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姑姑

来源:法纳刑辩

文章摘要
金庸小说风行的年代,法纳君正上小学。虽是懵懂的年纪,看罢《神雕侠侣》,也为杨过与小龙女的故事心酸感动。那个时候,“姑姑”这个词对年幼的法纳君来说,代表着美好。

金庸小说风行的年代,法纳君正上小学。虽是懵懂的年纪,看罢《神雕侠侣》,也为杨过与小龙女的故事心酸感动。那个时候,“姑姑”这个词对年幼的法纳君来说,代表着美好。
一晃十多年,当年主演杨过的的古天乐,已从白净的小生变成黑黝黝的肌肉男。而姑姑这个词,于我而言,也因最近的一个案件变了味。
据人民日报官方微博报道:【禽兽不如!四川6岁女童遭姑父性侵长达一年】因父母在外打工,6岁欢欢寄养在四川达州姑姑家,期间姑父对她性侵长达一年。医院检查报告显示,欢欢的生殖器、肛门等部位均出现撕裂伤口,并有不同程度感染。姑父的行为姑姑不但知情,还威胁欢欢不许说。目前涉案人员已被拘留。
姑父是禽兽无疑,姑姑的做法也让人气愤。“姑父的行为姑姑不但知情,还威胁欢欢不许说”,果然不是一路人,不进一家门,这夫妇俩都是奇葩。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这两人均已涉嫌强奸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一般而言,强奸罪要求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但考虑到未满14周岁的幼女尚未形成独立的意志,从保护未成年人的立场出发,凡是奸淫幼女的,无论强迫与否,都构成强奸罪。
此外,关于强奸罪的既遂标准,学界有“接触说”、“插入说”等不同观点。司法实践中,是以“插入”为认定标准的,即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至于是否射精与既遂未遂无关。但是,有一个例外,即在奸淫幼女犯罪中,以“接触说”为标准,只要男性的生殖器接触到女性生殖器,即可构成既遂。
各国刑法对强奸罪的处罚相对单一,大多是监禁刑。以我国为例,对强奸罪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规定了三年、三年到十年,十年以上尤其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处罚。这些规定,从惩罚犯罪上看,自然是足够的。问题在于,刑罚还应当考虑犯罪预防因素。
强奸行为同时受到心理与生理因素的影响,这两类因素之间也会心理影响。从心理因素入手防止新犯罪的产生,不外乎加强教育以改善罪犯的心理状况。从生理因素入手,一些国家创造了新的刑罚制度:化学阉割。
所谓“化学阉割”,又称药物去势。化学阉割始于美国,作用原理是通过注射药物影响人体的激素水平。化学阉割可使被注射人失去性欲,或者不能勃起,从而预防强奸等性犯罪。
化学阉割自运用到犯罪预防领域后,效果显著,但一系列副作用也非常明显。欧洲理事会反酷刑委员会在2007年宣称阉割手术具有“侵害性、不可挽回性和残害性”,但同时,越来越多的欧洲国家正考虑是否要引进化学阉割,争论愈发激烈。
质疑的角度有有三个:
一、化学阉割的本质是一种肉刑,而肉刑普遍被认为是一种野蛮的刑法,不符合现在法治国家的要求。具体而言,药物注射会影响人体的生理,对某些器官造成伤害,与传统肉刑(鞭打等)相似。
二、化学阉割的副作用不明确,不具有确定性。根据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刑罚应该是确定的,但化学阉割本身不具备确定性。一方面,基于体质的差异,不同个体的生理反应是不同的。另一方面,化学阉割的副作用尚未完全确定。
三、化学阉割在犯罪预防中的有效性存在争议。虽然很多国家的实证数据可以证明化学阉割的确有效减少了性犯罪的发生,问题在于,同时也有一些数据表明两者不具备相关性。此外,由于化学阉割所产生的心理扭曲等问题,也有可能产生新的犯罪。
基于以上的争论,世界各国对化学阉割的态度不一:欧洲只有捷克施行了化学阉割制度,韩国只对恋童癖等惯犯施行化学阉割。最近,印尼总统佐科发布紧急命令,督促国会尽快讨论《阉割法》,表示印尼永远不会对恋童癖等性犯罪妥协。中国尚未引入该项制度。
以上事实表明,虽然肉刑作为一种野蛮的刑罚,已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但在某个特定的历史时期,由于某些犯罪的频发,人类也会回过头拾起曾被他们抛弃的肉刑。历史的复杂性,使得我们必须多方考量,谨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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