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缘起
崔永元与刘震云的恩怨始于《手机》:前者认为由后者编剧的该电影影射真实人物,对崔永元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此事多年发酵,如今殃及池鱼:今日,崔永远在微博上曝光某明星使用阴阳合同逃避纳税:合同约定片酬1000万元,另行约定片酬5000万。某明星,被公众认为是范冰冰。
此举引起范冰冰不满,其官号“范冰冰工作室”随后发文称,崔永元私自公布秘密合约,未经核实便指证范冰冰使用阴阳合同的行为涉嫌诽谤。
此后剧情反转,范、崔二人互相道歉。
二、国家精神造就者
大戏中,吃瓜群众悉数而至、各路人马粉末登场。范黑与范粉的互掐早已平常,律师与公关团队开始营销,而中立观众显然还未从某种情绪中剥离出来:在此之前,范冰冰获国家精神造就者奖,引发舆论轩然大波。
本来,该奖的设置者为梅赛德斯-奔驰与现代传播集团《生活》月刊,商业行为,爱给谁给谁,然而“国家精神造就者荣誉”的名字取得如此官方,高贵雅正且言之煌煌,颁给一名艺人难免刺眼。
并不是说艺人不高雅,只是在国人心中,造就中国精神的是奋战在一线的铁骨军人,是低调正直的功勋科学家,是胸怀天下的伟大政治家,是老师、医生、工程师…….但,不会是一个艺人。即便我们将她称作艺术家,冠以“国家精神造就者造就者”之名仍显得并不恰当。
“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拚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 ”
鲁迅这段形容中国脊梁的文字,也可用以镌刻国家精神造就者沉甸甸的重量。
不过,客观而言,范冰冰或有诉苦之处:此前,不少人也拿了这个所谓的国家精神造就者荣誉,其中不乏演员。让一女子去承受这份万人唾骂,不免求全责备。可是,改用范爷自己的一段话吧,“担得起多大的赞美,就承受多大的诋毁”。
流量时代,可以让人一夜暴富,也可以让人万劫不复。
人在江湖,因果相报,大概也不必委屈。
三、立法:有钱能使鬼推磨
崔永元已向范冰冰道歉,称“4天6000万片酬合同”所指并非范冰冰,并向受到牵连的范冰冰、徐帆、刘震云女儿刘雨霖三位女性道歉。”
此言一出,范爷难题迎刃而解。实际上,即便范爷通过阴阳合同逃税,其入狱的风险也几乎为零: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由此可知,要构成逃税罪,须“过五关斩六将”:
1逃税的数额较大。
根据相关规定,数额较大的标准是5万元以上。在一线城市,大概能买一个平方。
2逃税的数额占应缴数额的百分之十以上。
如应缴数额是100万,逃税数额在10万以上方可构成犯罪。
3经税务机关通知后,仍拒绝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知错能改则,补缴税款罚款即可过关,一失足不必成万古恨。
从相关报道可知,即便本次阴阳合同的当事人数额和比例上均符合本罪的构成要件,但只要在税务机关通知后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即不构成逃税罪。
关于本罪的认定,刑法与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漏税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等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在此不赘。
有钱不一定能使鬼推磨,但补缴税款是金蝉脱壳的合法理由。不知这是时代的宽容,还是正义的退却。
四、历史,仍如谜团的刘晓庆案
今日,范冰冰入狱的风险几乎为零,而在十六年前,另一位大明星却因逃税实实在在地“进去过”。
这个人便是刘晓庆。

(照片来源于网络)
据当年的内体报道,“刘晓庆及其所办的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刘晓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自1996年以来采取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等手段,偷逃税款1458.3万元。”
当时家喻户晓的刘晓庆自然也不差钱,为何不补缴税款了事?这与当年的法律制度有关。
刘晓庆于2002年因涉嫌偷税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6年前,今日刑法中的“逃税罪”还叫“偷税罪”,且未设置行政处罚程序。这意味着,只要达到偷税罪的立案标准,即便补缴,仍旧构成犯罪。
当然,刘晓庆并未被法院定罪,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2003年8月16日,刘晓庆被取保候审,失去自由共422天。
据传,她呆的地方叫秦城监狱。实际上,只有经过法院判决才“有资格”关进监狱,刘晓庆呆的地方,应该是与秦城监狱相关的看守所。
刘晓庆被不起诉后,曾有记者致电检察机关求证,被答复“无可奉告”,引起法学界的关注乃至质疑。据知情人士透露,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的原因是犯罪情节轻微,并能积极筹款补缴税款等因素,专业术语称“相对不起诉”。
相对不起诉是认为被不起诉人已经构成犯罪,只不过考虑到犯罪情节轻微不予起诉罢了。刘晓庆对此并未上述,或是默认,或是与检察机关达成了某种默契,局外人不得而知。
从刘晓庆到范冰冰,还有崔永元手上的天价合同,此起彼伏、络绎不绝。人生如戏,且看诸位大咖如何表演。戏如人生,愿大银幕上看到一片赤城,值回票价。
