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被坠落窗户砸伤后死亡,遭遇高空坠物如何维权

来源: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一名5岁男孩因窗户坠落受伤。据悉,6月16日5点多,受伤男孩因抢救无效死亡。 事件回顾 事件发生在深圳市福田区静吉御景花园3号楼楼下。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一名5岁男孩因窗户坠落受伤。据悉,6月16日5点多,受伤男孩因抢救无效死亡。
事件回顾
事件发生在深圳市福田区静吉御景花园3号楼楼下。一个5岁的男孩和他的妈妈在路上行走,一扇窗户从天而降,砸倒了男孩。孩子的母亲当场瘫倒在地,蹲下来痛哭。男孩的家人随后赶到将孩子紧急送往医院,警方赶到现场后拉起警戒线,地上还留有一滩血迹。
当时旁边一家商店的监控摄像头正好拍下了这一幕,当时孩子跟着妈妈走在路上,突然“咚!”一声巨响,刚刚还在一旁的男孩被楼上摔下来的玻璃窗砸伤,随后昏迷倒在地上,流了一地血,母亲抱着孩子哭得撕心裂肺。孩子当天送入深圳市儿童医院,经过近6个小时的抢救,术后病情危重,于6月16日5点多去世。
高空坠物谁担责?
近年来,高空抛物行为导致的悲剧事件逐渐增加,这一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那么遇到高空抛物致人受伤的,责任谁承担?应该如何进行维权?
高空坠物属于民事侵权责任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应当由侵权人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遇到该类事故,作为受害者一方应当先找到侵权人,然后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此,该事件中坠落玻璃窗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自己对于玻璃窗的坠落没有过错,否则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那么谁是玻璃窗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谁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 如果高空坠落玻璃窗能通过技术手段或证据具体确定为该楼其中一户所有,且属业主自住的,则由该房屋的业主作为玻璃窗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 如果高空坠落玻璃窗具体确定为该楼其中一户所有,属于承租人在居住,则由业主和承租人作为玻璃窗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如果高空坠落玻璃窗属于公共区域的玻璃窗,因公共部分为房产开发商所有,并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日常管理。则由开发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物业管理公司在其物业管理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二、玻璃窗的安装公司是否需要赔偿?
如果玻璃窗的安装没有超过质保期,或者安装时存在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玻璃窗坠落,则玻璃窗的安装公司应当对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受害者一方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按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人须承担赔偿责任,要赔偿受害人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相关项目费用。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我国《侵权责任法》《刑法》已经有非常明确的规定。“行为人明知楼下过往人群多,自己的抛物行为很可能造成过路之人受到伤害,仍然抛物,结果造成受害者伤残甚至死亡,那么抛物者因此可能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最高可判处死刑”。
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
交通事故、高空坠物、在无明显提示的营业场所因障碍物绊倒摔伤等意外受伤事件,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及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法律的定制是保护好人的利益免遭侵犯,如果受到意外伤害,受害者一方要积极收集保存证据,向侵权者一方协商赔偿事宜,如协商不成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关于高空抛物温馨提示
一、大家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养成文明生活习惯,拒绝高空抛物;
二、生活垃圾袋装后,放置在指定的垃圾桶内,不要随手随地乱扔;
三、注重言传身教,用模范行为教育孩子做文明人,不要往楼下乱扔杂物;
四、业主间应做好互相监督和提醒的工作,发现存在隐患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五、不要在阳台外沿和窗户外沿摆放衣架、花盆、拖把等物,防止坠落;
六、装修时应注意及检查窗户安装等工程质量问题。
人人都做文明人,人人都行文明举,业主们互相监督,及时检修,避免高空抛物的惨剧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