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提成制律所的变革之路

来源:大成杨文龙团队

文章摘要
律师体制改革之初,建立在合伙制之上的传统提成制律所运营模式,激发了律师积极性,释放律所发展的巨大潜力,为中国律师业的发展起过积极作用。

律师体制改革之初,建立在合伙制之上的传统提成制律所运营模式,激发了律师积极性,释放律所发展的巨大潜力,为中国律师业的发展起过积极作用。
提成制模式的优点在于分配相对公平合理,简单易行,昔年诸多律所借此机制得以快速吸纳合伙人,成为大型律所。但是,
二十几年过去了,法律服务市场发生巨大变化,传统提成制律所日益显露出它的弊端,试举几例。
1
合伙人各自为政,律所缺乏统一目标、愿景、价值观,没有发展战略,没有文化氛围,呈现一盘散沙;
2
缺乏合作机制,各人的案源往往各自承办,无法将案件交予专业的团队或专业的律师办理,很难实现律所业务专业化和团队化;
3
分配上往往分光吃光,少有甚至没有公共积累,缺少发展基金,物质基础薄弱,发展后劲不足;
4
缺乏青年律师的系统培训机制。培训是需要人力物力的,合伙人对于是否给助理律师提供培训机会采取了“自助餐”式的方式,由于合伙人情况各异,因此很难形成系统化、规范化的培训体制;
5
对品牌推广投入不足。这与律所缺乏发展战略有关,与公共积累和发展基金不足有关,也与律所无法形成统一价值观有关。
以上几点,是传统提成制律所的极端表现,现实的提成制律所也许不可能都存在这些问题。但是,存在上述诸项情形的提成制律所仍屡见不鲜。如此提成制模式,使得合伙制有名无实,甚至污名化。
反观公司制律所,并非十全十美,也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是,在一体化的机制下,上述问题大多不会出现。
我不敢轻言公司制一定优于提成制,正如我看到实行提成制的大成、锦天城等一批名所,越活越生猛。但是,不难发现,这些提成制律所不是天生基因好,便是在日后进行或者正在进行一系列的变革,变革之路虽然各异,但大抵都朝着一个目标,就是律所的一体化运作。在这里,便可窥见公司制的方向标。
那么,对于传统提成制律所有什么变革之路?试列几个想法。

一、对于小型律所或者合伙人较少的律所,可试用计点制分配模式。计点制发端于欧美律所,堪称律所分配的一大发明,国内有金杜等所率先实行,后有虹桥正瀚等新崛起的律所使用,原理相同,方式各异,均是公司制律所。但是,计点制不是公司制律所的专利,部分提成制律所也可尝试走此变革之路。
计点制以各合伙人所占点数为主要分配依据,而点数由资历、工龄、往年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并对点数升降作出规定,而每点价值由律所可分配利润除以全所点数而得。计点制的特点在于合伙人的分配所得与自己的业绩没有必然联系,这要求合伙人必须理念趋同,价值观接近,而且得有一些情怀。而这种制度有两个利器——"金手铐"和"降落伞",前者有利于留住人才,特别是青年律师;后者为年纪大的律师提供保障,两者互相配合,确保律所人才结构的动态平衡稳定;
二、对于合伙人较多的律所,特别是有一定历史的大中型律所,不能再分光吃光,必须降低合伙人的提成比例,增加公共积累,充实发展基金,为律所管理(包括管理者的引进和技术软件的配备)、品牌推广、青年律师培训、律所配套建设等方面提供物质支持;
三、设立无底薪计时公共授薪律师制度。此制度的做法在于为律所投放一批律师,这些律师进入律所不领固定工资,不增加合伙人的负担(以此获得更多合伙人对此制度的支持);合伙人不设私人助理,这些律师专门办理合伙人提供的案件;以计时方式计算报酬(以此在授薪律师之间形成竞争);而且,这批律师不专属于某个合伙人,而是全体合伙人共用。此制度的要义在于,合伙人的案源不一定自己办,而是交由更专业的律师办理,这是用制度促进律所内部合作,资源优化利用,保证律所业务的专业性和集约化。这一制度对小型律所、新设律所尤为适用;
四、设立专业团队。有个提法:律所团队化,团队公司化。法律服务越来越要求专业化和团队化,专业团队的设立正是顺应这一时势。大成这些巨无霸提成制律所为什么没有散掉?内部有发达的团队组织是维系其发展的重要原因。团队有大有小,但一般都实行公司化运作。团队必须有专业定位,避免成为一个小"万金油",团队与团队之间,往往存在专业的差异性。此类团队的设立,有利于促进律所内部业务的合作和专业化水平的提高。
以上四点,实质上只反映律所分配和业务生产方式两个方面,因为这两个方面是律所提成制与公司制的主要区别,且属于比较直观的因素。
而传统提成制律所的升级和转型之路本质上在于律所的一体化运作,在于律所合伙人共同目标、愿景的确立,在于理念的趋同和价值观的统一,在于律所文化的营造和认同。
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冲击下的法律服务业新常态背景下,管理、资本、技术进入律所,法律服务要求专业化、精细化、团队化,产品生产呈现工业化、技术化趋势。
传统提成制律所如果不加变革,那些小所便是汪洋大海中的一条小渔船,而那些昔年业已建立起来的大所,则是一条失去动力的大船,凭着昔年积累下来的无形资产,以及尚未耗尽的包括高档办公场地在内的可物化资产所形成的惯性,继续前行一段时间,最后,慢慢地被边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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