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为使全国人民广泛参与中央及各地区各部门举行的纪念活动,2015年9月3日全国放假1天。为方便公众安排假日期间生产生活,特作如下调休:9月3日至5日调休放假,共3天。其中9月3日(星期四)放假,9月4日(星期五)调休,9月6日(星期日)上班。
为此,8月18日人社部发出通知明确,在9月3日放假期间,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并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之前,5月13日我们解读指出9月3日为临时法定休假日,系基于该放假是由国务院以决定的方式发布的,面对全体公民放假的休假日,应当属于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临时调整。但现人社部基于该决定非系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的方式形成,不属于行政法规,而确定的休假日。对此,作为法律风险管理的应用者,我们不再争论,首先是遵守执行。)
为此,我们特别提示就9月3日放假期间安排工作是否构成加班请遵照以下标准进行判断:
A、实施标准工时制的员工,如果在9月3日至9月5日安排工作的,则还要依据公司的作息时间及实际工作时间等因素综合确定是否构成加班。如果构成加班,单位首先可通过调休的方式给予补休,在无法补休的情况下,则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B、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制员工,如果在9月3日至9月5日安排工作的,则需要纳入综合计算周期内进行计算后确定是否构成加班。如果构成加班的,单位首先可通过调休的方式给予补休,在无法补休的情况下,则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150%的加班工资。
C、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员工,如果在9月3日至9月5日安排工作的,均不构成加班,公司无需支付加班工资。
D、值班人员,如果公司对值班人员已经申请实施不定时工时制的,则值班人员不构成加班;如果未对值班人员申请不定时工时制的,则需要分别对应A至C的不同工时制进行加班与否的确认,并相应支付加班工资。当然,关于值班人员如果是在北京或上海分公司、子公司等参与值班的,应当遵照当地政策直接支付值班补贴。
E、在对计件工资制员工计付加班工资时,公司可扣减计件工资业已包括的100%工资。
我们还要特别提醒的是,用人单位可以充分利用9月3日的假期与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进行错峰休假及弹性休假的设计。当然,单位可以通过9月3日的放假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从而实现单位归属及凝聚力文化建设的探索。
关于9月3日放假的特别提醒
作者:黄新发来源:智仁律师

201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为使全国人民广泛参与中央及各地区各部门举行的纪念活动,2015年9月3日全国放假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