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价暴跌诉讼吃瘪,苹果这段时间经历了什么

来源:FO埃孚欧视野

文章摘要
苹果对阵高通遭遇诉讼首败 昨日,网上曝光了一份来自福州中级人民法院(简称福州中院)的民事裁定书,裁定书记载的申请人为高通公司,被申请人为苹果四家子公司。
苹果对阵高通遭遇诉讼首败
昨日,网上曝光了一份来自福州中级人民法院(简称福州中院)的民事裁定书,裁定书记载的申请人为高通公司,被申请人为苹果四家子公司。高通公司提出,苹果公司在中国制造和销售iPhone产品的行为侵犯其专利权,如果苹果公司的侵权行为不及时被制止,将会造成后续侵权赔偿数额难以计算等问题,此外,苹果新型号的手机上市也会进一步扩大高通公司的损失。
高通公司还认为苹果公司的侵权行为将损害中国市场上已经与高通公司建立许可关系的其它手机厂商的产品竞争力。



(裁定书首页与尾页)
裁定结果为:福州中院授予了高通针对苹果公司四家中国子公司提出的两个诉中临时禁令,裁定书送达后就立即开始执行,效力持续至判决生效之日。如不服裁定,客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高通公司为此提供了3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并负担了5000元的案件申请费。
该禁制令生效后,苹果公司将不得在中国市场进口和销售禁制令中规定的多款型号手机。受禁令影响的机型包括iPhone 6S、iPhone 6S Plus、iPhone 7、iPhone 7 Plus、iPhone 8、iPhone 8 Plus和iPhone X。该案所涉专利是“计算装置中的活动的卡隐喻”(专利号:ZL201310491586.1)。该专利早前在专利无效程序中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有效。
为什么福州中院会作出杀伤力强大的专利禁制令呢?
福州中院作出的专利禁制令,其实质为民事诉讼法中的行为保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时,同时提出先行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先行作出裁定。
本案中福州中院通过对比涉案专利权利要求,并对七款涉案机型进行操作后,确定涉案机型的技术特征与涉案专利权的相应技术特征相同,且四家子公司具有侵害专利权或者帮助侵权的可能性,在案件审理周期高德公司确有可能因四家子公司的被诉侵权行为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失,且高德公司已就其申请提供了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
因此,福州中院依法根据高通公司的申请先行作出禁止苹果四家子公司进口、销售、许诺销售侵害涉案专利的七款产品的裁定。
与此同时,该裁定不在可上诉的裁定范畴,裁定生效。因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三种裁定可以上诉,分别为: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
其实苹果与高通之间宿怨已久,两年来法律纠纷不断,但这次是苹果在中国尝到的首败。
这次争端因何而起
这次争端起因为高通高额的专利费用导致苹果“去高通化”,拒绝支付给高通芯片授权费用,双方合作破裂。
高通拥有两个核心业务部门,其中一个部门向智能机制造商提供专利授权,而高通的利润大部分也来自专利授权。
在高通打造的专利授权体系下,不论是否使用高通芯片,包括苹果在内的手机厂商,都需要向其支付专利费。智能手机三模机型按照整机比例的3.5%、五模机型按照整机比例的5%收取专利费用。这种收费方式引起的争议点是:通信模块仅仅是手机的一个模块,但高通却按整机收取专利费。
受本次事件影响,苹果开盘股价跌幅潮超过2%,在回应“仍可购买”后,股价呈“V”形,最终上涨0.66%。尽管暂时顶住了禁售压力,但苹果今年的新机型因为售价太贵、缺乏创意,销量遭遇滑铁卢,10月份以来,苹果股价的跌幅也接近30%,昨晚还创下了年内新低。
苹果的市场占有率已不复当年
据最近高德纳公司(Gartner)的数据显示,苹果在2018第三季度的全球手机售卖市场上,占有率仅为11.75%,总共售出4570万部。而华为占有率为13.37%,售出5200万部。
而在中国市场上,根据IDC公布的2018年第二季度中国占有率榜单显示,苹果的市场占有率下降了12.5%,到现在的6.7%,而华为则从原来的21.7%上升至27.2%。
外媒对此总结为:“苹果手机愈发缺少创新性与亚洲智能手机的涌起,使得苹果手机的购机热潮即将结束”。
由此可见,如果多款主力机型在中国这个最大市场停止销售,苹果无疑会遭受重大打击。
跌出万亿美元公司
苹果股价一度是摆脱市场动荡的避风港,但今年以来,因为iPhone出货量不及预期,业绩展望不及预期,以及不再披露iPhone、iPad和Mac的销售数据等等,接踵而来的坏消息正在拖累苹果股价。
11月2号,苹果公布18年第三季度的财报后,苹果的股价大跌了6.6%,创下了2014年以来最大的单日跌幅,一夜间,苹果公司总市值蒸发了超过700亿美元。由于股价多周连续下滑,苹果跌出万亿美元公司。
市值缩水,使得众多金融机构纷纷下调对苹果的评级。据悉,美国知名投资银行美银美林公司日前将苹果股票评级从买入降低到中性。
股价低迷,iPhone销量下降是主因,影响销量的直接原因之一是售价太高。涨价是每年的常规操作,但是今年价格的涨幅显然比往年大。近日,苹果依照惯例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了年度报告。其中披露的部分官方数据,似乎“暴露”了一些今年苹果大幅涨价的原因:新增9000名新员工、研发投入增加、继续执行股票回购计划等等。
市场处境本就愈发艰难,这次诉讼的失利更是雪上加霜,即使是以创造力傲视群雄的科技巨头,也会因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经营风险,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苹果下一步棋能否一扫颓势,我们拭目以待。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