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立、审、执、破”一体化衔接机制

来源:湖北高院

文章摘要
01、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司法审判效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创新出台全省第一个《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审、执、破一体化衔接配合的办理流程(试行)》,构建“立、审、执、

01、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司法审判效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创新出台全省第一个《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审、执、破一体化衔接配合的办理流程(试行)》,构建“立、审、执、破”新衔接机制,这是湖北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所做的又一创新举措。这种机制不单是执行环节的延续和执行不能的处置手段,而是一项独立的债务清理和企业拯救制度。即在立案、审理、执行的各个环节都做到及时预警、全面对接、及时导入。在哪个环节发现破产原因就在哪里引入破产程序,从而避免无谓的诉讼资源和成本支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方当事人和社会的利益。
02、具体举措
一、畅通“执转破”衔接,破解执行难困境
2022年东西湖区法院在总结前期“执转破”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出台了《执行转破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执转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通过发挥执行部门和破产审判合议庭的职能作用,协调解决执行转破产涉及的标准识别、程序启动、破产审查、中止执行、解除保全、资产扣划、强制腾退等重点难点问题。该制度的建立化解了大量的执行积案,节省了大量的司法资源,实现债权人之间的公平清偿,加快了“僵尸”企业的清理,对于有重返市场可能的企业,通过破产重整,助企业恢复良性运转。
二、注能“立转破”,实现诉源治理
2023年,东西湖区法院受理武汉某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系湖北省首例“立转破”案件,该案经立案庭法官和破产审判法官释明,引导债权人申请破产,使89件案件减少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程序空转,实现立案与破产程序无缝对接与良性互动。通过简化审理流程,节省司法资源,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破产制度价值,及时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该案系湖北省首例通过“立转破”和适用快速审理程序快审快结破产清算案件的典型案例。该案入选湖北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三、打破“诉转破”壁垒,程序动态转化
2024年,东西湖区法院办理武汉某体育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系该院首例“诉转破”案件。在该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审理中,审判法官通过实地调查及类案检索,发现该公司法人下落不明,公司人去楼空,对该公司是否具备破产原因进行实质研判,向其中一个案件的原告进行释明,告知该公司目前状态已出现破产原因,如通过进入破产程序,可以减少债权实现的时间成本,压缩审判、执行流程,高效公平的清偿该公司债务,保障自己的权益。最终该原告作为公司债权人提起了对该公司破产清算申请。
四、搭建“智能破产”平台,提升审判质效
东西湖区法院积极响应最高院“以信息化开拓破产案件审理新局面”的要求,通过信息化建设提高破产案件办理的质效。创新打造了武汉市首个“破产案件智能一体化平台”,并与八家政府职能部门共同签署了《优化破产财产查询及处置机制实施方案》。同时,通过“数字赋能”,对接“总对总”执行查控系统,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通过信息科技手段,为破产审判赋能加速,推动了破产事务办理的集约化、信息化、公开化,降低了办理破产的时间和成本,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03、工作实效
近三年来,东西湖区法院全力推进“执转破”、“立转破”、“诉转破”改革创新,工作成效显著,共移送执行转破产案件38件,受理30件,化解执行案件326件,其中3件执转破案件实现重整成功,1件作为湖北省首例执行转破产重整成功案例,入选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1件入选湖北高院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并入选武汉市年度十大法治重大案(事)件精品案例;1件入选2023年度湖北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1件立转破案件入选2023年度湖北法院破产典型案例。
04、培育计划
一、强团队,明责任,清单式推进到位
持续完善“一体化”团队建设,健全“员额法官+执行员+法官助理+书记员”新型工作团队,实现破产审判集中化、专业化。坚持依法有序、协调配合、高效便捷原则,细化岗位职责,明确各岗位在各环节的正负履职清单,确保标准化、流程化、模块化推进。
二、聚重点,提效能,一体式融合到位
推进立案、审判、执行和破产程序有效衔接,加强破产前端指导,深化执破融合改革,在立审执各环节提早甄别、管控风险、引导分流。聚焦“四源”治理,坚持应移尽移、应转尽转、应收尽收,对破产及其衍生诉讼审理执行推进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切实发挥破产审判一揽子解决矛盾纠纷的特殊作用。
三、搭平台,促联动,能动式保障到位
坚持能动司法,依托“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部门配合”,开拓市场主体退出和“救治”新渠道。推动府院联动规范高效实质化运行,强化企业财产协同处置,积极打造“三无”企业退出市场主体通道。树牢“多重整救治、少破产清算”理念,对有拯救价值的企业,发挥政府在融资引资、重整信用修复、税收减免等方面优势,提高企业重整成功率,助推企业赋能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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