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19年11月,申请人周某与被申请人某公司签订了《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约定申请人周某购买被申请人某公司开发的房屋一套,面积共102.3平方米,单价为6000元,房款总价为613800元。合同约定:逾期超过90日后,乙方(周某)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某公司)应当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约定交房日期为2020年11月。申请人周某先后向被申请人某公司支付定金30000元、房款214830元;2019年11月,申请人父亲代申请人周某向甘肃某分销中心支付153450元。
直至2021年7月,被申请人某公司因疫情等原因仍未按约交房,申请人周某向被申请人某公司提交退房申请,并且多次催促退款,被申请人某公司一直未予退款,遂酿成纠纷,申请人周某根据双方约定的仲裁条款将纠纷提请本会仲裁。申请人周某请求:1、被申请人某公司退还购房首付款368280元、双倍退还定金60000元;2、被申请人某公司承担违约金36828元以及其他所有经济损失合计59359.73元;3、因仲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被申请人某公司承担。
被申请人某公司答辩称:申请人周某提出的第一项仲裁请求与实际不符,本公司收到了申请人的购房款214830元及定金30000元,且定金已冲抵房款,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第二项违约金应按照合同约定计算,申请人周某请求的数额不符合合同约定。
争议焦点
一、申请人周某关于返还购房款的请求是否应当支持?
二、申请人周某关于违约金与双倍定金的请求是否应当支持?
裁决结果
被申请人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周某返还购房款244830元、支付违约金2448.3元、赔偿利息损失33123.48元。
仲裁庭认定
一、申请人周某关于返还购房款的请求是否应当支持?
申请人周某已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首付款,被申请人却未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房,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解除合同,故案涉《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已解除,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可根据履行情况及合同性质,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当事人有权请求赔偿损失。据此,申请人周某主张返还购房款,具有合同及法律依据。被申请人某公司仅认可申请人周某向被申请人支付购房首付款244830元;申请人父亲代申请人周某支付的153450元,由于该笔款项的收款单位为甘肃某分销中心,与被申请人并非同一单位,申请人周某提交的该项证据不足以证明被申请人某公司与该笔款项的收款单位甘肃某分销中心具有关联关系或其他代收款关系,故本会对该笔153450元款项在本案中不予处理,申请人周某可通过其他司法救济途径另行主张。
二、申请人关于违约金、双倍定金及其他损失的主张是否应当支持?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申请人周某已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首付款,被申请人某公司却未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房,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案涉《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第九条第2款的约定:“逾期超过90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故针对申请人周某的损失,被申请人某公司应当予以赔偿,并应按双方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对于双倍定金的请求,由于申请人周某向被申请人某公司交付定金的目的系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后申请人周某在向被申请人某公司支付定金后,双方于2019年11月签订了案涉《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该定金已转为购房款,双方已实际履行了定金合同义务,定金双倍退还已无事实基础;对于赔偿经济损失的请求,由于被申请人某公司违约致使申请人周某购房目的无法实现造成其损失,其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可适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对于支付租房损失的请求,由于租房并非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之后的必要支出,且申请人周某未向本会提供支付租金凭证,故本会对支付租房损失的请求不予支持。
兰仲提醒
房屋买卖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商品房交易市场中,开发商逾期交房的现象较为常见。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明确房屋的交付时间、延期交房的认定及赔偿标准等具体事项。交付房款时需注意收款方是否为开发商或具有关联关系或其他代收款关系的单位,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开发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在保障房屋质量的前提下按时交房,并履行交付相关手续材料、协助办理房屋登记等义务。除特殊情况外,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要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发生纠纷后,购房者若与开发商沟通无果,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请仲裁,以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逾期交房引发纠纷 购房者应当如何维权?
作者:马琳洁来源:兰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基本案情 2019年11月,申请人周某与被申请人某公司签订了《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约定申请人周某购买被申请人某公司开发的房屋一套,面积共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