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购不得不说的事

来源:上海一中法院

文章摘要
随着移动智能手机、购物网站、电子支付、快递物流业的迅速发展,随时随地轻点鼠标就能无障碍完成的网络购物,因其高效、便捷、经济而深入千家万户。

随着移动智能手机、购物网站、电子支付、快递物流业的迅速发展,随时随地轻点鼠标就能无障碍完成的网络购物,因其高效、便捷、经济而深入千家万户。
大量网购交易的同时,一些因交易引发的退换货、退款问题随之而来,绝大部分售后问题都能通过购物网站自身的沟通协商和投诉机制来解决。
实践中,通过法院审判解决的网购纠纷总体数量并不多。分析法院审结的网购纠纷案件后发现,电商在经营中存在的四类问题容易引发诉讼。
一是电商单方面撤销订单。有的电商打着“低至一折”的幌子,以超低价格商品为广告内容,吸引消费者下单付款后,再以商品畅销缺货、工作疏忽标错价格等理由,单方通知消费者撤销订单或者告知订单无效。消费者则要求电商履行交货义务或者赔偿其利益损失,进而引发诉讼。在撤销订单后,有的电商仅将占用的货款退至消费者的网站购物账户而不是银行账户,给消费者造成利息损失。
二是广告宣传诱导消费者。实践中,在网购手机等电子消费品时,消费者主要依据网页上的广告宣传了解产品性能。一些电商在利益驱动下对产品进行夸大宣传,涉嫌欺诈消费者。如某知名品牌手机公司在其网站上利用网页对其产品作夸大宣传,被工商部门认定构成了发布违法广告和利用广告对商品作引人误解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三是违反安全标准和法规。在网购食品、保健品的案件中,消费者多以知名大型电商为被告。有的电商对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法规不够熟悉,未尽食品销售的审核和注意义务,导致所售产品添加了某一或某些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分,由此产生了消费者要求电商承担十倍赔偿责任的诉讼。由于十倍赔偿的利益驱动,越来越多懂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人士加入到职业打假的行列,案件中涉及的食品安全问题往往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性。如一些国外热销的保健品,因其某些成分和推荐使用量与国内的标准不一致,直接进口销售该类产品存在违规问题。
四是售后服务履行不到位。有的电商在销售商品时,向消费者作出了质保期承诺,并明确了质量产生问题时的处理方法。然而,一旦产品质量发生问题后,消费者要求电商履行三包服务责任时,电商又以购物发票上载明的电商并非自己为由,拒绝承担三包服务责任,给消费者及时维权设置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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