崔永元与刘震云的恩怨始于《手机》:前者认为由后者编剧的该电影影射真实人物,对崔永元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此事多年发酵,如今殃及池鱼:今日,崔永远在微博上曝光某明星使用阴阳合同逃避纳税:合同约定片酬1000万元,另行约定片酬5000万。某明星,被公众认为是范冰冰。
此举引起范冰冰不满,其官号“范冰冰工作室”随后发文称,崔永元私自公布秘密合约,未经核实便指证范冰冰使用阴阳合同的行为涉嫌诽谤。
此后剧情反转,范、崔二人互相道歉。
二、国家精神造就者
大戏中,吃瓜群众悉数而至、各路人马粉末登场。范黑与范粉的互掐早已平常,律师与公关团队开始营销,而中立观众显然还未从某种情绪中剥离出来:在此之前,范冰冰获国家精神造就者奖,引发舆论轩然大波。
本来,该奖的设置者为梅赛德斯-奔驰与现代传播集团《生活》月刊,商业行为,爱给谁给谁,然而“国家精神造就者荣誉”的名字取得如此官方,高贵雅正且言之煌煌,颁给一名艺人难免刺眼。
并不是说艺人不高雅,只是在国人心中,造就中国精神的是奋战在一线的铁骨军人,是低调正直的功勋科学家,是胸怀天下的伟大政治家,是老师、医生、工程师…….但,不会是一个艺人。即便我们将她称作艺术家,冠以“国家精神造就者造就者”之名仍显得并不恰当。
“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拚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 ”
鲁迅这段形容中国脊梁的文字,也可用以镌刻国家精神造就者沉甸甸的重量。
不过,客观而言,范冰冰或有诉苦之处:此前,不少人也拿了这个所谓的国家精神造就者荣誉,其中不乏演员。让一女子去承受这份万人唾骂,不免求全责备。可是,改用范爷自己的一段话吧,“担得起多大的赞美,就承受多大的诋毁”。
流量时代,可以让人一夜暴富,也可以让人万劫不复。
人在江湖,因果相报,大概也不必委屈。
三、立法:有钱能使鬼推磨
崔永元已向范冰冰道歉,称“4天6000万片酬合同”所指并非范冰冰,并向受到牵连的范冰冰、徐帆、刘震云女儿刘雨霖三位女性道歉。”
此言一出,范爷难题迎刃而解。实际上,即便范爷通过阴阳合同逃税,其入狱的风险也几乎为零: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由此可知,要构成逃税罪,须“过五关斩六将”:
1逃税的数额较大。
根据相关规定,数额较大的标准是5万元以上。在一线城市,大概能买一个平方。
2逃税的数额占应缴数额的百分之十以上。
如应缴数额是100万,逃税数额在10万以上方可构成犯罪。
3经税务机关通知后,仍拒绝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知错能改则,补缴税款罚款即可过关,一失足不必成万古恨。
从相关报道可知,即便本次阴阳合同的当事人数额和比例上均符合本罪的构成要件,但只要在税务机关通知后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即不构成逃税罪。
关于本罪的认定,刑法与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漏税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等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在此不赘。
有钱不一定能使鬼推磨,但补缴税款是金蝉脱壳的合法理由。不知这是时代的宽容,还是正义的退却。
四、历史,仍如谜团的刘晓庆案
今日,范冰冰入狱的风险几乎为零,而在十六年前,另一位大明星却因逃税实实在在地“进去过”。
这个人便是刘晓庆。

(照片来源于网络)
据当年的内体报道,“刘晓庆及其所办的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刘晓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自1996年以来采取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等手段,偷逃税款1458.3万元。”
当时家喻户晓的刘晓庆自然也不差钱,为何不补缴税款了事?这与当年的法律制度有关。
刘晓庆于2002年因涉嫌偷税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6年前,今日刑法中的“逃税罪”还叫“偷税罪”,且未设置行政处罚程序。这意味着,只要达到偷税罪的立案标准,即便补缴,仍旧构成犯罪。
当然,刘晓庆并未被法院定罪,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2003年8月16日,刘晓庆被取保候审,失去自由共422天。
据传,她呆的地方叫秦城监狱。实际上,只有经过法院判决才“有资格”关进监狱,刘晓庆呆的地方,应该是与秦城监狱相关的看守所。
刘晓庆被不起诉后,曾有记者致电检察机关求证,被答复“无可奉告”,引起法学界的关注乃至质疑。据知情人士透露,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的原因是犯罪情节轻微,并能积极筹款补缴税款等因素,专业术语称“相对不起诉”。
相对不起诉是认为被不起诉人已经构成犯罪,只不过考虑到犯罪情节轻微不予起诉罢了。刘晓庆对此并未上述,或是默认,或是与检察机关达成了某种默契,局外人不得而知。
从刘晓庆到范冰冰,还有崔永元手上的天价合同,此起彼伏、络绎不绝。人生如戏,且看诸位大咖如何表演。戏如人生,愿大银幕上看到一片赤城,值回票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