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系列收集了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忠诚律师近年来根据自己的实务经验撰写的一系列有关中国建筑行业的法律散文。该系列散文以轻松的文字深度剖析了中国建筑行业一些现象和问题的深层次根由,供大家参考。
第二期: 农民工为什么讨的不是薪
关于农工民讨薪的话题,相信是过去几年有过项目建设业主经验或总包经验的同行们无法回避的。一些客户经常要求我们就此问题提供有效解决方案,令我很苦恼。作为律师,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是天职,但“有效”的解决方案确实很难。坦率地说,如果我的方案能解决农民工堵大门的问题,我想环球的大门一定会先被各路农工民兄弟们堵上的。说来惭愧,为了不辜负客户对我们的殷切期待,我们经常在农民工堵门时培着客户一起被困,以示我们在此问题上的无能和法律方案的脆弱。
久而久之,一同陪过了几次,客户也理解了,终于明白中国的法律绝不能不信,但真的不能全信。既然是社会问题,就应当按中国社会当下的规则来处理,不可拘泥于合同与法律上的条框和宗旨。摆脱了方法论上的束缚,解决起来就轻松多了。写到这里,突然想起了一句话:马里奥.普佐写的《教父》,老考利昂经常教育桑儿和黑根的一句话是,“一个拎着公事包的律师胜过100个持枪的强盗”,这是美国的国情。估计普佐先生如果写中国版《教父》时一定会把这句话倒过来。
今天我们要继续讨论的是农民工为什么讨的不是薪。
如上一期所提到的,标准的用工模式应当是总包企业将相关劳务工作分包给专业的劳务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计件或者计量或者计时等来支付和结算。总包企业一般不会直接管理一线作业工人,而是通过劳务公司的管理人员,主要是工长或施工员来具体管理工人的作业质量和进度。通常情况下,总包企业并不干涉劳务企业的薪资发放。劳务公司作为一个企业,或者一个密集用工型企业,收到总包支付的劳务款后根据具体的指标再向工人们发放工资。工人们在法律上是为劳务公司工作的,属于他们的雇员,如果公司不发薪,就直接找劳务公司的老板要钱就好了,这个模式看起来并不会有任何问题。但实践为什么和标准模式有这样大的差距呢?
说到这个话题,就不得不来看一下建筑行业的实际用工实践。
总包企业承揽一项工程后,管理正规的企业表面上会走一套程序,考察和选择劳务分包。但实际上,基本是项目经理或其它高管来找几个信得过的包工头来谈。这里讲的信得过的,就是那种尽管可能要钱时对着灯泡骂娘,但收到钱后一定要喝酒的弟兄。谈什么呢,无非是哥几个能在多少天内组织多少人来干活,俗称“上人”;然后哥几个能保证这帮人在多久内先不发钱,所谓“垫资”。这两个条件具备了,就开始正式的细节谈判了,就是总包的工程再分到几个包工头手中的价格。通常情况下,群体建筑要分几成几个标段给不同的包工头,每个包工头组织不同的专业班组来完成,俨然就是一个小型建筑公司。而大的单体建筑要么全包给一个包工头,要么按专业包给不同的包工头,例如土建和机电。总包和包工头的价格都按平方米来结算,平米价格一般包括劳费用和除钢筋、混凝土之外的小工具、辅料、周转材料、运输机具等费用,也有全包的。严格来说,这个价格是最接近一套房子的实际成本的。
大包工头谈成这样的意向后,他也需要组织人马。他会再找一批包工头,我们暂且叫他们大包和二包吧,接下来类推三包四包。据我们观察到的,一般情况下大包工头到作业工人之间至少要两到层关系,多的要四到五层。试举一例,大包从总包那取得一个项目,清工价每平米500元,转手可能就会以450的价格再向下分包给几个二包,每个二包负责一个单体栋号;二包接手后,会按专业再向下分包到几个三包,例如钢筋、模板、木工等,这时包下去的价格合价后可能就是400了;三包接到活后,会再找几个班组,到了班组时的价格就是350了;实际上,班组长已经是四包了。一般的班组长都是很有经验的老工人,带几个徒弟或老乡和亲友一起来干活。到了这个层面上,四包也要挣点钱,会把工人收入的一定比例扣为介绍费或佣金。相比较最初的500,工人最后到手的钱合价后也就是300元。工人们干了一个月的活,只能向四包要钱,四包没钱,找三包,以此类推,最后到总包。
