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某金属门窗厂系经营门窗安装、销售等范围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曹某某,范某某与曹某某系夫妻关系。2021年4月30日,刘某某在某金属门窗厂处为其别墅订购了电动平移大门、院墙围挡、卷帘门等。某金属门窗厂负责对案涉电动平移门进行运输及安装,双方确认电动平移门价格为23117元。2023年7月5日,案涉电动平移门发生卡顿无法自动关闭,后刘某某的岳母韩某某推动并踢向大门数次无果,最终在韩某某向自身方向拽动大门时,大门倾倒将其砸伤。事发后韩某某被送往医院救治,其间花费医疗费用共计51810.15元,以上费用均由刘某某支付,韩某某表明同意由本案刘某某向某金属门窗厂、范某某主张上述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某金属门窗厂、范某某赔偿刘某某各项损失36267.11元(51810.15元×70%)。某金属门窗厂、范某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追求高效便捷的生活节奏,电动移动门大多出现在公共场所,也有出现在日常家庭中。本案系一起因个人住所安装电动平移门出现安全事故而引发的产品责任纠纷案件,某金属门窗厂、范某某作为销售者,就案涉大门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使用方面未贴有警示标志或予以警示说明,亦未向刘某某交付过使用说明并进行必要告知,应承担赔偿责任。案涉大门发生故障时,伤者韩某某向自身方向拽动电动平移门是导致大门倾倒的直接原因,且刘某某在使用大门中确实存在遮盖大门电机、未使用遥控器的不当行为,故刘某某及伤者韩某某对于事故发生亦有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应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之规定,酌情认定伤者自担事发30%的责任,某金属门窗厂、范某某承担70%的责任。本案提醒社会公众,作为消费者购买和安装电动门解放双手,要选择质量合格的产品,并使用操作得当,尤其关注老人和小孩,如果产品出现案涉类似的故障,要提高警惕、安全通行,避免遭受人身损害。同时,作为销售者结合消费需求,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方便、舒适、耐用的自动通行门,为住户开启每天的美好生活。
刘某某诉某金属门窗厂、范某某产品责任纠纷案
作者:内蒙古高院民三庭来源:内蒙古高院

基本案情 某金属门窗厂系经营门窗安装、销售等范围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曹某某,范某某与曹某某系夫妻关系。2021年4月30日,刘某某在某金属门窗厂处为其别墅订购了电动平移大门、院墙围挡、卷帘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