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官之年,国企混改新趋势

来源: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2022年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进入三年改革行动收官之年,相对于改革初期,今年以来大型国企、央企重组与新增国企、央企集团数量明显呈下降趋势。

2022年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进入三年改革行动收官之年,相对于改革初期,今年以来大型国企、央企重组与新增国企、央企集团数量明显呈下降趋势。中央企业改革的初步任务已经基本达成,现阶段及下阶段的央企将进入专业化整合的深耕模式。而央企的专业化整合主要是通过突出主业、搭建平台、整合资源、拔高效率,从而释放生产力。通过再次组合的方式实现资源的集中化和生产的规模化,有效地提高业务的专业化程度和规模,显著的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而央企的整合、混改也正在呈现如下趋势:
1 进一步提速央企专业化精准整合
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出,全面强化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推动国资监管效能和优势充分发挥。要巩固集中统一监管成果、强化分层分类授权、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功能作用、强化全过程监督。
2022年1月25日,中储粮集团与中粮集团宣布组建新公司,2022年首例央企专业化整合落地。近期,中国建材控股企业祁连山水泥发布预案,公司拟将全部资产及负债与中国交建及中国城乡下属的6家设计院进行资产置换。此外,中国汽研也于近日发布公告表示,接控股股东通用技术集团通知,其正在与中国中检开展检验检测业务整合事宜。上述三组央企专业化整合带来四大全新业务平台,分别是检验检测、工程设计咨询、粮食仓储和油脂油料加工。日后,工业互联网、物流大数据、航空货运等协同发展平台整合也将进一步提速。
2 改革过程中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将逐渐增多
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2〕39号】,通知调整了国有产权非公开协议转让、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适用情况,进一步加强了国有资产交易流转管理。通知明确,涉及政府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主导推动的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以及专业化重组等重大事项,企业产权在不同的国家出资企业及其控股企业之间转让,且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可以采取协议方式进行。同时,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企业产权,转让方、受让方均为国有独资或全资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章程履行决策程序后,转让价格可以资产评估报告或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
相较于2016年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此次新规将转让国有产权非公开协议的交易双方适用范围扩大到不同国家出资企业及其控股企业之间,但需要满足“涉及政府或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主导下国有资本配置优化和结构调整、专业化重组等重大事项”“且受让方有特殊要求时”等条件。非公开协议转让规则的细化、更新,能够有效提高国家出资企业内部重组整合效率,随着相关政策密集出台,国企重组将迎来加速推进的新阶段。
3 进一步加大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力度
2022年5月18日,国资委召开深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改革专题推进会,会议指出国有集团公司要系统梳理未上市和已上市资源,结合实际逐步将现有未上市的优质资产有计划地注入上市公司,必要的也可单独上市。
加强上市资源培育储备,孵化一批科技创新实力强、市场前景好的优质资源对接资本市场,要注重支持“双百行动”“科改示范”等各类改革专项工程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上市。
另一方面,国资委也要求国有上市公司要盘活或退出低效无效上市平台。针对一些集团公司缺乏持续经营能力、长期丧失融资功能或历史遗留问题久拖不决的上市平台,要因企制宜调整退出或转到更加适合发展的其他集团公司。
4 积极探索国有上市公司分拆上市
分拆上市是提高经营效率、改善治理能力的一个重要步骤。后续的改革过程中,优质的国有企业将对此表现得更加积极、活跃。集团公司拥有多个上市公司的,可多种方式重组推动优质资源向上市公司汇聚,对层层嵌套、业务分散、“小散弱”状态的,要梳理整合;对集团整体上市的,要重点推动上市公司内部板块整合清晰归位,统筹实现解决同业竞争、突出主责主业双重要求。母公司选择实施分拆上市,更多是出于对公司治理和长期战略的考虑,从而让母公司更聚焦主业。分拆上市是提高经营效率、改善治理能力的一个重要步骤。
《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2〕39号】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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