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栏语
立足于法治,放眼于社会。格物以致知,示知以促行。
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既需要法官走进一线,也需要公众提高意识。徐汇法院微信平台增设“甘棠枫景”子栏目“致知”,通过观察社会热点现象、梳理典型法治案例,为大家提供实用贴心的法律提示。
近年来,家装行业兴起“全屋定制”热潮,全屋“一键式”装修按照个人喜好量身定做,在外观和功能上能够更好地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故此越来越受到消费者青睐。然而,由于材质、样式标准不明晰等原因,加之“一揽子都包”的模式本就工序复杂,“软硬全套”的家装较容易出现问题进而引发纠纷。近三年来,上海法院共审结此类纠纷60余件。今天我们以徐汇法院审理的三起案件为例,说一说“全屋定制”引发的乱象,并且给大家“支支招”——如何在装修的过程中一键“避坑”。

家装公司在未妥善完成“全屋定制”工程的情况下,随意卷款“跑路”导致工程“烂尾”,后通过“另起炉灶”设立关联企业、分公司或代为持股等方式,将责任层层分离,造成名义经营者“有责无钱”、实际经营者“有钱无责”,并通过股权转让、更换法定代表人等方式帮助逃避责任。
在徐汇法院审理的邓某诉A公司装饰装修合同案中,邓某为方便孩子就读,购买房屋并全屋定制儿童房,施工过程中项目设计师离职,公司搬迁无法联系,全屋装修无法按时交付,邓某要求A公司退还未送货、也未施工部分对应的款项并赔偿违约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应依照合同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被告施工的涉案工程超出约定时间许久还未完工,施工过程中被告以各种理由推拖,合同约定义务没有全部完成,且原告向被告表达过解除合同的意思。综上,法院判决A公司退还邓某未送货、未施工部分工程款并赔偿违约金。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全屋定制”往往采用格式文本订立书面合同,容易导致合同约定不明确、内容较为笼统,如双方对装修材料的质量与品牌、装修团队资质、设计变更、房屋保修以及违约责任等未作明确约定,很容易给装修工程质量埋下隐患。常见问题有:由于工艺不规范导致施工质量不合格;工程材料选用不合理导致工程质量下降;施工进程管理不严密导致工期拖延;后续工程维修不到位,难达验收标准且费用退赔周期长等。
在徐汇法院审理的王某诉上海B公司等装饰装修合同案中,B公司承接全屋定制,其中除湿新风系统安装设计有严重瑕疵,多次维修均无法使用,王某主张装修问题,故要求B公司返还设计费、部分工程款,赔偿修复费用、修复期间搬家费、租金损失等。被告辩称,不同意原告诉请,B公司不存在违反施工规范的情况,认为本案为质保期内维修问题。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屋设计、装修工程早已完工,原被告对于被告设计、施工的工程质量无异议,故原告要求退还设计费及部分工程款无事实依据。因被告装修的新风机等存在多次维修仍无法使用等情况,法院根据鉴定结论、审价报告等,酌定案涉房屋装修重新修复费用及租房损失、搬家费,驳回原告其他诉请。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家装公司将“全屋定制”各个环节分包给不同公司,召集不同品牌商,同时为占领市场,往往会采用与多方“合作”的方式通过短视频、电视购物等平台打造“全屋定制”招牌,后采用分包方式将工程转交出去。一些家装公司团队由临时召集的零散装修工人组成,工人缺乏相应资质,且流动性较强,导致承揽业务完成后无法确保施工品质,也使工程质量责任追究问题复杂化。
在徐汇法院审理的祝某诉上海C公司装饰装修合同案中,祝某与C公司签订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后,其全屋定制的橱柜部分经C公司介绍转由第三方公司承接,由于该部分全屋定制装修拖延,导致整体工程延误,祝某要求C公司赔偿逾期交付费用并退还工程项目费用。C公司辩称,逾期是祝某个人原因更改设计方案造成,且其主张的逾期交付费用标准过高,针对退还工程项目费用诉请,因实际项目已完成,祝某已实际入住,且公司已支付给供应商,不存在需要返还的部分,故不同意退还。法院经审理认为,全屋定制的装修工程虽然是C公司介绍,但并非C公司施工,且双方装修合同也未将全屋定制作为装修范围,祝某实际将全屋定制部分款项支付至第三方,故法院认定全屋定制工程并非C公司施工范畴,因双方一致确认C公司已收取1.3万余元抵付全屋定制款项,故法院不支持祝某再行要求C公司返还该款。关于祝某主张赔偿逾期交付费用的诉请,根据查明事实及现有证据,C公司并未按约完成装修收尾工作是因定制橱柜未及时安装导致,因定制橱柜并非C公司施工范畴,故法院难以支持该诉请。因双方一致确认装修尾款在案件中一并处理,C公司硬装部分实际已完成,且祝某亦已实际使用系争房屋,故法院认定C公司已完成装修工程,祝某应支付C公司装修尾款一千六百余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消费者应理性研判,树立依法维权意识
消费者在选择家装公司时,可关注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如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推出的星级企业测评,提前做好相关公司摸底排查并提升风险意识、理性研判;签订合同时,要看清合同条款细节、明确施工节点和相应权责;定制家具时,应当尽量与家装公司和设计师多沟通,清晰表达需求,在合同中就家具材质、颜色、尺寸、规格、交付方式、质保期限、售后服务标准及违约责任细致、清晰地进行约定。在家装修公司不能及时完成定制或者怠于推进工程时,可先通过消费者保护协会进行诉前维权,若还无法解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家装公司应加强管理,依法诚信经营
家装公司应规范管理制度,同时增强品牌意识,依法诚信经营,做好售后服务。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确保施工质量达到正规标准。建议设置争议解决机制,出现投诉时,尽量秉承“消费者权益优先”原则,由专业部门或人员出面,及时、到位地解决问题,避免纠纷进一步激化。要遵守法律规定,在合理行使权利的同时,履行好诉讼义务。例如,庭前积极配合调解以便节省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庭审中积极应诉,出示相关合同文本、收付款凭证、施工照片及视频并提供专业性解释说明等;配合法院调查及鉴定,依据评估公司或鉴定机构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数据从而加快审价、评估或者鉴定的流程。同时要充分认识相关行为的法律后果,并积极维护企业自身的社会形象。
行业协会应发挥监督职能,推动多元共治
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应发挥监督职能,推动建立协会主导、家装企业自我规制的多元化共治架构。可以提供业务标准培训、法律规范指导等服务,促进家装企业加强自我管理。可以通过促推企业使用统一的施工合同范本、协调各方利益与矛盾、妥善处置各类投诉等方式规范行业行为。还可以在企业自愿、行业自主管理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开展家装公司信用等级评定,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和信息网络查询平台,定期检查考评,为消费者提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一条
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八十七条
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本期作者
范凌琳
徐汇法院商事审判庭三级法官助理

文:范凌琳、张硕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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