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老头老太当初结婚几年都没能有娃,于是抱了隔壁村葛老大的三丫头回家当闺女养,取名王大丫。因认为自己无法生育,二老将大丫抱回家的时候确实当着亲闺女养的,只是大丫抱回家后没几年好像帮王家的接上了子孙根,王老太十月怀胎后生了一对龙凤胎。二老喜滋滋滴给儿子取名二狗,女儿唤二丫。
因为有了自己亲生儿女,王家老太对大丫的态度就变了,家里好吃好喝的都让大丫让着弟弟妹妹,从大丫记事起,家里能干的活,养父母都是让她干。到了上学的年纪,因为大丫长了几岁,到了入学的年龄,王家二老估摸着觉着这些年确实对大丫苛刻了些,就让大丫先上了小学。后来弟弟妹妹大了,家里的钱只够供两孩子念书,二老又让大丫辍了学。虽然家庭条件不好,但是两老从来没舍得亏待过自个儿的亲儿子王二狗,各种好的都让大丫二丫让着二狗,久而久之二狗就养成了好吃懒做的性格。大丫不是自己亲生的也就算了,连着二丫好像也是抱养的似的。
因着老的偏心,大丫成年后知道了王家二老不是自己的亲生父母,于是跑回去跟葛老大一家子认回了亲,嫁了葛老大隔壁家的小子,生活得和和睦睦。但内心里对王家二老一家,尤其是跟她“同甘共苦”的二丫,还是有着感情的,所以经常拿自己打工挣的钱救济二丫。偶尔也在葛老大的劝说下,拎点米油啥的回去看看王家二老。但每次一回去,王家二老就想着法子跟她要钱,久而久之回去的次数也越加少了。而二丫毕竟是两老亲生的,二狗子不愿上学,二丫学习却是很好,在大丫的帮助下顺利读了大学后留在了城里找了份稳定的工作。二丫跟大丫相比,唯一的好处就是她小一点,是王家的亲骨肉,所以干活相对少了点,被两老的逼着早点出去打工的时候又得到了大丫暗地里的帮助,磕磕碰碰地完成了学业,有了自己的新生活。但是依旧逃不了天天被老的逼着拿工资养二狗的命运。终于有一天,父母逼着她拿二十万给二狗买房时,她跟朋友东凑西拼地借了十万块,拿着这钱,跟她父母签了一个断绝父女、母女关系的协议。算是彻底跟这家掰了联系。
一晃几十年,王家老头老太六十多岁了,能被儿子啃食的骨血都已经被啃完了。三个子女,大丫回了葛家也嫁人了。二丫跟他们断绝了关系。二狗子还是一如既往地好吃懒做,娶了两房媳妇也跑了。老头老太,想想不服气,把大丫二丫告上了法庭,要求两闺女给他们养老。理由是,大丫虽然跑回去跟葛老大认了亲,但是还是挂在他们家户口本上,还是姓王,而且大丫是成年后去认亲的,还是他们老两口养大的。所以应当给他们养老。二丫虽然跟他们签了协议,但是他们是被逼的,他们要的是二十万,二丫才给了十万。那协议不能作数。至于为什么不起诉二狗,因为二狗是他们唯一的根,二狗自己顾自己都顾不过来,他们有大丫二丫养就够了。
王老太家这堆事儿,从世俗的角度上看,最该赡养他们的应该是二狗,毕竟所有的好处都让二狗给占了,凭啥最后赡养没他啥事儿。最不该养的是大丫,大丫在王家当小工,好不容易大了,是该跟着家人断了。二丫拿十万块买断了,也不该赡养。实际上,法院肯定不可能跟着我们世俗的观点去判案,而是根据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去认定。
首先说大丫,王家二老抱养大丫是几十年之前的事儿了,大丫的户口在王家户头上,实际上大丫未成年之前确实也跟王家二老共同生活。虽然大丫成年后跑回了亲生父母那边,但是其与王家二老的收养关系并未解除。因此根据民法典第1111条的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也就是说,大丫虽然认回了自己的亲生父母,但是实际上未与王家二老解除收养关系,其对王家二老确实有赡养义务。
再说二丫,只需要明确一个问题,二丫与王家二老签订的解除关系的协议,有没有效力。民法典第1067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成年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的义务,这种义务是不支持通过协议的方式予以免除的,也就是说二丫跟爹妈之间的协议签了也无效。中国是礼仪之邦,自古推崇仁义孝道。而且抛开这些不说,王家二老作为二丫的血亲父母,虽然偏心二狗,但毕竟将二丫抚养成年了。二丫有权拒绝父母无度索求,却不能拒绝父母要求其赡养的请求。
最后说说二狗,二狗糟糕的人生源于父母无原则地的偏爱。在外人看来,他可能是过的最舒坦的一个,但确是被毁得最厉害的一个。不过,这不是法律层面上的问题。我们仅说赡养费,父母不要求他赡养,是不是二狗就可以不赡养,然后赡养父母的所有负担都由大丫二丫来承担?其实不然,二老有权放弃对二狗的赡养份额的主张,但不能将二狗应当承担的赡养份额转嫁给大丫跟二丫。当然,如果大丫二丫愿意,那是另当别论。
突然想到写这么个小故事,源于今年突然放开的疫情政策,憋屈在城里的候鸟们终于可以撒开丫子往家奔了。虽然假期挪来挪去后发现就没放几天,但是仍阻挡不了中国人回家团聚的心情。但是,从来都是几家欢喜几家愁。走亲访友的总归会有那么一些并不是很喜庆的消息传到耳朵里。也有感而发地写一下。其实,各种各样的父母都有,所谓的好坏全靠投胎的技术,但是再不好的父母也毕竟将孩子拉扯成年了。你养我小,我养你老,其实还算是公平的。
“老”与“小”
作者:梅燕来源:昶兴律师

王家老头老太当初结婚几年都没能有娃,于是抱了隔壁村葛老大的三丫头回家当闺女养,取名王大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