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胖:小明,最近怎么样啊?年关将至了,我想和你借点钱回家过年,不知道你最近手头方不方便啊?
小明:小胖,我也是刚刚工作,没有多少闲钱。不过你都张口了,借你两万,你看行吗?
小胖:那太好了。我保准半年内就还你。当然,我也不会白用你的钱,你看利息多少合适?
小明:那这笔钱就借你六个月,利息按照年利率36%计算,你看可以吗?
小胖:没问题!
小明:对了,考虑到这笔钱我也需要从信用卡里提现,你再按照年费率12%支付借款管理费,可以吗?
小胖:好的,好的!放心吧,我会按时还款的。
半年后……
小明:小胖,你该还钱了,本金、利息和管理费一共是24800元。
小胖:怎么这么多,按你的算法,年利率都48%了!
小明:当初你同意的,我们都是这么算的。
小胖:你这是高利贷!
小明:你到底还不还,要不我就去法院告你!
那么小胖到底
应该还多少钱呢?
下面请欣法官
来帮我们分析一下这个案子。
首先,法律并未禁止借款双方当事人约定管理费用或者违约金等其他费用,只是对于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是不予支持的。而本案中,小明和小胖间所约定的借款管理费和利息总计达到年利率48%,远远超过24%,所以不受法律保护。因此,本案中小胖应按24%的年利率还款,也就是22400元。
借款警惕套路深,
年利廿四是红线。
费用明目需看清,
民间借贷要守信。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我该还多少钱?
作者:俞少琦来源:上海一中法院

小胖:小明,最近怎么样啊?年关将至了,我想和你借点钱回家过年,不知道你最近手头方不方便啊? 小明:小胖,我也是刚刚工作,没有多少闲钱。不过你都张口了,借你两万,你看行吗? 小胖:那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