行解除劳动合同,这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04:33
今年的3月9日,也就是女法官国际日的前一天,我收到了小张手写的感谢信和根据我的工作形象绘制的卡通画。她说,她遇到了“嘴替”,原来公平正义可以被这样清晰说出来。
法官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争议案件中,如用人单位无法举证证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往往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须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审判实践中,一般认为调岗需要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以及合法性,合法合理的调岗,劳动者也应予以配合。但不乏有些用人单位将企业管理中的调岗行为异化为“变相辞退”的手段。
调岗不能任性,旷工不可滥用。和谐的劳动关系,从来不是一方的妥协换取来的,而是在规则框架内相互尊重、良性互动。企业依法用工,劳动者理性维权,司法守好底线。三者同向而行,才能让每一份劳动都获得应有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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