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定伤残等级,标准又在哪里呢?且看本期有问有答,希望给您帮助。
咨询人:胡小姐
请问在哪可找到湖南省最新的《伤残评定等级标准规定》? 最新版发布时间是什么时候?文件名称全称是什么?现在我妈妈的伤残鉴定结果采用了不同的2个标准(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的鉴定书和湘雅二院的鉴定书),在网上也寻找出2个标准。另外请问,若对鉴定结果有疑问,该如何处理?
我所律师唐皇、邵余良回复:
你好,你咨询的问题属于伤残等级鉴定标准规定的问题,现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作如下回复:
一、我国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的相关规定。
目前,对不同原因(如道路交通事故、工伤、职业病、刑事犯罪等)引起的伤残,最高院、最高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门制定了专门的鉴定标准。实践中,伤残鉴定机构根据伤残原因分别用前述鉴定标准进行鉴定,我省没有另行制定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几种常见的伤残鉴定标准规定如下:
(1)《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公安部发布,2002年12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2)《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 16180-2006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共同发布,2006年5月1日开始实施,适用于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
(3)《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2002年4月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同日实施,适用于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对其身体器官缺损或功能损失程度的鉴定。
(4)《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05年1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涉及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的鉴定,但属于工作与职业病和道路交通事故所致残疾程度的鉴定不适用该标准。
二、关于不服鉴定结论的救济途径。
目前,对不同伤残原因引起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服,救济途径并不完全相同。如对交通事故引起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服,可以自己重新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或向法院起诉后请求法院依法指定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对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涉及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的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人民法院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申请重新鉴定。
因此,如果你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应当根据具体的伤残原因及鉴定性质,通过法定的救济途径维护合法权利。
伤残评定的等级标准
作者: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来源: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如何评定伤残等级,标准又在哪里呢?且看本期有问有答,希望给您帮助。 咨询人:胡小姐 请问在哪可找到湖南省最新的《伤残评定等级标准规定》? 最新版发布时间是什么时候?文件名称全称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