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要求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广大无党派人士对如何保证公正司法高度关注。2013年,全国无党派人士考察团专门就“如何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赴山东、上海、江西实地调研,向中央提出政策建议,还专门就“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当面向总书记作了汇报。
纠正和防止冤假错案,是司法公正的基本要求。近来,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强奸杀人案、福建念斌投毒案等数十起重大冤假错案得以纠正,再次把纠正和防止冤假错案的问题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这些错案都与刑讯逼供有或多或少的关系。据我所知,还有相当多的刑事案件,也存在刑讯逼供的问题。如何更好地纠正和防止冤假错案?综合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结合我多年参与的法律实践,建议全面贯彻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坚决排除非法证据,确保各类刑事案件的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
1. 摒弃口供中心主义。刑事诉讼法早已明确规定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原则,但是司法实践中,嫌疑人口供仍然是主要的定罪证据。重口供、轻证据、“有罪推定”、“宁枉勿纵”等错误的传统观念,依然根深蒂固,以致刑讯逼供现象屡禁不止。建议“两高”尽快通过司法解释或指导判例,确认嫌疑人、被告人的沉默权。
2. 扩大非法证据排除范围,特别禁止疲劳审讯。不仅要排除刑讯逼供取得的口供,对通过威胁、引诱、欺骗、许诺,“白加黑”“五加二”的连轴审,不让睡觉、喝水、上厕所等变相刑讯逼供方式取得的口供,也都不得采用。建议明确规定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每天连续休息时间的最低标准,并保证其在讯问中的正常饮食、方便时间。排除“重复自白”和“毒树之果”也非常必要,一旦嫌疑人、被告人的有罪供述被认定为非法证据,则其之后的相同供述也应一并排除;对根据非法获得的口供指引所取得的物证,也要根据非法取证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排除。
3. 每次讯问都应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很多律师反映这样一种情况,侦查人员先在前几次讯问时,把嫌疑人打服、打怕了,然后,再安排一次讯问作所谓全程同步录像,录像之前还威胁不准翻供……这样的“同步录像”是“摆拍秀”,不能反映真相。建议每次讯问都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不能只选择某一次或某几次讯问作录音、录像。
4. 针对重大案件,大胆推广律师讯问在场制度。建议各地看守所与地方律师协会合作,配备监所值班律师,尽快做到至少在所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重大案件中,侦查人员每次讯问嫌疑人时,均应通知监所检察人员和值班律师在场,由驻监检察官对讯问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由值班律师作为见证。否则,取得的口供应予排除。
5. 放宽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条件,不应要求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当事人、律师提供证据。刑讯逼供都发生在看守所或侦查机关的办案场所,律师不在场,嫌疑人、被告人不自由,不可能提供确实证据。现实情况就像念斌的妹妹哭诉的那样,有时只是一个办案人员的错误,就可能铸成一个错案,但要纠正一个错案,却非常困难,往往要靠“亡者归来”、“真凶现身”等偶然事件的发生,或者靠某个青天大人的批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要求当事人、律师举证才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这一条件太不现实、不合理。建议只要当事人、律师提供了刑讯逼供的线索、方式、方法、大致时间,司法机关就应及时受理审查,并且,审查应当全面、客观,不能怕麻烦、走过场,还应当由侦查机关承担举证责任,只要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就应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决不能只根据侦查人员出具一纸否认刑讯逼供的证据合法性说明,就轻率认定嫌疑人、被告人口供真实、合法,以免成为刑讯逼供的沉默的帮凶。
6. 认真听取并审查律师辩护意见。公安干警、检察官、法官与律师都是法律共同体的一员,虽然具体职责不同,但在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防止冤假错案方面,有着共同目标,因此不要把律师视为“异己”,当成“对手”。认真地、主动地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审查律师在辩护意见中反映的相关事实,擦亮眼睛,张开耳朵,会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佳径。
要有效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实现司法公正,必须信仰法治、坚守法治,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在任何时候坚决抵制一切违宪违法的行为。我们再也不能放任、容忍以任何崇高的名义破坏法治(例如借唱红打黑这样看似受到人民群众拥护的口号把打黑扩大化)的行为了。历史一再证明,不能用违法的手段去追求法治,也决不可能用破坏法治的方式建成一个法治国家。我们目前的纠错方式更多是依靠某一个青天的出现,这种偶然性纠错机制不可持续,也不能真正体现司法公正。当前应当紧紧扭住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这个“牛鼻子”,以此作为推进严格司法的突破口,形成倒逼机制,切实推进“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
关于纠防冤假错案必须坚决排除非法证据的提案
作者:金诚同达来源:金诚同达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要求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广大无党派人士对如何保证公正司法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