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之前所有异地返京人员,必须隔离14天吗?

来源:极客法律

文章摘要
疫情防控形势在变化,政策也在不断调整,北京14天的隔离新政是否追溯?如何追溯?面对新的变化企业如何应对?本文为你详细解答。

疫情防控形势在变化,政策也在不断调整,北京14天的隔离新政是否追溯?如何追溯?面对新的变化企业如何应对?本文为你详细解答。
2020年2月14日晚北京出台了一则重磅公告,要求“所有返京人员到京后,均应居家观察或集中观察14天。拒绝接受居家观察、集中观察等防控措施的,依法追究责任。”消息一出,瞬间刷满北京的朋友圈。
关于入京或返京人员的管控政策,北京地区其实经历了一个逐步收紧的过程。2020年1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只对于前往或与湖北省人员有解除的人员有强制的观察要求。
2020年1月30日北京进一步发布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村)防控工作方案(试行)》中要求对湖北相关地区返(来)京人员进行重点监督。那么其他人呢?应当“督促其他疫情高发地区来(返)京人员主动自行隔离14天”。
2020年2月10日北京《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中,北京已经要求“离开疫情高发地区或者有过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接触史的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医学观察或者居家观察,主动报告健康状况,配合相关管理服务,一律不得外出”,可见此时政策已经上升为与高发地区有接触史的人员应“隔离14天”了。
2020年2月14日北京新政策,进一步明确强制提出,即日起所有返京人员均需隔离14天。
这也进一步给大家带来了一个疑问,2月14日发布的这一政策是否要往前追溯? 这样就出现了两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首先, 2月14日之后返京的必须隔离14天;其次,2月14日之前回来的,其中疫情高发地区接触史人员返京的,按照北京之前的规定,应居家隔离14天,其他地区返京人员并没有强制规定,所以隔离不是必要的。
第二种观点
第二种观点认为,对于2月14日之前返京上班的人员而言,他们也要遵守这个规定,即便上班的也要回家凑够14天观察期间。
政策解读的不同观点之下,究竟该怎么做,实务中有不同执行力度。
在目前并无明确的官方答复情况之下, 按照一般性的逻辑,依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2月14日前异地返京的人员不应一概被溯及要求必须隔离14天,根据当时的政策要求执行即可;2月14日之后异地返京人员须一律居家隔离满14天。
但是现实中,为确保防控到位,大多数社区和街道以及物业均采取了从严管理的方式。对于之前返回的人员,一方面会要求他们及时登记信息、签署责任保证书,另一方面需要他们完成累计14天的隔离,人们应当出具相应的票根,以证明之前在北京自行隔离的时间。
不能满足以上条件的话,返京人员不能获得出入证,自然更不能正常上班。对于不满足条件但又要求出入社区去公司上班的人员,部分社区提出,需要该返京人员所在企业出具责任书,作出保证和承诺,一旦发生不利后果均由企业承担。
为了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冲突和潜在的风险及责任,如遇此类情况建议企业不要因此而出具责任书或担保书要求员工脱离社区或小区管控的限制而到办公室现场工作,尽可能配合社区一起去共同落实目前的防控工作。
这样,企业就须从内部想办法解决返京人员在家隔离而不能正常到岗复工的问题。
建 议
我们建议,首先,转变办公思路,尽可能部署落实员工在家办公、线上办公的方式,及时调整管理方法和考核方法,避免未能及时现场复工而对工作造成的进一步影响。
其次,对于不适于或无条件在家远程办公的员工,建议优先消耗使用各类假期如年假、调休假以及调剂使用年度休息日等;再次,如上述假期也消耗完毕或无可用带薪假期冲抵,建议与员工进一步充分沟通由其履行事假请休手续等。
如果员工有不同意见提出这属于政府强制隔离,企业均应正常支付工资,则建议企业可以向员工进一步说明,根据北京政策规定2月3日即可正常复工,员工理应在2月14日之前到京复工或到京做好复工准备,那么2月14日之后才返回北京的人员,客观上也有其自身的原因导致延迟返京而遭遇强制隔离14天的新政,因此员工也应相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与企业共同寻求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即如上述消耗带薪假期及请休无薪事假等。
另外,在2020年2月21日,北京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公布,疫情防控期间,对以下七类返京人群给予特殊照顾,免除在家隔离14天的要求:



  1. 过去14天不在中国境内,并且通过首都国际机场和北京大兴机场入境的。

  2. 从湖北以外的省份,短暂来京,并且配合酒店等公共场所测量体温正常的。

  3. 从湖北省以外的其他省份,返京复工,具备集中办公条件,并且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可以边观察边工作。

  4. 居住在河北廊坊市北三县等地区的在京工作人员,上下班属于日常通勤,在进出接受理性检查后,不做硬性要求。

  5. 民航机组和铁路工作人员,频繁异地往返是刚性工作需求,返京时集中居住即可。

  6. 在京中央单位往返疫情高发地区的工作人员,返京后需要集中隔离办公居住。

  7. 居家观察有特殊需要的,比如孕妇,病人,可以遵循医嘱外出医学检查。
    这一新的政策对返京人员的管控有所放宽,上述七类人群返京后即可根据企业的安排到岗复工。企业安排集中办公的,要注意做好防护措施。
    最后,企业应与员工保持密切沟通,对于已经具备返京条件但仍在外地的员工,如有必要可建议其尽快返京,尽量避免更长时间的延误,由员工与企业共同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工作秩序以及企业的运营管理秩序,谋求新一阶段的稳定和发展。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