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午后,微风和煦,年轻的小美逛街时,被路边热闹的小摊吸引。摊位上摆放着各式各样可爱的卡通公仔,摊主热情地招揽路人,打出“扫码免费领公仔,零消费、直接拿”的宣传标语。看着软萌可爱的公仔,想着不用花一分钱就能领取,小美心动不已。在摊主的指引下,她没有多想,直接扫描了摊位上的陌生二维码,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了自己的姓名、手机号码、常住地址等个人信息,完成授权登记后,顺利领到了心仪的公仔。当时的她只觉得捡到了便宜,丝毫没有意识到,一场个人信息泄露的麻烦,正悄然找上门来。
领取公仔后的第二天,小美平静的生活就被彻底打乱。清晨刚上班,陌生的推销电话就接踵而至,房产推销、贷款咨询、母婴产品、教育培训、医美宣传等各类骚扰电话轮番轰炸。从早到晚,手机铃声频繁响起,不仅打断了她的工作和休息,甚至午休、深夜时段,依然有陌生来电、垃圾短信不断涌入。更让小美困扰的是,一些推销人员不仅精准知晓她的姓名,还能大致说出她的居住区域和消费偏好,精准的推销话术让人不堪其扰。短短一周时间,她接到的骚扰电话、垃圾信息多达上百条,频繁的打扰让她身心俱疲,正常生活和工作受到严重影响。这时小美才幡然醒悟,所有麻烦的根源,都是当初街边那次随意扫码领公仔的行为。看似免费的福利,实则是不法商家套取公民个人信息的陷阱。不良商家通过扫码登记的方式,非法收集路人个人信息,之后私自泄露、倒卖、滥用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肆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无奈之下,小美向自己的法官姐姐求助,在姐姐的耐心讲解下,她终于明白:个人信息不是无保护的公开资源,而是受法律严格守护的民事权益,随意泄露、滥用他人个人信息,属于违法行为。
普法课堂
在数字时代,姓名、电话、住址等日常信息,都属于受法律保护的个人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门设立条款,全方位守护公民信息安全,为百姓权益保驾护航。
- 个人信息受法律绝对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街边小摊无合法资质,以免费礼品为噱头诱导路人扫码登记、收集个人信息,本身就属于非法收集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
- 明确个人信息法定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姓名、手机号码、居住地址均属于法定受保护的个人信息。私密的个人信息同时适用隐私权保护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犯。
- 信息处理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八条规定,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同时必须采取技术措施保障信息安全,商家收集信息后肆意泄露、倒卖,致使公民遭受骚扰,明显违反法定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民事责任。
法官温馨提醒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街头扫码送礼、路边问卷抽奖、陌生链接登记信息等,大多是个人信息泄露的高发陷阱。切勿因贪图小利,随意向陌生主体提供姓名、电话、住址等核心个人信息。若遭遇个人信息泄露,被电话骚扰、信息轰炸、精准推销,无需忍气吞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我们有权要求侵权方删除个人信息、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可通过保留通话记录、短信截图、扫码凭证等证据,向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守护个人信息安全,既要靠法律保驾护航,更要靠每个人提高防范意识,拒绝随意扫码授权,守住信息隐私底线,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