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2年5月,张某与朋友等一起来到王某经营的“密室逃脱”场所参与某主题游戏,该款游戏主要剧情设定为玩家扮演救援队进入军事基地救援同伴,该场所工作人员会扮演各种角色对玩家救援行为进行阻碍。
游戏开始前,工作人员通过播放PPT和口头讲解的方式向张某等人讲解游戏内容及注意事项,讲解完成后张某等人签署了“安全协议”。此后,工作人员向众人发放护膝、护肘等工具,并带领张某等人采取双手搭在前人肩膀的方式排成纵列进入游戏场地内。
当日22时许,正在游戏的张某被另一同行人员拉着向前奔跑,奔跑至一转角处时摔倒,导致面部摔伤,后经医院诊断为牙折裂(冠根折),需进行根管治疗及桩核修复等。2022年5月至7月,张某多次到口腔医院进行牙齿根管修复治疗及复诊。此后,因与“密室逃脱”场所经营者王某协商未果,张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等共计1.4万余元。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作为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主动选择参与密室探险类游戏,并在奔跑中与他人牵拉,对自身的摔倒受伤负有主要责任。场所工作人员虽事先进行了部分安全提醒,但并未对后续活动行为予以进一步强调和警示,在活动开展过程中也未完全履行安保义务,故王某作为该密室游戏场所的经营者,也需要对张某的损害结果承担一定的责任,遂判决张某对自身损失承担75%责任,“密室逃脱”场所经营者王某承担25%的责任,赔偿张某各项损失3000余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密室探险类游戏属体验性消费产品,游戏场境较之一般公共场所通常较为狭窄,且存在恐怖、惊吓等剧情设计,参与者将在设定的游戏场境中进行体力、脑力活动,存在一定运动风险。本案中,张某在选择消费及听取工作人员讲解时即应知晓相应的风险,并做好自身的安全保障,其未采取安全合理的奔跑速度,且在奔跑过程中与他人存在牵拉的行为,对自身安全未尽谨慎义务。同时,工作人员虽事先告知张某等游戏参与者奔跑中的注意事项,但针对涉讼游戏版本未作特别风险提示,对张某的摔伤负有一定的过错。因此,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及双方过错大小,法院认定张某应对此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场所经营者王某承担次要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密室逃脱”意外受伤,谁来担责?
作者:王康来源: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2022年5月,张某与朋友等一起来到王某经营的“密室逃脱”场所参与某主题游戏,该款游戏主要剧情设定为玩家扮演救援队进入军事基地救援同伴,该场所工作人员会扮演各种角色对玩家救援行为进行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