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度
典型案例


编者按:为弘扬法治精神,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社会辐射作用,淮安区法院从2024年审结的案件中评选出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希望通过这些案例引导公民自觉遵守法律规定,提升法治意识。
七
遛狗不牵绳
狗被撞自担责
【基本案情】
王女士傍晚牵着自家小泰迪在小区附近散步,见其他业主遛狗未系犬绳,王女士遂将小泰迪的犬绳解下,让其与其他业主的犬只互动和玩耍。当日19时左右,张某驾车驶于小区道路时,小泰迪突然冲至张某车前左轮处,张某刹车不及,将小泰迪撞伤。事发后,王女士将小泰迪送至宠物医院抢救,后小泰迪因抢救无效死亡。王女士与张某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张某赔偿犬只购买费用、丧葬费和抢救费用、精神损失等合计15000元。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王女士外出遛狗未系犬绳,放任犬只在小区有车辆行驶的道路上奔跑,是导致本案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应对其自身过错承担法律后果;而被告张某作为车辆驾驶人,对事故的发生不具有预见和防范的可能性,结合张某的现场判断和处置,无法证实张某存在过错,遂作出上述判决张某不承担赔偿责任,驳回王女士的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近年来,犬只伤人事件频发,中央和地方因此陆续出台有关犬只饲养、管理等方面的规定,要求饲养人、管理人合法文明养犬遛狗。遛狗是否按照规定拴犬绳,是法院认定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是否违反管理规定、是否对其饲养的宠物采取了安全措施的重要依据。本案中,王女士虽承受了丧失爱犬的物质损失和精神痛苦,但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是其在遛狗时未系好犬绳,应对自身的过错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现代社会中,自由和责任是对等的。犬只饲养人在照顾犬只的同时,也需以高度的责任心约束好犬只,使之处于自己的有效监管之下,避免犬只伤人、亦避免犬只受到伤害,只有这样才能营造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实现人与动物和谐相处。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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