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新一期的“安理讲堂”如期举办,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多名合伙人、律师及助理参加了此次活动。
本期“安理讲堂”的主讲嘉宾是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国际商事团队合伙人侯锦荣律师,本期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侯锦荣律师关于《诉讼律师的进阶技能》的演讲内容
尊敬的各位同事,中午好!
乔布斯曾说过“stay hungry,stay foolish”,而许多人却不理解其本意,其实这句话的真实含义是“求知若渴”。
本期分享主题的副标题为:“妙笔生花之‘礼’与‘理’”,所谓“妙笔生花”,即写作,主要分享以下内容:一开场、二展现、三说服、四示例、五方法。
一、开场
1、从律师执业三圣器说起
影片《哈利·波特》中曾提及“死亡圣器”,即老魔杖、隐形衣、复活石。与之相应,我希望在开场之初于各位脑海中树立以下宏观概念,即“老魔杖-法条”、“隐形衣-模板”、“复活石-实操”。本人认为,无论是在诉讼领域、非诉领域还是其他领域,只要掌握以上三个法宝,便可于短时间内达到较高水平。
“老魔杖--法条”:每位律师手中均有法条,就犹如每位魔法师都有老魔杖一样,然而并非所有律师都能将法律调研做好、把法条用好,故学会如何运用好“老魔杖”至关重要。
“隐形衣--模板”:实际上,律师起草文书是经常需要参照模板的,通过使用模板可以让刚入行的律师在短时间内变成一位像模像样的律师,虽然各个模板的法条好找,模板好用,而实操却没那么简单,实操是需要花费时间去实践的,是别人无法替代自己去做的事情。我希望你们相信自己,在任何一个新的领域,只要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全面掌握法律法规并烂熟于胸,随后做出一些模板,然后去实操几个案例,做着做着你们就成专家了。
如果掌握了以上这三个圣器,你们的律师职业生涯将如鱼得水。
2、务虚的实操
我讲“圣器”,主要是想讲实操,对实操本身我们很难去评论其对与错,甚至一些实操经验是用血和泪换来的。
“‘都写过’与‘都会写’”:虽然很多人都写过文书,甚至写过很多文书,但写作过程中仍然会遇到很多无法避免的坑。众所周知,学英语时“听说读写”中最重要的是听,但在律师执业过程中最重要的却是写,律师所有的能力都可通过写去展现,即最终都要落实到纸面上,所以一定要学会如何去写。
“文书捯饬有用吗?”:关于这个问题,此前我觉得“当然有用”。虽然不同律师写的文书可能有天壤之别,但是法官会在意你写的起诉状用的几号字体吗?关于诸如此类的疑问,我问过很多法官,答复并不一致。我认为,在一个可以择优的情况之下,法官会对更高质量的文书产生同感,其中必有它的价值和道理可讲。
“经验与教训--视角”:讲务虚的实操,实际上是站在经验与教训的视角来讲这个问题。经验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种是自己掉坑里后获得的经验,那是非常惨痛的经验;另一种是从书本上学来的或者是别人告诉你的经验,今天的分享主要从我的经验和教训的视角来进行。
3、诉讼法律文件
(1)诉讼法律文件分类
诉讼法律文书种类繁多,可简要分为客户端文件和法院端文件。
客户端文件主要包括:法律分析意见及附件;进展报告及往来邮件。法律分析意见及附件是最常见的一种文书,其最直接的效用是用于投标,当然在案件进展过程中,我们也会针对客户的要求出具相应的法律分析意见。此外,我们还需要通过书面、电话或者其他方式经常与客户沟通,向客户报告案件进展。
法院端文件主要包括:综合类;证据类;申请类;异议类。综合类主要有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证据类主要有证据清单、公证书、书证、物证等;申请类主要有回避申请、延期举证申请、开庭申请、鉴定申请、证人出庭申请等;异议类主要是针对管辖、庭审、审计结论等提出异议的文书。
上述这些文书看似复杂,但只要找到其万变不离其宗的“宗”,以及格式(即“礼”)到内容的逻辑和原则(即“理”),便可做到融汇贯通。
(2)诉讼法律文件四要素
诉讼法律文件四要素,即“谁来写、写给谁、写什么、怎么写”,这些内容看似简单,实则不易。在接下来的三年、五年乃至更久的律师执业生涯中,各位每次写文书时都应思考这个问题,有时候通过短短几秒钟的思考,即可能避免一场小小的灾难。
二、展现
律师起草所有的法律文件都应遵循一个原则,即“展现”。“展现”面向的对象主要是客户,即向客户展示律师做了哪些辛苦的工作,目前进展如何等等,让客户理解律师的服务配得上律师费,甚至是物超所值。
1、法律分析意见
