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犯罪了,我想要立功,请问要怎么做?
请问我立功后能不能不判刑,或判处缓刑?
很多当事人都想立功,但成立立功是有严格条件的,给我三分钟,我给您把事情说明白。
什么是立功?
犯罪分子(当事人)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是立功。
立功的表现形式:
一、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
二、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
三、阻止他人犯罪活动;
四、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分子(包括同案犯);
五、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例如重大发明等。
立功时要注意的问题
简单从法条来看,普通民众并不懂得具体如何操作,稍不注意,就可能错失良机,要想成立立功,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一、立功的时间节点
1、立功时间必须是当事人到案之后的行为。简单来说,如果当事人本人犯罪之后,想要争取立功表现,应当自己先归案,且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再进行检举、揭发,才能成立立功。如果系当事人在自己归案前甚至犯罪前实施的检举揭发行为,不能认定为立功表现。
2、检举、揭发的罪行或提供的线索指向的犯罪被查证属实后,才成立立功。
二、线索的要求
01必须是犯罪线索
必须是犯罪线索,一般违法线索不构成立功。例如举报他人涉嫌卖淫嫖娼,只是治安行政处罚行为,不构成立功;
02合法途径获取
不能是非法获取的线索。当事人通过贿买、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或者被羁押后与律师、亲友会见过程中违反监管规定,获取他人犯罪线索并“检举揭发”的,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03案件中的新线索
不能是侦办案件中掌握的线索;
04必须是当事人提供线索
必须是当事人自身掌握的犯罪线索,并由自己向办案机关提供线索。当事人亲友为使当事人“立功”,向司法机关提供他人犯罪线索、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的,不能认定为当事人有立功表现;
05线索易于查证
线索应当尽量明确,易于查证。诉讼阶段的立功要在一审判决前查证,才能起到从轻、减轻处罚的作用,具有时效性,三个月内不能查证的,法院可以直接判决。
案例:黄赌毒案件、醉驾案件,易于现场查证,相对更容易成立立功。
三、立功具体行为中要注意的问题
1、揭发同案犯的罪行,必须是揭发同案犯实施的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才构成立功;
2、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协助抓捕同案犯;
3、哪些行为属于“协助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
(1)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以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将其他犯罪嫌疑人约至指定地点的;
(2)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当场指认、辨认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3)带领侦查人员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4)提供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联络方式、藏匿地址的。
注意:提供同案犯姓名、住址、体貌特征等基本情况,或者提供犯罪前、犯罪中掌握、使用的同案犯联络方式、藏匿地址,司法机关据此抓捕同案犯的,不能认定为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不成立立功。
四、立功的分类和作用
立功分为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
重大立功是指当事人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重大犯罪”、“重大案件”的标准,一般是指被举报或查证的犯罪分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根据《刑法》规定: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结语
因此,对于有立功表现或重大立功表现的当事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同时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
对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当事人,情节较轻的,可能被不起诉或免除处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立功应该怎么立?
作者:高霞来源: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我犯罪了,我想要立功,请问要怎么做? 请问我立功后能不能不判刑,或判处缓刑? 很多当事人都想立功,但成立立功是有严格条件的,给我三分钟,我给您把事情说明白。 什么是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