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究竟有没有“完美夫妻”?
有,这样的夫妻生活在别人的眼中,生活在很多人想象的世界里。
新开播的韩剧《夫妻的世界》呈现的就是这样一对“完美夫妻”。女主是医院副院长,不惑之年依然身材曼妙,花容依旧。男主高大英俊,温柔体贴,还是一个文艺范儿的独立电影导演。
然而,想象的世界总是不真实的,在 “完美”的背后,男主出轨,败家,女主发现后开始复仇反击。然而就算是剧中大女主的形象,面对出轨的的渣男丈夫,要做出离婚的决定也是相当的艰难。因为在东方世界的伦理观里,对离婚的女性并不是特别友好。当离婚律师理性的告诉女主说:“你要想好,你要是抓到证据,真正看到他们俩在一起的那一幕时,你就没法再和他生活下去了。”在别的事情上果决利落的女主在此刻也犹豫了。
不要以为这样故事只发生在电视剧里,无独有偶,笔者闺蜜的闺蜜就遇到了同样的事,并且这事竟然发生在小区禁足的疫情期间。闺蜜的闺蜜可没那么冷静,半夜去堵门,竟然真的在自己的另外一套闲置的房子里抓到了睡眼惺忪的老公和另一个“她”。一切比电视剧还要精彩。闺蜜的闺蜜进入了借酒消愁的日子,老公跪地求饶后,两人离不离婚的问题就进入了拉锯战。
无论是虚拟剧情的完美女主,还是活生生身边的朋友,甚至是被出轨的女星马伊琍、佟丽娅,哪一个女人面对出轨的丈夫都不能轻易的做出离婚的决定。婚姻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不仅仅是对错,是男女感情是否破裂,它牵扯到道德、法律、情感、孩子、共同的利益等一系列问题。谁也不知道马伊琍写下“且行且珍惜”时复杂的心情。
在丈夫出轨后,你是选择离婚还是继续生活下去?和出轨的丈夫离婚你如何保全你的最大利益?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从法律的规定,我们可以明确的解读出:如果不离婚,就没有可能提起损害赔偿;一方出轨,也并不符合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起诉离婚并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很多女性不愿放弃婚姻,给了丈夫悔改的机会,但是又内心痛苦,时不时抓住“出轨”的小辫子说事,久而久之,婚姻关系就变成了恶性循环。因为从女性心理来说,一旦发现你爱的人对你不忠,你就很难再信任对方。当婚姻关系没有了信任的基础,它很难再本着一个良性的状态存续。
作为无过错方,要证明丈夫是婚姻破裂的过错方,就必须拿到证据。比如丈夫与第三者的合影、游玩、共同吃饭,甚至亲密的照片或视频。现实中,很多被出轨的女性为了获得证据采取了极端的手段:比如跟踪到宾馆捉奸,甚至去他们常去的宾馆房间安装监控、监听设备。但是这样采集的证据通常在庭审中会被因为非法采集而排除适用。因为2015年《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获得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的事实证据。
《夫妻的世界》中女主邀约了第三方——一个她救助过的女生假扮第三者邻居获得信任进行取证。而根据我国的国情和法律规定,我们建议女性在获得出轨方证据可以采取以下的形式:1.向知情人进行取证,出轨双方的朋友、同事的证人证言。2.通过配偶的电子邮件、短信、微信、信函等获得交往记录。3.如果丈夫竟然胆敢把第三者带回自己家,那自己家里智能看家视频器里面的视频资料也可以作为合法证据。在司法实践中,婚姻无过错方举证具有较大的困难,尤其要获得直接证据更为困难,只有无过错一方举证出一定数量的间接证据,且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另一方有出轨的事实存在,证明是一方出轨导致了婚姻关系破裂,在起诉离婚时,无过错方就能依此要求多分财产。
也有很多女性在遇到了丈夫出轨后仍旧需要和丈夫一起生活,并让丈夫签下了“忠诚协议”,要求对方保证不再出轨,否则净身出户,将失去财产、孩子抚养权等等。我国的《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诚”,签署“忠诚协议”似乎也是符合法律精神的。然而,无过错方即使拿到了“夫妻忠诚协议”,也不是婚姻的救命符。面对一方出轨的婚姻,如何经营下去,是一道没有标准答案的难题。
“忠诚协议”能让出轨的他净身出户吗?下期“婚姻家事观察”给您答案。
你还能和出轨的丈夫一起生活吗?
作者:宋艳丽来源: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

这个世界究竟有没有“完美夫妻”? 有,这样的夫妻生活在别人的眼中,生活在很多人想象的世界里。 新开播的韩剧《夫妻的世界》呈现的就是这样一对“完美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