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DeepSeek的真实感受:依赖AI创作是死路一条!

来源:法律人笔谈

文章摘要
自从DeepSeek发布以来,受到无数人的追捧,称之为国运级别的科技成果。 很多自媒体都在鼓吹,可以利用它来实现运营自媒体的自由,靠AI创作躺着赚钱。

自从DeepSeek发布以来,受到无数人的追捧,称之为国运级别的科技成果。
很多自媒体都在鼓吹,可以利用它来实现运营自媒体的自由,靠AI创作躺着赚钱。
但从我的使用感受来讲,DS的生成内容还远远达不到可以不用人工审核、人工干预的程度。
别的不说,就光讲用DS写公众号文章就不行,每当我想偷懒的时候,我会用DS帮我创作,给他明确的思路、结构,甚至直接给出我公众号的某一篇范文作为参考。
然后我发现其生成的内容大致都存在以下的问题:
1、结构化标题太多,明明已经有了一级结构化分点,还会有二级、三级结构化分点,整个文章给人的感觉就是干巴巴、冷冰冰的,没有人情味。
我直接指令不要有太多的结构化分点,结果它又变成了固定的场景描述+例子+建议的模式,还是缺少真实感,公式化的创作内容暴露无遗。
看起来倒是逻辑严密,层次分明,但就让人感觉不真实,读起来味同嚼蜡。
为什么AI生成的内容会喜欢用很多的结构化分点,核心就是没有人的情绪和感受,只能通过要素表达的方式进行创作。

DS喜欢用大量的结构化分点
2、喜欢乱用比喻,显得自己很有文采的样子,但其实那些比喻要么不恰当,要么很装逼,要么让人不明所以。
这就像某些作家一样,喜欢堆砌华丽的辞藻,喜欢用排比,喜欢用长句子,显得自己很有文化,但其文字的冲击力和感染力恰恰比不上简洁、精准的文字。
譬如金庸在《倚天屠龙记》中描述周芷若对张无忌的意难平,就一句"倘若我问心有愧呢"就令人回味无穷,而同样描写赵敏对张无忌的情深,也只需一句"我偏要勉强",就让人感同身受。
如果是让二流作家来写,那可能就会写得很复杂,DS就有点像二流作家,喜欢用一些看起来高大上的比喻,句式工整,语言华丽,但给人的感觉就是言之无物。
3、经常会为了佐证生成的内容而乱编法律规定。
涉及到引用法律规定,作为律师而言一定是要严谨的,负责是要出笑话的。
例如,我让它给我写证据审查方面的内容,它瞎编了一个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例,然后引用了《民法典》第623条的规定:交货要验收,干活要签证,闭环思维才是证据之王。

DS乱编法条
哪家的法条会这样规定?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明言一看就是瞎编的规定。
有一次,为了给它的观点找依据,它还居然给编了一个法律名称,这个规定的名称压根就不存在,但它竟然编得理直气壮,差点忽悠到我。
可以想象,如果说使用DS生成内容后不进行人工审核,要闹多大的笑话。
4、DS的深度搜索功能其实并不好用,主要原因是它无法抓取具备封闭网络生态的平台内容,比如公众号文章它就抓取不到。
这就导致了其搜索的范围有限且质量不高,具体而言就可能会出现依据不足,信息出现偏差的问题,生成的内容质量就值得怀疑了。
比如我使用它收集资料的时候,我发现它抓取的内容竟然是一些垃圾广告,据此得出的信息当然就不准确,这可能是各大平台都设有防抓取技术护城河的原因。
DS是个好工具,但不能神话它,也不能迷信它。
还是要以人来主导创作内容,特别是在自媒体运营过程中不能依赖它,就像开车不能依赖智驾一样,否则创作内容会失去真实感,失去生命力。
就像我写的这篇文章,它不完美,句式和结构还可能有谬误之处,但它没有令人讨厌的AI味。
真实、有情绪,这就是读者能够感受得到的,这也是人为创作和AI创作的核心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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