“法律分析意见、诉讼方案、附件”:律师在起草文件时,即便文中已经标明了“一、二、三”等标题序号,仍应在标题上方标明,并尽可能将文件做的精致、高档。作为一名律师,应努力向客户展现自己的实力,以获得客户认可。
“结构八股--IRAC”:做个假设,假如派你代表地球去跟外星人谈判,你会怎么跟外星人聊天?没有逻辑的乱讲,肯定是不行的,跟任何人讲话都要讲逻辑,IRAC是美国的法学院讲授的方法,即Issue、Rule、Application和Conclusion。首先应要讲事实,明晰规则,然后进行分析,最后得出结论,这就是逻辑,运用这样的逻辑才能把问题说清楚。此外,起草文书的时候,不应过分依赖模板,因为到后来“有模板也没有模板”,你们就是模板,而你们要想达到这种境界,就必须理解模板后面的东西。律师应该在战略上藐视一切模板,掌握IRAC结构后,任何文书都可以写出来,而且可以写得极为漂亮。
“内容的摘取--对象/阶段”:律师并不需要把所有东西都展现给客户或法官,而应进行一个“摘取”。
“逻辑&条理”:用一句话来形容:什么是条理?“条理,即是一、二、三、四、五”,条理讲的是一种形式、一种格式,让人一眼就知道一、二、三、四、五。什么是逻辑?“逻辑就是讲‘一二三四五’如何排序的问题”,逻辑有因果逻辑、时间逻辑、转折逻辑等。它是一个论证过程,在此过程中应考虑诸多因素,一旦搞乱了,那便是“有条理,但没有逻辑”,别人看来就是虎头蛇尾,辩论如此,说服他人如此,起草文书亦是如此。
“简明、连贯、得体”:简明,即说话不啰嗦。连贯,即不要突然断篇、间断。得体,即在不同的场合下运用适当的词,讲合适的话。
“胶囊收集”:有句话叫“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假如某律师刚痛失一笔大业务,我上前跟他说这句话,他便立刻心领神会。为什么?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这句话的意思,这就是“胶囊”,中国的成语也是“胶囊”。“胶囊”是在写文书时可直接用的一些套话,这些话实际上就是模板,但也是一个个碎片化的“胶囊”。
“最亮的星--基础/方案/建议”:律师在向客户展现的时候,客户提出的所有问题均要回答,这是基础,除此之外,还应向客户提出方案和建议。我们认为任何只提风险、方案而不提建议的行为,都是耍流氓。有的律师不敢提建议,认为提建议就意味承担风险,其实不然。律师在提建议时应开动脑筋,认真为客户分析各种可能性,并最终交由客户定夺,这样客户会觉得律师不仅分析的很详细,而且还提出了建议,而建议就是“最亮的星”。
“细节:语词、标点、版式、别字…”:强调一点,法律文件中应避免出现此种细节错误。
“要求:百分百零容忍”:对错误百分百零容忍,是很多大型律所的要求,我们应取其精华。
2、案件进展报告
书写案件进展报告时,律师应永远向客户展示自己积极的战斗状态,让客户放心,用一句话概括即“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具体而言,案件进展报告主要包含以下内容:第一部分应展示律师做了很多十分辛苦的专业工作;第二部分应展示当前阶段的进展和成果;第三部分是报告风险、提出方案建议;第四部分是提出请示,为使表述更为高级,我们可以这样写“就……案件进展情况,现将最新进展情况向贵司报告如下……”等等。
三、说服
1、起诉状
在诉讼过程中,原告犹如狙击手,因此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必须要“瞄准”,否则将可能陷入被动局面,造成对己方极为不利的影响。作为狙击手,在将起诉状交至法院之前,应对其精雕细琢,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点:
“事实--摘抄”:因为无论是法官做出判决,还是律师得出结论,依据的均是事实和证据,因此对事实的摘抄是基础,极为重要。
“结构--版本”:此条讲的是文书的类型、版本的问题。律师使用的文件版本不同反映出的是其对案件、客户的重视程度不同。
“繁简--主次”:律师提交给法院的所有文件,甚至说的每句话都应围绕一个“宗”,即对法官进行“说服”,即便是提交的请求,也是在进行“说服”。
“效用--诉请”:起诉状中所有的内容都应围绕一个东西,即诉讼请求,任何一句话的去留,都应根据诉讼请求进行斟酌。
“对应--省事”:起诉状中经常会用到这样的表述:“详见证据x,第x行,第x页”,如果起诉状中“对应”做的好,后面便会极为省事。
“后路--程序”:律师经常会犯的错误是没有留“后路”,律师在起诉状中应给自己留个小门,这和《鬼吹灯》中的造墓工匠们给自己留个小门,用以沦为陪葬品时逃生使用是相同的道理,因此诉讼请求部分应精雕细琢。
2、答辩状
