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能否如你所期?请查收这篇风险提示

来源:浙江高庭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买房是一件“终身大事”,无论是选择新房还是二手房,都需要仔细选择、慎重考虑。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买房是一件“终身大事”,无论是选择新房还是二手房,都需要仔细选择、慎重考虑。前段时间,某知名房产公司疑似传出债务危机,多地房产建设项目长期停工或者烂尾,致使许多朋友意识到了购买期房的不确定性与风险。高庭所苗卓琳律师以此作为切入点,为大家带来了购买期房的风险提示,赶紧和小师妹一起保存下来吧
2020年上半年,曾荣登“2019中国房地产上市企业30强(G30)”的龙头地产公司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爆发系列债务问题及“疑似资金链断裂”传闻;同时,泰禾集团在北京、天津、太原等多地房产项目面临长期停工、甚至可能工程烂尾的危机,使得购买期房的业主群体陷于持续投诉、谈判、维权的处境中。
购房不易,期房制度为购房者勾画了未来住宅的美好蓝图,一定程度上将广大房企从自身资金不足的困境中解放出来,但另一方面,也使得部分购房者面临着未知的风险。
一、关注开发商自身
泰禾北京院子事件等为期房购买者敲醒警钟,即:除了关注房屋地理位置、设计、配套设施之外,亦要关注房企开发商自身真正的经济实力。尽管目前大部分房企都在以高周转模式“负重前行”,但相比之下,大房企的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强,融资渠道相较更为成熟稳定,因此建议期房购房者可以优先考虑和选择更有信誉保障的大房企。
而对于遭遇房产项目停工等状况的购房者来说,则应先行明确停工真实原因、时间及房产现状,即使房产项目陷入烂尾危机,购房者仍应继续偿还房贷(偿还房贷是购房者与银行之间《贷款合同》约定的借款人义务);同时,购房者亦可以根据房产的现状和自身实际情况,对开发商提起诉讼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返还购房款。
二、房屋实况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
购房者选购具体的商品房时,往往是基于自身工作、生活、投资、配套学区等多方面需求,出售期房的开发商或销售商亦会在宣传册、广告上印发楼盘位置、户型面积,项目商业、医疗、教育、交通等配套信息,或是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明确约定具体房屋的相关条件信息。然而在期房交付时,仍有已购房屋的位置、户型结构或是周边配套等实际情况与购房合同约定内容并不相符的情况发生,那么购房者是否有权要求解除购房合同来维护自身权益呢?2017年第9期的《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提供了肯定的答案,“当事人将特定主观目的作为合同条件或成交基础病明确约定”即房屋买卖双方将房屋的某个相关特征或条件作为合同的内容条款或以协议、补充协议等确定下来,则该特定的主观目的即客观化,成为房屋买卖合同的客观目的,一旦房屋实况与合同不符(公报案件是交付的房屋与购房合同约定的方位布局相反)且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补救,则购房者可以依照《合同法》第49条规定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解除合同,并要求全额退还购房款。
三、收房亦有大学问
许多开放商在交付期房时惯常采用要求购房者先签字收房,再交付房屋钥匙的操作模式,如果已经签字收房,但又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该如何处理呢?对此,我们建议购房者及时查验已购房屋并通过拍照、拍摄视频等方式保留相关证据,同时向开发商反映房屋具体质量问题,并要求开放商书面形式承诺限期修理;若无法判断质量问题严重性及是否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则可以与开发商协商一致寻找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鉴定予以明确;对于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购房者无法正常居住使用期间的损失,购房者通常可以要求开发商参照同区域、同时期房屋租金价格标准予以赔偿。
对于期房的购买者来说,选择中意的开发商和楼盘,往往只是购房之旅的开始,从签订合同到房屋交付,需要购房者积极增强法律及证据保留意识,更需要众多房企的诚信守法和社会责任感。愿期房皆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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