当然,我举的这个例子比较简单,实际上这个价格中除了人工费之外还要包括其它的一些材料和工具的费用。可以看出的是,从大包到四包,实际上都是处在一种合同关系中,相关的资金流转严格意义上属于商业交易的范畴。因此,发生在各个层级上的包头们之间的讨薪实际上讨的不是薪,而是营业收入。只是为了增加威懾力,把最底层的工人们推到一线,包头们在后面充当督战队。
上面说的是基本结构,其实,如果现金流正常,并且可以获得合理的利润,不管有多少层级的包工头,这个结构还是可以稳定的。但是,一旦某一层级的利润或者现金流受到了影响,这个层面本级及以下的包工头们的利润实现遇到了困难,包工头们的利器就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要钱再说。先礼后兵,要不到就打着讨薪的旗号组织群众行动。大家看到的或者遇到的成规模的讨薪行动绝大多数都是在帮包括总包在内的各级包工头们讨要分包合同价款,而非工人工资。
农民工为什么愿意去扮演这种角色呢?
前面说清了农民工讨的基本不是薪水,大家可能很好奇,费力不讨好,损人不利已,为什么可爱又可怜的农民工兄弟们还要甘当炮灰呢?
农民工们实际上是非常清楚他们的角色以及这里面的层级,也清楚讨薪的后果,并不是每次都能讨成,遇到厉害的角色可能还要被打一顿,但他们为什么还要去呢。呵呵,这个话题说起来很有意思。当年农民闹革命的时候,都知道搞不好要被反动派杀头的,所以老实人都在家种地,维持着自已的小家和整个国家社会的事实上的运转。但中国农村的复杂性就是人太多,文化底蕰深厚,总有不怕死的又有点头脑的,所以革命成功了。现今也一样,一个工地上,总会有一些活干的一般的二杆子,一听说去讨薪可以不干活又能拿钱,就会自告奋勇的冲出来。这些二杆子们绑钢筋的速度可能不行,但谈判和演戏的本领超一流,稍加培训即可上岗,而且成长速度惊人。
当然,大多数的农民工是不愿意作这种事的,只是无奈地被包工头们逼上了一线,好似强拉的壮丁。很多工人只是觉得从老家出来找个活不容易,工头们能帮他们找活上工,没钱时还要安排食宿,犹如恩主。这时,朴素的报恩主义和简单的是非观促使他们加入了讨薪的大军。此外,从主要劳动力输出的地区来看,其农村文化中有事闹一闹的传统影响是不容忽视的。
说到这里,希望大家也要理解我们这些可爱的农民工兄弟们,他们并不是土匪,也不是强盗。他们不懂法律,不懂合同,也不太懂工程成本或者清单计价之类的。他们朴素的观念是,第一不能欠钱;第二不能赔本。他们一直以来被社会和包工头们灌输的是,业主都有钱,业主又很抠,不要白不要。特别是形成了所谓的社会潮流时,他们敏锐的知道了要钱没后果时,就无所谓了。
小结
从上面的描述可以看到,总包选择劳务分包,实际上是选择包工头,确定好了交易意向后再和包工头定的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是先定人,然后再定公司。这种情况下,劳务公司实际上就是一个走账和提现的壳,基本谈不上任何管理而言。说到了这个层面上,相信很多同志已经懂了一点,农民工的事,就是人的事,人的事,就绝不是简单的事。但是,这种人的事在操作层面上确实又很简单,特别是在当下的中国建筑行业中。换个角度说,农民工问题的复杂性恰恰是来自实践中的这种简单,正是因为简单,所以无法根除。
“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系列之第二期“农民工为什么讨的不是薪”
作者:王忠诚来源:环球律师事务所

“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系列收集了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忠诚律师近年来根据自己的实务经验撰写的一系列有关中国建筑行业的法律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