关于答辩状的书写,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重构立论与反驳”:在起草答辩状时,很多律师不去构建“立论”的逻辑和事实,而只是进行“反驳”,这样是不妥当的。本人认为答辩状应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重构立论”,即把事实和证据逐条摆出来;第二部分“反驳”,即阐明对方的观点均无道理并逐条进行反驳。
“是否起草/提交”:关于“是否提交答辩状”,其实没有确定的答案,有人认为,较早提交答辩状可能会对己方不利,或者换句话说,当庭交答辩状会让对方没有那么多时间来准备。关于“是否起草答辩状”,本人认为应尽早起草答辩状,起草后不一定要提交给法院,也不一定要当庭去念,庭审中我一直坚持不念答辩状的习惯。
“事实与法律的拆解/口子”:律师在进行答辩的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去“撕开一个口子”,例如,在写答辩状时,可针对诸多问题中的一个撕开口子,然后用大量篇幅阐述,以使法官信服。对此,你们应拿出精神来,努力找到那个口子。
“必杀技的逻辑”:此处的逻辑讲的是,如果我方有必杀技,一定要摆在第一点向法官阐述。
“别忘了找找判例”:虽然中国不是判例法国家,但是很多法官却对判例情有独钟,所以,律师应积极检索判例以支持己方观点。
3、代理词
“整理/补充/强调/方便”:代理词的主要作用是整理、补充、强调、方便。关于“整理”,因为没有任何一个庭审笔录是记的严丝合缝的(除非念稿子),所以都需事后整理,如果书记员整理不好,那就需要律师去重新整理以及补充;关于“补充”,无论起诉状写得多好,庭审时都会发生新的情况,对于这些情况则需要进行补充,如果庭上阐述的不好,则需通过代理词进行补充。关于“强调”即要重点强调己方的重要内容。关于“方便”,即代理词主要的作用是方便法官使用。
“法官会看吗?效用?”:执业多年之后,本人仍然不能确定法官是否会看我们提交的代理词。
“庭上发挥 VS 庭后代理词”:但凡能在庭上发挥的地方,应尽量在庭上发挥,因为庭后提交代理词是存在风险的,即法官可能不会看。
“直击要点,证据/法条/判例”:众所周知,法官最喜欢的是证据、法条和判例,所以,在法官面前应直接上干货(证据、法条、判例),无须啰嗦。
“必要时可放狠话”:当法官明显偏向对方时,律师可在文书中适用“请法院将此代理词留存入卷,待二审备查”等表述,这样做有时会有效果,但也仅限于极端的情况下,大多数情况下并不需要这样。
四、示例:宏观架构&细节打磨
(注:在这一部分,侯律师将与真实案件相关的法律文书作为示例,进行了详尽且生动有趣地讲解,因涉密等原因,此部分内容不便在此呈现。)
五、方法:勤加训练 养成习惯
“勤于实践”:“实操”是没有任何人可以代替你们去做的事情,他人将经验分享给你们,你便可以少走一些弯路,但是你们仍要勤于实践,才能不断成长。
“勇于试错、知错能改”:我常说“我们之间的距离是因为一百个错误,谁先试完一百个错误谁就能取得成功”,如果总是畏首畏尾,或者偷懒不干,最终害的是自己,勇于试错,知错才能改。
“习惯成就专业”:执业多年以后,我打开某一文件便知如何修改,正确与否暂且不论,而有的人却做不到这样,那是因为他们没有足够的积累。各位应勤加训练并养成习惯,习惯才能成就自己。有句话说,“越恐惧的事情,只要是积极的事情,就越要勇往直前地去做,因为打不败你的必将要成就你”,想要从学生成长为执业律师,这中间需要进行大量的积累。
最后几句话送给大家:当你发现快要坚持不下去的时候,或者被骂的实在忍受不了的时候,你可以去做任何事情(不要违法乱纪),但千万不要放弃。因为人生中最进步的时侯就那么几个点,比如中考、高考、考研的时候,看似好像就那么几天的事,但前期却需要长时间的积累,在此期间千万不要放弃。在安理的这几年,对你们来说也是同样的道理,因为你们要知道:结果一定是好的。
我希望将我内心的一些真实感受告知你们:路,其实没那么难!我只是比你们年长几岁而已。
二、沟通互动
本期主讲人侯锦荣律师和大家畅所欲言,积极沟通互动,一起思考“安理讲堂”的过去,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为促进“安理讲堂”更好发展提出了诸多建议,并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今后,“安理讲堂”将恢复主持人制度,并鼓励年轻的律师们进行分享。
(注:以上内容系对本期主讲嘉宾所分享内容之整理所得,限于篇幅等原因,部分内容未能全面呈现)
诉讼律师的进阶技能
作者:安理律师来源:安理律师

序言: 新一期的“安理讲堂”如期举办,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多名合伙人、律师及助理参加了此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